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各种休假的规定(ppt 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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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各种休假的规 定及其分析
郭文龙
重要声明
1、本次言论主要涉及新近公布施行的带薪年 休假、节日和纪念日以及广受关注的探亲假, 不涉及婚嫁、丧假等休假问题。
2、所有言论均源自于对现行以及即将施行之 劳动法律的HRL视角的解读。
3、所有言论均属个人观点,绝不代表本人供 职机构的立场。
4、所有案例均经过改造,如有相同或相似之 处,纯属偶然,请勿“对号入座”。
主要内容
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各类规定的介绍。 第二部分:对相关规则的分析。 第三部分:执行中面临的问题。
第一部分:对各类规定的介绍
一、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三、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一、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1、适用范围及条件。 2、具体标准。 3、待遇享受办法及变通补偿。 4、法定免除事由。 5、罚则。
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 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 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 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 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 法的规定
1、全体公民享受的假日。 2、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日。 3、与双休日重叠的处理。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 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 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 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 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法定免除事由
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 假”:
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3、与双休日重叠的处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 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 期日,则不补假。”
三、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制定年代及目的。 2、适用范围 3、适用条件。 4、具体标准。 5、安排休假的程序和原则。 6、免除、抵扣规则。 7、工资及交通费用的处理。
1、全体公民享受的假日
依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 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
新年(1月1日)——放假一天; 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初二); 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合计:十一天。
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 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罚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
1、适用范围及条件
适用范围——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其他组织。 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基本含义—— 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收入。
2、具体标准
共分三档——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并且——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的假期。
3、待遇享受办法及变通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
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3、适用条件
《探亲规定》第二条规定: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 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 定探望父母待遇。……” 《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 则 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81)12号]第三条 规定: “《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 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
细则 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81)12号]第一、第二条规 定: 《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 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规定》的待遇。
1、制定年代及目的
制定年代—— 1981年3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当月14日公布施行。 制定目的——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
地的探亲问题”。
2、适用范围
《探亲规定》第二、第八条规定: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
年的固定职工。……”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
2、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日
依《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部 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
4、具体标准(上)
《探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 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 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 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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