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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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
的调研工作布置会
时间:2009年5月25日下午14:30时
地点:指挥中心
参加人员:郑校长、周增桓副校长、王省良副校长,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主持人:文民刚校长助理
会议程序:
一、汇报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相
关情况及任务布置;
二、讨论
三、校领导总结及指示
附:
1、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调研工作的通知
2、南方医科大学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
3、××学院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报告(参
考提纲)
附1:
粤教高〔2009〕44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
化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分工方案》提出的“制定实施调整优化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工作”(以下简称“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调研工作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由厅领导和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由部分高校专家和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调研方案、调研工作的实施和协调等事项等由我厅高教处负责。
二、调研工作安排。调研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制定调研方案(已完成,请见附件1);召开部分调研对象和参及省调研工作的高校专家、教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启动高校调研工作(已完成);5月下旬,到有关地市、部门、企业和高等学校开展调研工作;5月下旬前后收集材料、统计基础数据,形成《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简称《调研报告》)和《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
见》(简称《指导意见》)框架文稿;6月上中旬征求有关行业、部门和高等学校的意见后形成报审文稿;6月下旬形成正式文稿,7月上旬公布调研结果。
三、设立课题开展调研工作。根据调研工作需要,设立省级调研课题,纳入今年省高等学校学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教改项目;对及调研工作的平行项目和确有需要开展的专题调研等,也将作相应的安排。
四、调研对象范围。根据调研工作需要,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本、专科院校共20所(附件2),作为调研工作对象。这些院校应参照附件调研方案,制定校级调研方案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应提供学校的《调研报告》和《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等)。
五、其它事项及要求。为确保此次调研工作和我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同步进行,取得实效,拟对以下有关工作或事项实施联动。
(一)作为近期高等教育重点工作,整体推进。除被确定为省调研工作对象范围的20所高校外,其它各普通高校都应参照上述要求和附件调研方案制订校级调研方案,开展校级调研工作。我厅已将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各普通高校应将调整优化本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和安排,制订年度计划和分期分批推进调整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结合年度专业设置做好调研工作和调整优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设置规定要求,当年申报的本、专科专业,下一年度才
能安排计划招生。因此,各校今年拟申报备案或审批的新专业,应结合此次调研工作和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在修改制订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新专业的设置论证和申报工作。同时,下大力气做好现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工作。我厅已印发《关于近期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申报及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40号),供学校申报或备案新专业时参照执行。届时各校在报送新专业申报审批或备案材料的同时,需将现有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进展情况同时报我厅高教处。
(三)各校请于5月31日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反馈我厅高教处。
有关调研工作的具体问题和事项请及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吴白白,电话,电子邮箱:126。
本文附件提纲供学校参考,所有附件不再印发文字稿,请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查阅下载。各校需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点,突出办学优势及特色,研制本校方案及提纲。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
2. 参加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调研的高等学校名单;
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信息采集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校教学调研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动公开 2009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
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现“三促进一保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分工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专项调研。调研方案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我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现状;
(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三)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思路;
(四)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
(五)根据社会紧缺领域人才需要,对应有关学科领域的子项目专题调研。
二、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罗伟其厅长。
副组长:魏中林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