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市县级“十三五”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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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桂国土资办[2016]17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6.05.06

【实施日期】2016.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

导意见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6〕171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广西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广西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为加强对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规划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1号)等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市县级规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土地整治战略部署,安排实施市县土地整治项目,实现“藏粮于地”的依据。市级规划要落实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的主要建设任务,对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整治目标进行细化和实施,在市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县级规划是实施和深化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具体指导县级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活动,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

各设区的市和县均需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设区的市辖区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单独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市县级规划编制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一)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5〕6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1号);

4.《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5.《糖料蔗主产区生产发展规划(2015-2020年)》;

6.《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7.《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8.《广西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

9.《广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4-2020年)》;

10.有关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有关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4-2013);

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

14.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划、规程和技术标准等。

(二)规划期

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

(三)指导思想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

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精准扶贫为契机,合理确定市县级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土地整治水平。

(四)编制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必须坚持市县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城建、交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编制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与分工。

2.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上级土地整治规划和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等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确定本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3.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市县级规划是实施性专项规划,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地理条件与农业产业结构特点,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内涵挖潜为重点,并结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活动,注重项目实施成效。

4.加强协调,相互衔接。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自治区、市和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5.统筹发展,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整理、耕地质量建设、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要求,以规划区域的农村田、水、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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