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假新闻的表现及特征演变-假新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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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假新闻的表现及特征演变|假新闻特征
一篇关于湖北某县委书记先进事迹的正面典型报道,刊发后却被认为是“过头”了,引来一片争议乃至非议①。已经持续评选了七年的《新闻记者》杂志“年度十大假新闻”,2007年度因为评出了一篇报道典型人物失实的“正面”假新闻而格外引人关注,该杂志也以“正面假新闻终于现形”来描述这个案例的显著意义。② 正面报道中的假新闻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以往的新闻实践中也屡有发现,然而当前一段时期,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一个议论和聚焦的热点,因此有必要对它展开思考。
“正面”假新闻表现形态四类
“正面宣传为主”是我国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正面报道也因而成为一类富有特色的新闻报道。所谓正面报道,从报道对象看是指报道的新闻事实往往反映了社会和社会成员积极、光明的一面;从媒介报道者的报道意图看是提倡和引导社会主流价值观,正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当然早有研究者指出,舆论监督类报道对社会的正常运行,发挥着建设性作用,也应包括在正面报道之内。本文所涉及的正面报道,仅指表现手法上直接、正面报道上述“积极”事实的报道。
“正面”假新闻也即指这类正面报道当中包含有虚假、不实成分的新闻报道。有研究者还提出“好事假新闻”的提法,涵义与此相当。“正面”假新闻也属一类独特的新闻报道,在尊奉“坏事才是新闻”等新闻价值标准的西方新闻界相对鲜见。
不妨将常见的“正面”假新闻的表现形态分为四类:
措施成就类。这类假新闻主要发生在时政、科教、文卫等报道领域,即那些为各级领导干部吹喇叭、抬轿子的所谓正面报道。诸如,夸大工作成效、编造纸上措施、虚报数字、措施和成效没有必然联系等。
当前此类中有两种较为突出的现象:一种是坏事当作好事报。例如,明明是灾害事发突然,民众损失严重,而报道不是将焦点对准社会关心的灾情,却一味报道领导干部赶赴现场、坐镇指挥、有信心战胜眼前的困难的姿态等;另一种是为了出正面新闻,记者不惜主动参与编造策划,“总结提炼”经验,使用“创造性的举措”、“国内首创”等高级修饰语拔高层次。
好人好事典型类。此类假新闻的例子如《新闻记者》2007年度“十大假新闻”中的“兵妈妈认了176个兵儿子”。这则假新闻中,“月收入从未上过千元的一对夫妻,25年献爱心40多万元”等虚假事迹的散布,使得“新时期爱国拥军模范”乔文娟及其家人陷入重重误解之中。正如《新闻记者》编辑点评所言,在这类先进典型报道中,“多年来普遍存在着任意拔高、随意放大、刻意求全的问题。作为被拔高放大者,出于种种考虑,未必肯吐露实情;而作为媒体,民不举官不究,也就蒙混过去了。”③久而久之,表面上虽然看不出有什么危害,实际上却已经是恶果深重――典型人物报道普遍得不到受众的信任。
奇人逸事类。这类假新闻往往隐藏在社会新闻中,适应受众接受新闻时的求新、求异心理。例如,前几年“中国女孩改写牛津大学800年校史”的报道就是一个例子,该报道称,英国牛津大学颁发校长令,把博士学位和最高奖学金的荣誉授予来自中国齐齐哈尔的留学生吴杨,以表彰她在数学和电子计算机学科中获得的优异成绩。报道称这是牛津大学建校800年来第一次把这样高的学位和奖学金授予刚刚读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这条新闻的始作俑者是某小报,随后被多家媒体炒作。“特殊人物+反常事件+热点背景=有卖点的假新闻”④,
这一假新闻卖点公式同样适用于此类“正面”题材的假新闻。
粉饰环境类。新闻媒介的重要功能是监测环境,真实地反映事件的最新变动情况,然而这类假新闻的目的却是为身边环境遮上一层粉红色的朦胧窗纱,使人看不清真实景象,眼前只是一片大好春色。没有客观存在的事实基础,报道只剩下存在于报道主体那里的认识真实,无疑是典型的假新闻。典型的例子是,几年前新华社记者发出洪灾后“灾民情绪稳定,市场物价稳定”的报道,遭到灾民告状指责。事实是,锅灶都还埋在废墟里,没办法买粮买菜做饭,物价当然“稳定”,而遭遇这样的生活困难,灾民情绪又何谈“稳定”?⑤ 以上四类“正面”假新闻,包括客观对象完全不存在的虚假报道、报道与客观对象部分不符合的失实报道、脱离了本质真实的假象报道。它们或无中生有、或言过其实,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掩盖事实真相,有损政府形象,使媒体丧失公信力。
“正面”假新闻的特征和演变趋向
一般来讲,“正面”假新闻具有下列特征――
主体认识与客观对象错位。这里论及的“正面”假新闻,首先是报道者在报道过程中,主体认识与报道对象完全或部分不相符合和一致,失去了新闻报道反映客观事实的本来意义,又因为报道对象是积极的、正面的社会行为,其歪曲反映、片面反映的导向作用及对受众接受心理的影响是十分消极的。
事实包含虚构性信息。这是各类假新闻共有的特征,这里不再赘述。
价值评判和意见渗透过度。“正面”假新闻通常具有强烈的主观性,报道者对事实的价值评判压倒了事实的真实准确。报道者有意无意地在新闻报道中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引导受众。有的记者跳出来判断、概括、议论、抒情,有的则借专家权威之口“高度评价”。一些
“正面”假新闻之所以被人们揪了出来,被人感觉“过了”、“别扭”、“肉麻”,报道中的代人评判、强加于人、宣传目的直接表达是原因之一。
“正面”假新闻固然不是今天才有的,但是观察可以发现,它们在今天的媒介环境下也在不断发生演变,理当引起关注和防范。显而易见的演变趋向有――
一是越来越从非事件性新闻向事件性新闻过渡。以往“正面”假新闻发生最多的报道样式是所谓的“大综合”,即综合报道成就和措施的工作消息、工作通讯。然而近年来,随着遵循新闻规律的报道理念深入新闻界,在工作报道、会议报道领域突出新闻性、事件化成为新闻报道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寻找事实长期发展过程中的变动节点、追求要素齐全,现在是很多编辑部对记者搞正面报道的基本要求。于是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另一面,“正面”假新闻的事件化也应运而生。举个简单的例子,一条非事件性新闻中,“接受首批取暖补助的400多户居民都感激地落了泪,他们纷纷奔走相告,感谢政府的关怀……”到了事件性新闻中,“家住石家庄市裕华区的张大爷做梦都没有想到,他成了首批享受取暖补助的400多户居民中的一员,这天,区供热办的干部来到他家,登门送来了补助款……”这是某市两家报纸分别刊出的两条报道。据了解,记者只参加了有关会议而并未现场采访,报道中的“张大爷”未见全名,而报道区域中的“张大爷”无法核实,因此后一条报道中的事件几可视为虚构。这类现象不胜枚举。值得注意的是,向事件性新闻转变的手法从外在形式上加强了可信度和新闻性,因而具有更强的欺骗性。
二是由党报向市场化媒体蔓延。正面报道比重大,正面报道中的虚假不实成分比重大,今天已经不是党报党刊独有的现象了,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也有这种现象。市场化媒体在转载、报道正面社会新闻方面频频出险,时常引发争议,有的已经引发新闻侵权纠纷。这个现象与晚报、都市报热衷于对“正面事实”的炒作直接有关,目的是制造轰动的正面效应,以吸引眼球。还有研究者认为,有的媒体采取先策划、制造事实然后报道的手段,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