关于印发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43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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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同一型号的风电机组只需检测其中的一台。发电
机、变流器、主控制系统、变桨控制系统和叶片等影响并网性能的 技术参数发生变化的风电机组视为不同型号,需要重新检测。风
电机组并网检测报告中应说明主要零部件的制造企业、型号、序列
号和技术参数。
第二章各方责任
第四条并网检测机构负责开展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工作并出
测机构并申请重新检测。参与风电场投标的风电机组必须具备并
网检测报告。
第六条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可在专门的检测场所或具备并网 检测条件的风电场进行。电网企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合完成 风电机组的并网检测工作。风电场开发企业和电网企业应为风电
机组并网检测创造条件。
第三章检测内容
第七条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
为促进风电技术进步,规范风电产业的发展,保证电力系统安
全运行,现制订了《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
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一1一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风电电网检测办法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一2—
附件:
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具并网检测报告。并网检测机构应是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
构,符合150/I 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一3一
第五条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应及时委托并网检测机构进行风
电机组的检测,并提交相关资料和电气模型。制造企业应保证批
量生产的风电机组与送检风电机组具有相同的技术特性。对于关
键部件发生变化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告之并网检
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包括 频率/电压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电气模型验证,具体参数和指
标执行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第八条风电机组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
检测以及电气模型验证,检测机构只出具检测报告;对风电机组低 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的检测,检测机构将依据检测结果判定
第一条为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
风电与电网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新核准风电项目安装并网的
风电机组,必须是通过本办法规定检测的机型,只有符合相关技术
规定的风电机组方可并网运行。
国家能源局文件
国能新能〔20 10〕43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机组
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
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三峡总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
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船级社、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三)并网检测机构向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提交检测报告;
(四)并网检测机构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并网检测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ZOn年1月1日起执行。
一5一
咧潍姗膏
风电机组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并将通过检测的风电机组的型号及
检测报告报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4—
第四பைடு நூலகம்检测程序
第九条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申请检测人为风电机组制造企

第+条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的一般流程为:
(一)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委托并网检测机构进行风电机组并
网检测;
(二)并网检测机构组织进行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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