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 反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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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之反致制度
一、广义的反致制度
广 义 的 反 致 制 度
反致 致 反致 义反致
二、狭义的反致
引例:1878年福尔果案 引例:1878年福尔果案
福尔果 巴伐利亚人 非婚生子
五岁时随母移居法国, 五岁时随母移居法国, 安居至1859年死亡。 1859年死亡 安居至1859年死亡。在 法国留有动产,无遗嘱。 法国留有动产,无遗嘱。 母与妻俱亡。亦无子女。 母与妻俱亡。亦无子女。 其母亲之旁系血亲要求继 承,诉与法国法院。 诉与法国法院。
特鲁福特
瑞士人。住所在法国。 瑞士人。住所在法国。 在英国有动产。 在英国有动产。 有独生子。 有独生子。 立遗嘱曰: 立遗嘱曰: 将在英国的动产交给其教子。 将在英国的动产交给其教子。 特鲁福特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 特鲁福特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 要求继承在英国的动产
注:一般基督教要给新生儿施洗礼,即受洗成为基督教徒。洗礼时要求选定 一般基督教要给新生儿施洗礼,即受洗成为基督教徒。 一到两名成年基督教徒作为基督教礼仪中受洗儿童的作保人。教父( 一到两名成年基督教徒作为基督教礼仪中受洗儿童的作保人。教父(或 教母)可替受洗者申明信仰,可替代无能力的父母教育儿童。 教母)可替受洗者申明信仰,可替代无能力的父母教育儿童。受洗儿童就 称为这位成年人的教子。 称为这位成年人的教子。
直接 反致
对于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对于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根 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 据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 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关系应适用甲 国法, 国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甲国法律处理 此种民商事关系,即为反致。 此种民商事关系,即为反致。
三、转致
引例: 引例:1887年特鲁福特案 年特鲁福特案
英国法院 英国 法官
适用 英国 冲突 规范 A国法
虚拟的 A国法院 A国 法官
根据A 根据A国对 反致制度的 态度来决定 适用法。 适用法。
此处才是传统反转致的起点
六、小结
反致制度最初产生的动机是为了扩大法院 地国本国法的适用。 地国本国法的适用。 反致制度存在的根本前提, 反致制度存在的根本前提,在于法院地国 冲突规范指向某一外国法时, 冲突规范指向某一外国法时,该外国法既 包括其冲突法,亦包括其实体法。 包括其冲突法,亦包括其实体法。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 法院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 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则指定 适用丙国法, 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 用了丙国的民事案件,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其冲 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 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 应适用丙国法, 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 适用甲国法, 适用甲国法,甲国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 为准据法。 为准据法。 又称“大反致” 又称“大反致”
英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英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英国法院适用英国实体法
法国法
法国冲突规范: 法国冲突规范: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大 反 致
法 冲突规范规 适用动产所 适用动产所 地法 :动产继承
五、外国法院说
英国冲突法中的独特制度。 英国冲突法中的独特制度。 英国法官在处理特定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 时,如果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 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 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地将自己 视为在外国审判, 视为在外国审判,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持 态度,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态度,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另:反致制度与我国国际私法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八章并无明确对反致的态 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八条:
本法规定应适用的法律,是指现行有效的民商事实体法律, 本法规定应适用的法律,是指现行有效的民商事实体法律, 不包括冲突规范,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包括冲突规范,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民事身份领域, 在民事身份领域,外国冲突规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反致应予接受。 反致应予接受。
英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英国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法国法
法国冲突规范: 法国冲突规范: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瑞士法 瑞士实体法: 瑞士实体法: 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被继承人 90%的遗产 的遗产。 90%的遗产。
转致(二级反致) 转致(二级反致)
法国法院: 涉外)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法国法院:(涉外)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巴伐利亚法 冲突规范: 涉外)动产继承适用死者住所地法 冲突规范:(涉外)动产继承适用死者住所地法
(根据巴伐利亚的实体法,该案中福尔 果母亲的旁系血亲,可以成为继承人)
法国法 根据法国民法, 根据法国民法,该案中福尔果 母亲的旁系血亲无权继承; 母亲的旁系血亲无权继承;因 而属于无人继承财产,收归法 而属于无人继承财产, 国国库所有。 国国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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