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系统内往来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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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行清算中心——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 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及资金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 算和管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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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流程
总行清算中心
发报清算行 (分中心)
收报清算行 (分中心)
发报经办行
收报经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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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做法: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 1、实存资金——以清算行为单位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
款账户,用于汇划款项时的资金清算。 2、同步清算——指发报经办行通过其清算行经总行清算将款项
汇至收报经办行,同时总行清算中心办理清算行之间的资金 清算。 3、头寸控制——指各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 账户,保证足额存款,总行清算中心对各行汇划资金实行集 中清算。清算行备付金存款不足,二级分行可向管辖省(自 治区)分行借款,省(自治区)分行和直辖市分行、直属分 行头寸不足可向总行借款。 4、集中监督——指总行清算中心对汇划往来数据发送、资金清 算、备付金存款账户资金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概述 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核算 系统内资金拆借及利息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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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的核算
企业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称为支 付结算。
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结清划拨 称为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是资金结算业务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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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系统的构成
该系统由经办行、清算行、省(自治区)分行和总行清算中 心通过计算机网络组成。
1、经办行——是具体办理结算资金和内部资金汇划业务的行 处。汇划业务的发生行是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收行是 收报经办行。
2、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办理其 辖属行处汇划款项清算的分行,包括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 分行及二级分行(含省、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省(自治区) 分行在总行开立备付金户,只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 金利息汇划。
清算行如遇汇划资金头寸不足又不能立即借入款项时,“上存总行 备付金”账户余额暂时反映在贷方。日终,如“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各 账户借贷方余额轧差后,科目余额仍在贷方,在会计报表上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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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存放款项 该科目用来核算系统内的其他行、处存放于本行、处的款项。
该科目为总行、省分行使用,属负债类科目。包括各清算行 在总行的清算备付金存款、省(自治区)分行在总行的备付 金存款,以及二级分行在省自治区分行的 调拨资金存款。 1、总行在该科目下按清算行和省(自治区)分行设“备付金存 款户”,用于反映各清算行和省分行在总行备付金存款的增 减变动情况。 2、省(自治区)分行在该科目下按二级分行设“调拨资金存款 户”用于反映各省分行营业部和辖属二级分行在省(自治区) 分行的调拨资金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
系统CNAPS) 4、银行卡清算系统 5、外币清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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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系Biblioteka Baidu内往来业务的含义
同一银行系统各行、处之间彼此互称联行。 联行往来是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
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相互代理款项收付 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我国联行管理模式是各家银行自成系统,各联 行系统内资金往来与清算、电子联行系统的建 设、联行往来操作程序及其联行往来核算方法 等,均由各系统自行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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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存放系统内款项
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反映下级行存放在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由省 分行、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使用。
各清算行存放在总行的清算备付金、省(自治区)分行存放在总行的 备付金和二级分行存放在省(自治区)分行的调拨资金。 1、省(自治区)分行、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在该科目下设“上存总 行备付金”,用于直辖市分行和总行直属分行清算辖属行处汇划款项和资 金调拨及省(自治区)分行的资金调拨。 2、省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应在该科目下设“上存分行备付金户”(用于 清算辖属行处汇划款项)、“上存省(自治区)分行调拨资金户”(用于 省自治区分行集中调拨全辖资金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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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往来的组织管理体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国联行往来 凡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采
用“全国联行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总行管理,各行、 处必须由总行颁发全国联行行号和全国联行专用章,才能 凭以办理。 分行辖内往来 凡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 采用“分行辖内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分行管理,参 加的各行处必须由管辖分行颁发的辖内行号和辖内联行专 用章才能凭以办理。 支行辖内往来 凡同一县(区)内各行处所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采用“支 行辖内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支行管理,参加的各行 处必须由支行核发的辖内行号和辖内联行专用章,才能凭 以办理。 目前,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划分为三级联行,对支行辖内往 来,各行根据其业务量及联行电子化程度保留或取消。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现代化支付 系统为核 心,以商业银行行内电子汇划系统为基础,票据交 换和票据影像系统、外币清算系统以及银行卡支付 系统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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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商业银行系统内联行电子汇划系统(内部清算系统) 2、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3、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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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电子汇划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采取“汇划 数据实时发送,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总行清算中 心即时处理,汇划资金按时到达”的办法
四、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基本程序
发报行将汇划信息经计算机加密处理后,形成加 密数据,通过通讯专用线路传输至分中心、总中 心;总中心将整理后的加密数据,再通过通讯专 用线路传输至分中心,转收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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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往来因往来的区域范围、基本做法、系统内 外的不同而不同。
我国各商业银行自1999年起,先后以资金汇划清 算系统(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联行往来)取代了 原来的联行往来(手工联行往来)制度。
非电子联行往来
本系统联行往来
联行 往来
境内联行往来
电子联行往来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
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往来 系统内电子联行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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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流程
总行清算中心
发报清算行 (分中心)
收报清算行 (分中心)
发报经办行
收报经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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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做法: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 1、实存资金——以清算行为单位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
款账户,用于汇划款项时的资金清算。 2、同步清算——指发报经办行通过其清算行经总行清算将款项
汇至收报经办行,同时总行清算中心办理清算行之间的资金 清算。 3、头寸控制——指各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 账户,保证足额存款,总行清算中心对各行汇划资金实行集 中清算。清算行备付金存款不足,二级分行可向管辖省(自 治区)分行借款,省(自治区)分行和直辖市分行、直属分 行头寸不足可向总行借款。 4、集中监督——指总行清算中心对汇划往来数据发送、资金清 算、备付金存款账户资金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概述 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核算 系统内资金拆借及利息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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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业务的核算
企业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称为支 付结算。
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结清划拨 称为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是资金结算业务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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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系统的构成
该系统由经办行、清算行、省(自治区)分行和总行清算中 心通过计算机网络组成。
1、经办行——是具体办理结算资金和内部资金汇划业务的行 处。汇划业务的发生行是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收行是 收报经办行。
2、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办理其 辖属行处汇划款项清算的分行,包括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 分行及二级分行(含省、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省(自治区) 分行在总行开立备付金户,只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 金利息汇划。
清算行如遇汇划资金头寸不足又不能立即借入款项时,“上存总行 备付金”账户余额暂时反映在贷方。日终,如“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各 账户借贷方余额轧差后,科目余额仍在贷方,在会计报表上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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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存放款项 该科目用来核算系统内的其他行、处存放于本行、处的款项。
该科目为总行、省分行使用,属负债类科目。包括各清算行 在总行的清算备付金存款、省(自治区)分行在总行的备付 金存款,以及二级分行在省自治区分行的 调拨资金存款。 1、总行在该科目下按清算行和省(自治区)分行设“备付金存 款户”,用于反映各清算行和省分行在总行备付金存款的增 减变动情况。 2、省(自治区)分行在该科目下按二级分行设“调拨资金存款 户”用于反映各省分行营业部和辖属二级分行在省(自治区) 分行的调拨资金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
系统CNAPS) 4、银行卡清算系统 5、外币清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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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系Biblioteka Baidu内往来业务的含义
同一银行系统各行、处之间彼此互称联行。 联行往来是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
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相互代理款项收付 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我国联行管理模式是各家银行自成系统,各联 行系统内资金往来与清算、电子联行系统的建 设、联行往来操作程序及其联行往来核算方法 等,均由各系统自行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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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存放系统内款项
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反映下级行存放在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由省 分行、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使用。
各清算行存放在总行的清算备付金、省(自治区)分行存放在总行的 备付金和二级分行存放在省(自治区)分行的调拨资金。 1、省(自治区)分行、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在该科目下设“上存总 行备付金”,用于直辖市分行和总行直属分行清算辖属行处汇划款项和资 金调拨及省(自治区)分行的资金调拨。 2、省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应在该科目下设“上存分行备付金户”(用于 清算辖属行处汇划款项)、“上存省(自治区)分行调拨资金户”(用于 省自治区分行集中调拨全辖资金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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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往来的组织管理体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国联行往来 凡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采
用“全国联行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总行管理,各行、 处必须由总行颁发全国联行行号和全国联行专用章,才能 凭以办理。 分行辖内往来 凡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 采用“分行辖内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分行管理,参 加的各行处必须由管辖分行颁发的辖内行号和辖内联行专 用章才能凭以办理。 支行辖内往来 凡同一县(区)内各行处所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采用“支 行辖内往来”方式进行核算,它属支行管理,参加的各行 处必须由支行核发的辖内行号和辖内联行专用章,才能凭 以办理。 目前,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划分为三级联行,对支行辖内往 来,各行根据其业务量及联行电子化程度保留或取消。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现代化支付 系统为核 心,以商业银行行内电子汇划系统为基础,票据交 换和票据影像系统、外币清算系统以及银行卡支付 系统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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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商业银行系统内联行电子汇划系统(内部清算系统) 2、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3、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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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电子汇划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采取“汇划 数据实时发送,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总行清算中 心即时处理,汇划资金按时到达”的办法
四、系统内资金电子汇划业务的基本程序
发报行将汇划信息经计算机加密处理后,形成加 密数据,通过通讯专用线路传输至分中心、总中 心;总中心将整理后的加密数据,再通过通讯专 用线路传输至分中心,转收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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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往来因往来的区域范围、基本做法、系统内 外的不同而不同。
我国各商业银行自1999年起,先后以资金汇划清 算系统(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联行往来)取代了 原来的联行往来(手工联行往来)制度。
非电子联行往来
本系统联行往来
联行 往来
境内联行往来
电子联行往来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
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往来 系统内电子联行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