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朝贡制度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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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五年关于中国古代朝贡制度研究综述
历史0811 张蕊 0820501113
【摘要】:朝贡制度是古代中国处理民族关系和对外关系的主要模式之一,基于此也形成了近代以前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地区性体系或国际秩序。因此,国内外学界历来重视对古代中国朝贡制度的研究。近十五来,对此制度的研究涉及了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中外关系、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古代东亚经济发展等多个学术领域,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意在从朝贡制度的概念、朝贡制度与朝贡贸易的关系和其对当今东亚发展的影响三个方面对近十五年来此专题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拙见。
【关键词】:朝贡制度;朝贡贸易;东亚
研究朝贡制度,就必须要提到美国学者费正清,他可以说是研究中国朝贡制度的开拓者,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对此制度进行系统的诠释和发展,提出了“中华世界秩序”、“冲击—反应说”,不仅一度风靡欧美学界,也深刻影响了中日朝等东亚学界对古代此制度、东亚国际政治的研究。纵观近十五年此制度研究著作或论文,大多数还是从费正清的学术理论出发,或赞同、或批判、或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是日本学者滨下武志1997年所著的《朝贡体制与近代亚洲》和近期张锋的一篇《解构朝贡体系》,都对费正清的理论提出了质疑。当然也有一些突破和创新,一些学者开始注重研究不同朝代朝贡制度的特殊性,分析其演变过程,如喻常森的《试论朝贡制度的演变》、祁美琴的《对清代朝贡体制地位的再认识》等,中朝、中日、中泰等个案研究,也对研究现代中外关系发展有借鉴意义。
一、概念之说
“‘朝贡制度’这一概念是为了描述的目的而由西方发明的”,①其英文表达是tributary system,通常有“朝贡制度、朝贡体系、朝贡体制”三种译法。“西方学者使用的这一概念,是指包括朝贡关系及其相关制度在内的一个体系,用以指以中国为核心的朝贡关系网络”李云泉如是说。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海内外学者在从不同角度归纳古代中国的外交特征时,相继提出了“册封体制”、“天朝礼治体系”、“华夷秩序”、“贡封制度”等不同概念,并且都对自己的观点给予了论证。
① Mark Mancall,“The Ch'ing Tribute System: An Interpretive Essay,”in Fairbank,ed.,The Chinese World Order,pp. 63-89,at p. 63.
最早提出朝贡体制应称作“华夷秩序”的是日本学者中山治一,具体内涵如下表述:“这种东亚所特有的国际秩序,其总的关系就是以‘中华帝国’为中心,周围夷狄各国接受册封(授与外交文书,承认其地位),后者向前者朝贡,前者羁縻(牵制)后者。这种关系,在渊源上是汉帝国内部皇帝与诸侯的上下关系,在汉皇帝同夷狄君主之间关系上的投影,而且来自结合儒教王道思想而设想出来的独特的国际秩序观念。因此,它虽然是若干国家的联合体制,但其中各国相互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而是完全由对‘中华帝国’的直接关系规定的一元化上下秩序构成的。”②中山治一认为18—19世纪之际欧美各国要求亚洲各国“开国”时亚洲已经存在有别于欧美之特殊国际秩序,这一主张成为影响此后日本乃至东亚各国学界的一个基本观点,“华夷秩序”的概念也广为研究者所接受和利用。20世纪90年代日本研究朝贡制度的代表人物—滨下武志提出“亚洲经济圈”理论,就是基于这一秩序学说。“华夷秩序”的概念也得到了国内一些学者的认同,北京大学何芳川教授于1998年发表《“华夷秩序”论》一文,通过考察古代华夷秩序从酝酿、形成、充实到衰亡的两千多年历程,指出华夷秩序是“自汉代直至晚清在古代世界大大小小国际关系格局中发展得最为完整”的“以中华帝国为核心的古代类型的国际关系体系”。[1]98 此外,陈尚胜、高伟浓也曾运用华夷秩序的概念与框架分析过明清时期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个案。
相比较“华夷秩序”,“天朝礼治体系”概念的发明则是中国学界在理论方面的一大创新了。这一概念是香港学者黄枝连教授在90年代初提出的,他认为:由小农经济发展而来的礼治主义体系是“汉族文明”及由此组成的中华传统的主要精神与内容。这样一种“礼治主义文明对外的作用,即在于推动民族之间、区域之间、国家之间、人与大自然之间等等层面的秩序的建立。根据‘礼治主义’来探索并建立国际社会和自然世界以及宇宙等层面的秩序;而这一‘秩序’的维持和发展,交由中国的封建王朝(自称并被称为‘天朝’者) 来推进,即是‘天朝礼治体系’”。③这一理论是黄教授经过多年研究而形成的有关国际关系形态的一种新概念,其《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三卷本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中国学界有关古代朝贡制度最有影响的系统性理论研究成果。他在论证该理论过程中集中讨论了古代中朝关系,自隋唐而至明清各朝,实际上囊括了近代以前几乎全部的中朝关系史,[2]131因此这一概念具有科学性,进而能在国内产生广泛的影响。
东北师范大学权赫秀教授在《中国古代朝贡关系研究评述》中对以上几种概念作了如下
② [日]信夫清三郎等编《日本外交史》上册,中译本,第12 —13 页。
③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前言第2页
总结:如果说费正清等人的朝贡关系研究主要代表着西方世界本位的视角及其观点,滨下武志等人的朝贡关系研究更多地代表着“日本本位”(所谓从亚洲进行思考实际上首先是从日本进行思考)的视角及其观点的话,黄枝连的研究则主要代表着“中国本位”的视角及其观点。[2]131的确如此,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分析角度,则会出现不同面貌的朝贡制度。李云泉从实行朝贡事务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朝贡制度自身演变过程等方面来分析朝贡制度,他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朝贡制度建立于双向交往、沟通之基础上,包括朝贡一方的‘称臣纳贡’和宗主一方的‘册封赏赐’双重内容,故称‘朝贡—封赏制度’或‘贡封制度更为贴切’”。
[3]1这一概念与韩国学者金翰奎教授的观点一致,“用此概念能全面表达该制度之双边与双向内涵”。喻常森也在《试论朝贡制度的演变》中直接表示赞同李云泉:“朝贡是诸藩国向中国进贡,而不是相反。所以,我认为,用‘封贡’一词表达更加贴切,因为,这个词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周边国家向中国进贡,二是中国再给来贡诸国以相应的封赏(包括物品和名誉称号)”。[4]56
由此来看,在朝贡关系的概念问题上已有很深的讨论,虽然这些新名词还没有代替“朝贡制度”被欧美学者接受,但是也表现了我们东亚学者的积极探索与努力精神。
二、朝贡制度与朝贡贸易关系研究
“朝贡贸易”与“朝贡制度”两个相近的词语,实际上是不同的概念。然而近年来有人将朝贡关系等同于朝贡贸易关系,将朝贡制度等同于朝贡贸易制度,有将两者混淆之意,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判。李云泉、祁美琴、韩国学者郑容和就分别从朝贡制度的政治目的、明清朝贡制度的特殊性、中韩朝贡关系个案研究方面剖析了朝贡制度和朝贡贸易的异同。
将朝贡制度与朝贡贸易二者概念混淆始于滨下武志的“亚洲经济圈”理论,其后又提出“朝贡贸易体制论”,他的观点是:“朝贡并不是对于强大中国的政治上的从属,而只不过是为了实利而形成的一种交易性质的形式”,“朝贡体制的根本点本来就是靠贸易关系在支撑”,“朝贡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商业贸易行为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说,因朝贡关系而使得以朝贡贸易关系为基础的贸易网络得以形成”。④滨下武志对朝贡的经济因素强调过多,因而认为二者可以等同。
其实,朝贡制度从起源上来说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中国王朝为了实现大一统、各国为了寻求政治稳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交往方式。古代中国实施朝贡制度时一贯奉行“厚往薄
④ [日]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第
43、37、3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