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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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稳定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预警及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抓热点找源头,把群体性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每月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提早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做好调解处理工作。

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避免采取极端或违法行为解决问题。

另外健全和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权益保障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拓宽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引导他们合法、合理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访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各乡镇普遍反应的问题主要有:1、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县直部门对基层的权力上收,站所承担的责任却没有完全取消,影响着乡镇党政职能的有效发挥。

2、机构设置的条块分割影响工作开展。

县直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较多,乡镇党委、政府只具有协管职能,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

3、人员编制紧张、经费紧张。

许多站所人员不足,有些站所只有一人县年龄偏大,规模小、服务意识、质量差,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竞争意识。

出现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编制不足,无法保证工作所需的人员更新补充,经费紧张,不能有效地进行新技术的推广。

另一方面地方协助部门主管的模式造成了乡镇与站所职责与权力划分不清,管理缺失。

四、对下一步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站所改革和管理的构想及建议。

按照事企分开原则,合理设置事业单位站所,以营利性
质、有偿服务为目的的,按企业性质设置,实行企业化管理与服务。

还应区别情况,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与改制,逐步理顺管理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根据站所性质、职能,合理划分、统分结合,突出转化职能这个核心,强化部门职任。

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构本身的能力和效率,通过强化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增加编制,配齐人员,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几点建议(一)正确界定乡镇事业单位职能对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将原来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文化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划到乡镇政府。

将事业单位现有的一些合理的经营性服务归纳分类,按照“稳定公益性,激活经营性”的原则,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开,在突出公益性的前提下放活农资经营、技术咨询、种苗繁育等职能。

(二)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
职能划分好后,乡镇事业单位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综合设置。

我们认为,每个乡镇最少需要设置以下四个事业机构: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大农业范畴的各类服务工作;2、文化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和地方文艺的开发和保护等工作。

3、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为农村建设开发提供各类服务。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

原8个事业机构相应作如下调整:一、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机服务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加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他职能划入“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三、文化体育服务站、广播电视服务站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县直主管部门,其公益性职能并入“文化产业服务中心”;四、农业水利服务站、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直主管部门,其他职能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五、计划生育服务所予以保留,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当然,以上只是调整的一些建议,但不论乡镇事业单位如何调整,最好一定五年不变,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检验改革的效果。

(三)、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实践证明,在现阶段,实行编制总量控制是抑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盲目增长的有效措施。

州级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科学测算后,对乡镇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县编办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量范围内,可根据乡镇分类标准,结合乡镇的实际供养能力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人员编制。

参考意见为:二类乡镇40左右,三类乡镇30名左右,四类乡镇20左右。

在定编定岗时,必须认真调查摸底,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不同岗位需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推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一编”,真正做到定编到岗到人。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明确划分县直与乡镇的管理权限,建立相关协调机制。

在确立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时,必须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行文,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使县直与乡镇在管理上有制可依。

如果明确了事业单位以乡镇为主管理,其负责人任免权、人员调配权、业绩考核权应归还乡镇。

甚至可以允许乡镇政府完全以自己的财政收入来确定自己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人员调配可由乡镇提出方案,在编制允许下,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开出调动介绍信;业务主管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的必须征得乡镇同意后才能抽调。

其他如职称评定、工资调级等业务工作需由县直部门负责的,在发生变动时,也必须先征求乡镇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办理。

二是改革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激发事业单位员工的内在潜能。

首先要在实施改革中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

上岗人员采用聘用制,实现用人方式由固定制向聘用制转变。

其次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建立优胜劣汰、末位待岗淘汰制。

最后是要改革工资分配制度。

实行职工薪酬与服务绩效全面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比如说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的活工资拿出,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分配。

对经营性服务人员,则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领办和创办示范农场,农业科技示范园等。

通过实际操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只要老百姓尝到了甜头,老百姓真正富裕了,事业单位人员自然也就能增收。

这样一来才能真正实现既管理有序,又搞活了经营。

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联合督促检查制度,保证机构编制事项的全面落实。

2007年2月13日,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制定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为此,我们要以贯彻执行《暂行规定》为契机,积极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只要违反了机构编制纪律,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努力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7 作为机构改革工作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结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今年3月份对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展开调查,对各部门划入的职能、划出的职能、调整的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了初步剥离,掌握了改革中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的基础资料,为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对各部门人员编制、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弄清情况,摸清底数,为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翔实依据。

(三)充分研究论证,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改革中,我们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注重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的要求,着力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县编办在着力加强与省、市编办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及时将省、市有关要求和周边县市(区)改革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汇总,提出了有分析、有论证、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编委主要领导同志请示汇报,征求他们对全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反复修改、充分酝酿,机构改革方案(草稿)由最初原来的五套方案(草案)综合为一套正式方案。

6月2日省编办审核通过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6月18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通化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7月1日收到正式批文。

改革方案突出了优化机构设置和转变政府职能。

(四)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审定“三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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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三定”工作是此次改革的核心环节,也是落实改革任务的重要措施。

在审核批复“三定”过程中,各部门依据《通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通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职能转变、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初步意见,在与县编办沟通协商达成基本一致意见的前提下,拟定本部门的“三定”规定(送审稿)报县编办,县编办对各部门提出的“三定”规定,按程序提出审核意见,提请县编委会审议后,由县政府审批印发。

理顺部门职责交叉和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是拟订“三定”规定的重点之一。

对改革重点部门和存在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的工作部门,我们还特别抽调专人深入到部门主要业务科室进行调查,将内设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全部剥离,划归行政审批办承担,将业务科室的主要职责从重审批转变为加强调研、制定政策和搞好监督检查上来,规范了内设机构设置。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改革安排(一)存在问题
1、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未召开。

客观上,下半年我县负责的省市一级现场工作会议较多,全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全省百镇建设工程现场会我县也是观摩点之一,这些大型会议之后,有近三十几个县区政府来我县参观,县主要领导应接不暇。

另外,我县今年招商引资大项目多、专题招商多,县主要领导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外地,由于涉及改革的很多问题需要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县主要领导很难聚齐召开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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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会议,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未能最后决定,改革动员大会就一直推迟到现在还未召开。

主观上,我们也有等待和观望的情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分流、人员分流等方面,由于省里没有具体政策,我们在改革的操作中不能搞“一刀切”,领导干部的调整和安排比较难,我们一直想借鉴周边县市的一些做法,所以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2、定岗定员工作未完成。

9月下旬我们审核批复了“三定”方案,原计划10月15日前部门完成定岗定员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未完成实施,涉改部门内设机构按“三定”方案进行了设置,人员进行了初步整合,任命了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但大都在原办公地点办公,未进行竞争上岗和定岗定员。

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办公场所限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后,原人事局的人员将到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场所办公,目前正在接办公楼;农业局和牧业管理局整合后,原牧业管理局的人员到原农业局的办公地点办公,原农业局的办公楼拟于明年春天再接一层楼;在政府大楼内办公的原人事局人员搬出去后,政府将对政府办公大楼的办公室统一调整,整合部门的人员方可集中到一起办公。

二是由于没有出台具体的分流政策,一部分人员在等待政策出台后离岗,致使部门的定岗定员工作一拖再拖。

三是领导班子尚未完全调整到位,部分部门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干部未完全调整到位,也造成了定岗定员工作的滞后。

3、混编混岗现象在一些部门存在。

目前,我县有338名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机关混岗工作。

混岗原因分析: 1993年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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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时我县受人口和经济指标限制核定行政编制较少,后又经过2001年和2005年两轮政府机构改革,目前我县县直机关行政编制只有499名(不含12个物价专项编制和27个林业公安专项编制),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行政编制320名,扣除县政府领导所占编制6名,平均每个部门分配行政编制10名左右。

从目前实际看,现有编制不能满足政府部门正常运转的需要,一些部门不得不从所属事业单位中借调人员,造成混编混岗。

(二)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措施及意见
目前,县政府机构改革还面临着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和全面实施定岗定员方案两个阶段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制定具体的改革时间推进表,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11月末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

1、尽快召开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的所有材料现在我们已经准备就绪,我们将在县主要领导聚齐后的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将改革的配套政策确定下来,将要调整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确定下来,于11月12号前召开全县改革动员大会。

2、组织实施定岗定员。

预计11月中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接的办公楼即可峻工,届时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整,争取整合部门的人员能到同一地点办公,新组建和更名的机构一律在11月15日前挂牌。

同时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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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的改革政策也将出台,各部门将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规定,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和设置职位,制定本部门定岗定员实施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三定”规定的落实,到11月30日,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县政府机构职能的有效落实和机制的良性运作,不断探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县政府机构改革成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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