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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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提报2020年配套费投资建设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计划管理、完善配套工程项目库,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20号)有关规定,现将提报2020年配套项目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报范围
适用于市南区和市北区的配套费投资项目(不含市北区中央商务区和小港湾片区)。配套费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水处理、环卫、绿化、路灯、交通、电力管沟土建、消火栓、公交候车亭等设施的建设,规划配建的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单位热用户规划红线以外、居民热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的各项供热设施的建设。
二、提报条件
1.已按规定缴纳或准备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开发建设项目总平图及管线综合图经市规划局审批通过;
3.开发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需于2021年6月底前竣工(请各单位务必准确提报计划竣工工期)。
三、提报材料
1.正式立项书面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1);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申报表》(附件3);
3.配套费缴费证明(或拟于何时缴费的说明);
4.经批准的用地红线图;
5.规划许可证;
6.规划总平面图;
7.管线综合图;
8.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配套审查意见。
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公章,其中第3-9项资料在申报计划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对于开发建设项目现状配套已满足需要,无需配套的项目,开发企业需参照附件2填写说明(附件2)报送我中心备案。
四、提报要求
1.列入配套计划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补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配套申请(配套工程申报有关材料正在相关部门审批,则申报时需附加情况说
明)或无需配套的说明。逾期不报则视为无需配套,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2.对于市南和市北尚未开工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应到我中心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明确相关项目的配套条件、配套责任和配套安排。
3.所需提报资料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我中心。
附件:1.配套申请(模板)
2.无需配套说明书(模板)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申报表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6日
(联系人:初丛众、王高升,联系电话:85933921)
附件一:
×××××××××公司
关于申请将××××项目配套工程
纳入项目库/计划立项的申请
(模板1)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位于××区××路××号,于××××年××月开工,预计××××年××月××日竣工(请根据实际工期填写,以免影响配套计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工程××××(进行到什么阶段)。
因该项目有××××路(需要配套内容如:管线、道路、暗渠、学校等其他,请详细说明),路长××××米,宽××××米。道路土地属于××××(土地权属问题,是否涉及征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请尽快安排该规划路的计划、附着物拆除及施工工作,使该小区管网与道路能按期交付使用。
特此申请。
××××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
×××××××××公司
关于××××项目无需配套的说明
(模板2)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位于××区××路××号,于××××年××月开工,预计××××年××月××日竣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工程××××(进行到什么阶段)。
该项目周边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满足该建设项目的基本需求,无需进行基础设施配套。
特此说明。
××××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