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洛伊韦伯作品《记忆》MEMORY ;Andrew Lloyd Webber古典吉他谱

安德鲁洛伊韦伯作品《记忆》MEMORY ;Andrew Lloyd Webber古典吉他谱
安德鲁洛伊韦伯作品《记忆》MEMORY ;Andrew Lloyd Webber古典吉他谱

1-3.《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引言》

[译者按:以下是未刊译稿。仅作为此次讲习班教学资料使用。请勿引用、转载。] 《宗教社会学论文集》 引言 一个现代欧洲文化世界的后裔,在处理普遍历史问题(Universalgeschichtliche Probleme)时,都不免会合乎情理地问:究竟哪些情势一起作用,导致了那些在西方,并且仅仅在西方这里,才出现的文化现象——而这些现象,至少我们通常都以为,它们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 只有在西方,“科学”才发展到了一个我们今天承认为有效的阶段。在西方之外,特别是在印度、中国、巴比伦和埃及,也存在经验知识,对世界问题和生活问题的反思,极高深的哲学乃至神学的生活智慧(不过,一种系统神学的充分发展只出现在受到希腊影响的基督教世界,而此外只在伊斯兰世界和印度的几个教派中稍现端倪),以及达到非同寻常的精微程度的知识和观察。但在巴比伦和其它地方,天文学缺乏希腊人最初赋予它的数学基础,当然,这使得巴比伦星象学的发展尤其令人惊叹。印度的几何学缺乏理性的“证明”,后者又是希腊精神的一个产物,希腊精神还率先创造了力学和物理学。虽然印度的自然科学在观察的方面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但却缺乏理性的实验(它发端于古代,但本质上却是文艺复兴的产物)和现代的实验室,因此,印度的医学虽然在经验和技术上高度发达,但却缺乏生物学,特别是生物化学的基础。在西方之外的所有文化地区都缺乏一种理性的化学。高度发达的中国历史著述缺乏修昔底德实事求是的程式(Pragma)。在印度我们可以找到马基雅维利的先驱,但亚洲所有的国家学说都缺乏亚里士多德那种系统的途径(Systematik),特别是理性的概念。对于理性的法律学说来说,尽管在印度(弥曼差派)出现了这种学说的萌芽,而且在近东存在全面的法典编纂,但印度和其它地方的所有法律著作都缺乏罗马法和受罗马法训练的西方法律的严格法学图式和思想方式。此外,只有西方才知道教会法这样的形态。 艺术的情形也一样。其他民族的音乐听觉,和我们今天相比,似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更加敏锐的程度,至少也毫不逊色。世界各地都广泛存在着各种复调音乐,在别的地方也能找到各种乐器合奏以及多声部合唱。所有我们知道的理性的调性间隔,别的地方也算得出来,也都知道。但理性的和声音乐(无论是对位法还是和弦和声),是由以三个三度叠置的三和弦为基础的声调材料构成的。我们的半音和等音(不是在音程的意义上,而是就自文艺复兴以来理性的和声形式的意义而言),我们以弦乐四重奏为核心加上管乐团的组织构成的管弦乐团,通奏低音,我们的记谱法(它使现代音乐作品的谱写、排练以及完整保存成为可能),我们的奏鸣曲、交响乐、歌剧(虽然在各种音乐中都有标题音乐、音诗、变调和半音音阶这些表现手段),以及我们用来演奏这些音乐的基本乐器:管风琴、钢琴和小提琴,所有这些都只出现在西方。 尖拱作为一种装饰,也出现在别的地方,在古代和亚洲都有;或许在东方也不会不知道尖拱和十字拱的拱顶相结合的建筑结构吧。但理性地利用哥特式的拱顶结构作为分卸推力和覆盖任何形式的穹顶的手段,而且特别是作为宏伟的纪念建筑的结构原则,以及作为中世纪创造的一种涉及雕塑和绘画在内的风格的基础,是别的地方所缺乏的。在西方之外也缺乏对圆穹带来的问题的解决方式,虽然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技术基础就取自东方。所有艺术中每一种“古典”理性化的方式(在绘画中就是理性地运用线条透视和空间透视),都是文艺复兴为我们创造的,而在西方之外也都不存在。中国有印刷制品,但一种只打算用于印刷,而

以马克思·韦伯的思想解读《浪潮》中的魅力权威

【摘要】电影《浪潮》中,为什么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学生们可以发生这么多变化?是什么力量成就了一个这样的团体或者说组织?本文以电影《浪潮》为研究对象,结合马克思?韦伯的分层、组织理论分析影片中的体现出的魅力权威及其合法性。 【关键词】《浪潮》;马克思?韦伯;分层;组织理论;魅力型权威 2008年德国导演丹尼斯?甘塞尔将一段发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真实故事改编为电影《浪潮》搬上荧屏。影片用犀利的镜头揭开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看到自己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坚强,相反,比想象中更容易受到影响。电影讲述德国高中教师赖纳?文格尔将班上的学生组织成一个团体进行了一次教学体验。随着团体的名字“浪潮”、统一的制服、标志和手势的一一诞生,学生们逐渐狂热起来,开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张贴“浪潮”的标志,把不合作者排除团体,事情逐渐出乎赖纳的意料,他急忙终止“浪潮”的时候,学生们沮丧失落,而深陷其中的蒂姆更是接受不了现实,枪击同学后饮弹自尽,赖纳因此被逮捕,影片以赖纳惊愕失措的表情结束。为什么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学生们可以发生这么多变化?是什么力量成就了一个这样的团体或者说组织?本文试从马克思?韦伯的思想中找到其中的解释。 一、马克思?韦伯的分层、组织理论以及魅力权威的合法性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其实质内容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社会等级序列。韦伯承认,在研究社会不平等时,把经济因素作为分层标准是必要的,但同时社会的分层结构是多层次的统一体,因此韦伯主张从财富、声望、权力说那个角度考虑一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三大领域的不平等。 韦伯的组织理论首先是基于对组织中权威的分析研究。韦伯认为,根据组织内部的权威关系,可以揭示出不同组织所具有的特性。个人为什么会服从命令?人们为什么会按照他们被告知的那样去行事?为了阐释这一问题,韦伯将权力与权威进行区分,他指出,权力是无视人们反对、强迫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是出于自愿,权力具有强大的强制性,而权威具有某种自愿性,容易被多数人接受。正是这种权威制度使下级把上级发布的命令看作是合法的。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实现组织目标,推进社会发展。韦伯认为,组织与权威的关系密切,任何一种形式的组织都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没有权威,组织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条件。根据权威的合法性,韦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 1、传统型权威。传统型权威是一种古老形式的权威,这种权威统治的形式是宗法家长制,它是建立在对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及对这些传统行使权力者的地位合法性的坚定信念的基础上的。 2、魅力型权威。它是以对某一个人的特殊的、超凡的神圣性、英雄行为或典范品格的信仰,以及对这个人所产生的榜样力量或所发布命令的信仰为基础的。它建立在非凡人格、英雄气概、创业奇迹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它来自于对领袖个人魅力的崇拜。所谓魅力,即一个领袖人物的超越凡俗的品质,它可以是不同凡响的气质、人品、性格、学识、智慧和能力,也可以是凡人不能理解的神授魔力。具有魅力权威的领袖人物,必须拥有某种超人类甚至超自然的,也是其他人无法企及的力量或素质。超人权威的本质是“敬仰”。 魅力型权威的核心是个人崇拜,这种组织所依赖的往往是某种信仰,而不是强制性因素。所以,要维持个人崇拜组织的生存发展,领袖人物就必须不断地以某种新的方式来表现出他的魅力。这就像现在体育明星、演艺明星一样,只有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奇迹,为“粉丝”提供新的刺激,才能保持崇拜者的兴奋和激情,否则就会失去其受人崇拜的魅力。所以,这种权威是最不稳定的,也是不能持久的。一般来讲,伴随着领袖的魅力的失去,这种个人崇拜组织就会转化为传统型组织或法理型组织。这种转化过程,即社会学中常说的“祛魅”。 3、法理型权威。它是以一种对正规形式的“法律性”,以及对那些升上掌权地位者根据

读《韦伯作品集X印度的宗教------- 印度教与佛教 》后感

读《韦伯作品集X印度的宗教------- 印度教与佛教》后感 摘要: 这本书有助于了解印度社会、思想与佛教。印度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宗教,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只是灿烂一时都在这本书中有讲解。在以下的读书笔记中将会介绍本书的作者,以及印度教与佛教的区别。 关键词:印度佛教印度教 我在假期阅读了马克斯·韦伯的《韦伯作品集X印度的宗教------- 印度教与佛教》一书,感想颇多。首先让我了解了作者马克斯·韦伯,其次知道了尽管印度教与佛教都起源于印度,但他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之处的。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更深一步的了解到了印度教和佛教的教义,联想到了伊斯兰教的教义,最后又做了一些资料搜集关于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为什么会存在很大的冲突。 一、作者简介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社会理论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社会学创立以来最伟大的社会学家之一。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其他二者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与爱米尔·杜尔凯姆(Durkheim),早期流行的另一说为马克斯·韦伯,埃米尔·迪尔凯姆,格奥尔格·齐美尔)。其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他的成就开创了比较社会学、理解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指出了理

性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系统的阐释了东西方宗教伦理差异对于社会现代性以及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他和迪尔凯姆被认为是宗教社会学最早的开创者,也是宏观社会学的集大成者。其学术成就之宏大精深,影响之深远,在社会学界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上都是空前绝后的。他在各种学术上的重要贡献通常被通称为“韦伯命题”。 二、印度教与佛教的区别 尽管二者都产生于印度,但却是两种不同的宗教。印度教是信仰多神,至少有三个主神,印度教有种姓制度,而佛教崇尚平等。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产生于古印度。佛教宣扬在灵魂上“众生平等”,反对“种姓”制度,但不反对奴隶制度。佛教认为人活着就是受罪,根源在于各种欲望,只有消灭一切欲望,进行修行,将来灵魂就可进入“极乐世界”;佛教主张忍耐、顺从。由于佛教教义一方面成为广大受苦难的人民精神上的依托,另一方面也符号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以此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所以得到广泛支持,发展很快,公元前三世纪时被定为国教并开始向外传播:东南传人东南亚,西北传人中亚细亚,公元前一世纪由克什米尔传人中国的于阗,以后在中国不断发展。 印度教于五世纪时出现,也产生于印度,它适应封建统一的思想,综合婆罗门教和佛教等各种宗教教义而形成。印度教的基本教义是“法”和“业力轮回”。所谓“法”,是指人们生活和行为的规范;所谓“业

马克思韦伯的简要评价

马克思·韦伯,德国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行动理论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会学的奠基人。 曾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律,兼修中世纪史、经济理论和哲学课程。1889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曾先后在弗莱堡大学(1893~1896)、海德堡大学(1896~1898、1902~1919)和慕尼黑大学(1919~1920)任教。1903年与桑巴特等人共同发起创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1910年与滕尼斯、齐美尔等人联合发起成立德国社会学会,对社会学在德国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韦伯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3卷,1920)、《政治论文集》(1921)、《经济与社会》(2卷,1921~1922)、《科学论文集》(1922)、《社会学和社会政策论文集》(1924)等。韦伯的知识范围和学术研究视野非常广泛,从经济、政治、法律、宗教、音乐等社会生活领域到社会科学方法论都有重要成果,使他成为在社会学史上与迪尔凯姆等齐名的重要思想家。 马克斯·韦伯是近代社会科学发展史上世界公认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在社会学领域中与卡尔·马克思、迪尔凯姆并驾齐驱。作为一位跨世纪的伟大学者,他在生命的五十多年时间里为后世留下诸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等宏大巨著。然而,这位社会学家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学术”的思想背后,又有怎样的“生活”背景支撑呢? 与父亲终生隔阂的韦伯韦伯出生在德国的一个有广泛社会和政治联系的富裕家庭。这造就了一种智识性刺激的氛围,对韦伯的成长起了重要作用。父亲老马科斯·韦伯出身西法利亚一个纺织业为主的工商业家族。到韦伯出生时,父亲已经是一名法官。韦伯的母亲出身于教育世家,关注并研究宗教和社会问题。老韦伯在政治上倾向于立宪派,由于关心政治,他逐渐成为一个典型的德国资产阶级政治家,忙碌热衷于当代政治问题,“沉溺于美食、自我满足式的自由放任主义”(沃尔夫冈·莫姆森语)。老韦伯虽然是新教徒,但具有享乐主义倾向,这样一种精神境界使得夫妇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家庭失去和睦。母亲在小韦伯心目中的地位重过父亲,所以逐渐对父亲产生抵触情绪。同时,老韦伯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专制,纯粹用家长制的方式管理孩子。小韦伯是一个很活跃的人,经常在同学之间闹饮、竞酒、决斗,这也使得与父亲愈来愈对立。后来,老韦伯对妻子的独裁专制态度使韦伯忍无可忍,甚至认为母亲的人身安全也受到父亲的威胁。这些最终导致父子之间的关系彻底破裂。1897年8月10日老韦伯在旅行途中去世,韦伯和父亲的和解成了永远无法成全的遗憾。

法律人类学课程大纲

“法律人类学”课程计划(朱晓阳侯猛) 2007年春季课程 授课方式及考试 人类学的法律研究传统中一向有法律人类学(legal anthropology)和法律的人类学(anthropology)之分。前者通常从法律人的视角研究非西方法的现象,后者则传统上指由人类学者研究法律的进路。按照格尔茨的看法,法学家的法律人类学关注“法律制度和结构比较”、实然/应然模式比较,而法律的人类学则关注过程比较。在格尔茨以后,对“法律意识”(legal sensibility)、生活样式(forms of life)和世界看法(world versions)的关注也成为法律人类学的关注重点。本课将从覆盖以上三方面的内容。 在当代法律与人类学相互联系和对话的趋势正在日益明显,本课程试图从人类学和法律两种学科的视角出发,对一些共同面对的问题进行对话式研讨。本课程是开放的,鼓励学生将自己面临的相关问题或案例带到课堂上讨论。 本课程是以研究生为对象的研讨课。形式为主讲教师讲课和学生发言讨论相结合。要求学生在上课前完成预先指定的阅读材料,以便在课堂上进行讨论。每位学生除课堂即席发言外,将做一次至二次课堂导读发言(次数视注册学生数而定),介绍选定的阅读文献并给予评论。选课学生将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一篇供课堂发言用的导读和一篇专题学术论文(字数与学生讨论定)。本课程在本学期将安排在16周中讲授,每周一次,共32学时。在讲课期间,要求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周至少保证5小时。 课程成绩将根据学生在重点发言论文(25%),课堂讨论/发言(15%)和期末论文(60%)的表现和水平给出。 一、课程介绍(第1周朱晓阳侯猛) 二、法律人类学的昔与今(第2周朱晓阳) 阅读:S. F. Moore: “Certainties Undone: Fifty Turbulent Years of Legal Anthropology, 1949-1999”, in Moore (ed.), Law and Anthropology: A Reader, Malden: Blackwell, 2005, pp.346-367. 其他阅读:L. Nader: The Life of Law: Anthropological Project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2002. 林端:“法律人类学简介”,《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社会学观点的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赵旭东:“秩序,过程与文化——西方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及其问题”,《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5期。 高丙中章邵增:“以法律多元为基础的民族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三、经典作家与法律理解(第3-4周侯猛) 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63。

论马克斯·韦伯的合理性理论

论文关键词:目的合理性价值合理性现代性 论文摘要:马克斯·韦伯主要从社会、文化以及个人三方面阐述了西方理性主义的表现形式。他将合理性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目的合理性,另一种是价值合理性。马克斯·韦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在文化、社会以及人们头脑中价值合理性占据着主导地位,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之后,价值合理性逐渐衰落,目的合理性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马克思·韦伯的合理性理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探讨现代性的重要资源之一。 马克斯·韦伯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是古典社会学家中第一个以合理性概念为工具分析资本主义现代化演进过程及其本质的理论家。他的合理性理论影响了卢卡奇、霍克海默、阿多诺、哈贝马斯等几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曾坦言:“从理论的发展史来说,马克斯·韦伯是我理论的出发点。”…韦伯的合理性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学术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韦伯描述了合理性的种种表现,阐明了合理性的概念,以合理性概念为解剖刀,对现代社会做出了精神文化特征上的诊断。 一、西方理性主义的表现形式 韦伯是一位著作等身、学识渊博的思想家,他一生兴趣广泛,在宗教、社会学、哲学、文化等领域的研究都颇有建树。回顾韦伯一生的学术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穷其心力思考的是这样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在欧洲之外,“科学、艺术、国家以及经济都没有走上西方所特有的发展道路”。韦伯认为,这是因为西方特有一种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在东方是没有的。韦伯列举了现代自然科学、面向市场的文学作品、科学的法律学说、现代国家机关、资本主义的经济伦理等大量现象,来说明西方的理性主义。他将西方理性主义的表现形式主要概括为社会、文化以及个人三方面。 关于社会的理性化,哈贝马斯曾指出,韦伯从理性化的角度所描述的不仅是西方文化世俗化的过程,而且更主要的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新的社会结构的标志是,围绕着资本主义企业和官僚国家机器这样的组织核心形成的、功能上互相结合的两大系统走向了分化。韦伯把这个分化过程理解为目的理性的经济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制度化。”这就是说,社会的理性化体现在新的社会结构的两大系统即经济和行政中。资本主义经济的组织核心是资本主义企业。资本主义企业的营运,突出地体现了以理性为根本,这就是经济的合理性。资本主义企业是一种合理的组织。其特点表现为:经营活动与家庭相分离;利用健全的会计制度精于计算;形式上有效安排自由劳动力;技术上利用科学知识,这些都离不开理性的作用,都是理性化的表现。 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与现代国家既相分离,在职能上又相互补充。国家的组织核心是合理的国家机关,其特征在于:依据一种集中的和稳定的税赋体系;控制一种集中领导的军事权力;垄断立法和法律权力;通过一种专职官员的形式组织行政管理。在国家机器的构成部分中,官僚体制最集中地表现出理性化的特点。行政理性化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官僚统治完全依照纯粹形式的法律制度而运行。充分发展的官僚制把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非人格化的庞大机器,现代国家机制被限定为合理的管理行动。 在韦伯那里,所谓文化的理性化,是指世界的祛魅,也即是宗教世界观图景的消除和世俗文化的产生形成过程,它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价值领域。现代西方文化主要包括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西方出现的现代科学技术、自主的艺术以及以规范和普适性原则为核心的伦理学等。现代科学技术主要表现为:对待自然的客观化方法、数学的理论形态以及面对自然时的工具立场和经验方法等。韦伯认为,经验的科学技术知识使世界彻底祛魅。驱除巫魅只有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发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自主的艺术也是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现代艺术从传统的伦理和宗教关系中解脱出来,不再承担宗教、政治和道德教化功能,演变成为表达个人主观性的文化形式。西欧音乐中的调式体系、乐队建制和绘画中应用透视的技法等的创

《韦伯作品集:法律社会学》之读书笔记

《韦伯作品集:法律社会学》之读书笔记 看完了马克思.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一书,感觉懵懵懂懂,整本书的框架给我的感觉就像搭积木一样,在差不多完工的时候一瞬间就塌了,就是说一章节好不容易看进去了又似懂非懂的时候,章节结束进入下一章......我只能从“皮毛”这个肤浅的层次来简单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韦伯深邃的思想、广博的知识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不愧是“欧洲文明之子”、“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关于法律理性化的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法律从非理性的状态逐步跃升为理性的法律这一复杂、专业、系统的演变过程。同时,韦伯的理论对于今日中国法律理性化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我想先简单的介绍一下韦伯的生平,这对他完成这个作品集是有极大影响的。韦伯生活在柏林郊区的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名富裕的律师,母亲是一名富有的女性,热衷于宗教与社会问题。这样的家庭背景造就了韦伯今后的功绩。再加上韦伯自幼喜好读书,阅读了40卷的歌德。18岁到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两年之后进入柏林大学攻读法律,随后取得博士学位。本应从事法律教学的韦伯放弃了柏林大学的法学教职,到弗莱堡大学教授经济学,又担任海德堡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韦伯从1910年到1914年的左右的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支配社会学,在韦伯整个社会理论中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法律社会学的论述恰恰是整个支配社会学的一部分,而且是核心的部分。从韦伯的理想类型的角度来看,法理权威在韦伯的支配社会学的概念体系中占有枢纽地位。因此理解本书时应该注意韦伯是以法理权威及其制度化为其核心问题。韦伯的法社会学理论一方面来源于其法学和经济学教育,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在欧洲在法律史方面受到的训练,然而,他并不是像以往的法学家那样从法律入手,而是以社会学的眼光和经济学的视角来探求法律的社会根源,以“社会行为”作为其基本单位,从而来对法律与社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不仅如此,韦伯在研究社会本身与法律的关系后,并没有停下,而是又将目光转向了法律本身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进而来研究法律本身,这其中也包括了政治、经济等范畴,从而深入说明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社会中的功能与作用。 一.韦伯心目中的法律与经济 马克思.韦伯在《法律社会学》一书中,首先从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刑法等为现代人所熟知的法律概念的演化过程与界分标准入手。进而指出了在公法领域的国家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法创制、法发现与公家机构的活动中扣除这两个部分后的其他部分,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统治”。在此过程中韦伯主要关心的是促进法律理性化过程的因素,而不是法律发展的一般过程。如韦伯接下来讨论了经济因素在法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经济因素便是影响法律理性化过程中的因素。经济与法律的关系成为他法律社会学的最重要部分,韦伯认为法律的发展高度取决于法律的技术及政治团体的结构,而经济因素仅占间接的地位。按照韦伯的观点,把法律解释为经济因素的直接产物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法律构成了独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帕赫曼:一位以弹奏肖邦作品著称的乌克兰钢琴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214356312.html, 帕赫曼:一位以弹奏肖邦作品著称的乌克兰钢琴家 作者:李闻磬陈学元 来源:《音乐爱好者》2018年第03期 在十九世纪晚期和二十世纪早期,凡是提及肖邦的音乐文化,人们马上会想起弗拉基米尔·德·帕赫曼(Vladimir de Pachmann,1848-1933),他似乎与肖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时,有许多非常著名的肖邦作品演奏家,从李斯特,这位在肖邦生前将他很多作品推向公众的演奏家,到李斯特的对手,因演奏了几首肖邦作品而闻名的西吉斯蒙德·塔尔贝格(Sigismund Thalberg)。此外,还有李斯特天赋异秉的学生、首次举办全场肖邦作品音乐会的卡尔·陶西格(Carl Tausig),以及同期在俄国普及肖邦音乐的安东·鲁宾斯坦等等。但是,他们只演奏他们喜爱的,或者说他们的技巧和性格能够驾驭的,又或者是受大众追捧的肖邦作品,而帕赫曼则是首位全面地演奏肖邦作品的钢琴家,他的演奏曲目不仅囊括肖邦的大型作品,还涉及肖邦篇幅较小的作品以及那些从未被演奏的作品,如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他于伦敦首演了《为音乐会而作的快板》这首当时并不为人知的作品,引起了轰动。帕赫曼是第一位用肖邦作品做巡回演出的演奏家,如在1889年至1890纽约的音乐季中,他在美国首演了三场同时包含肖邦大型作品与小品的音乐会。 1900年,帕赫曼成为纽约第一位在一场音乐会中演奏全套肖邦练习曲和前奏曲的钢琴 家,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在音乐会上演全套肖邦练习曲。1910年,他成为了伦敦第一位在一场 音乐会中演奏了两部肖邦协奏曲的钢琴家。此外,他还于1907年灌录了留声机和打字机碟录音。

马克思~韦伯

浅谈韦伯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 摘要:韦伯所构建的体系庞大的理解社会学,不仅为德国人文主义社会学铺设了最重要的一段基石,而且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学的思想财富。韦伯认为社会学就是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这种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为了保证社会学研究的客观有效性,他提出了“价值中立”和“理想类型”的方法论。在社会学界引起轰动,至今其学说为后人所敬仰。本文主要就其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进行讨论。 关键词:理解社会学、价值中立、理念类型、 马克思·韦伯(1864-1920)是社会学学界公认的“社会科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学说始终闪耀着魅惑而迷人的光芒,他博大精深的思想理论和研究方法影响着哲学、法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众多学科的学者们。同时,韦伯也是个多产作家,其著作覆盖面非常的广泛,涉及各个学术领域。我在此主要讨论韦伯的理解的概念与其方法论理论。尽管他在这些方面的学说依然是备受争议,甚至为此形成的两大阵营,事实上,这种争论恰恰又推进了韦伯方法论向更好更完善的方向发展,韦伯的方法论,形成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探讨一个理论。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环境下去理解,看韦伯是如何解释他的那个时代,而其现实意义,则是随着时代发展得到的验证与实用,与我们今日现实处境的相关性,亦或说是借鉴意义。我们称韦伯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因为他所研究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依然在研究的问题。韦伯的思想始终在“现实性”的背景之下长期被关注,成为当代最重要的思想资源。 (一)、理解社会学 韦伯曾说:“社会学是一门与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有关,并因此与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的因果联系说明有关的科学。”[1]这也就是说,在韦伯看来,社会学是一门理解社会行为的科学,人的行为具有一种内在的可理解性,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2],而理解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概念,面对社会事实,研究者

【韦伯】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的不同境遇透视

【韦伯】现代性话语: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的不同境遇透视古典社会学理论2010-12-23 11:00:06 阅读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现代性话语: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的不同境遇透视 岳梁 摘要:在全球化竞争与发展和中国迅速走向全球与现代化的历史语境中考察马克思和韦伯的现代性话语时,我们发现了一个极为不公平的现象,这就是:关于现代性话语的皇冠 属于马克斯·韦伯,而于具有原创性地位的卡尔·马克思无缘。本文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马克思与韦伯在现代性话语中不同境遇的原因,认为当时人和后来人不仅误读了马克思,而且有意歪 曲和肢解了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这是造成马克思关于现代性话语缺场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现代性现代化马克思韦伯不同的境遇透视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所谓的后现 代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到处充满着后现代发展的话语是不奇怪的。但是,不管人们多么热衷于发展的全球化转向、发展含义的转向与发展模式的转向的时代话语,有一个我们认为是非常重要的话语是绕不过去的,这就是现代性和现代化问题。但奇怪的是,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只要人们一提到现代性和现代化问题,必然追述到马克斯·韦伯,不少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学术界,认为没有马克斯·韦伯的理论就不会有中国的五四运动;“在现实和未来的时代里,德国也好,各国也好,社会科学任何一个领域的学者,都能够从韦伯那里汲取营养、获得灵感、寻求思想和方法论资源,找到研究的出发点。” [1](p.2)当今没有人或很少有人把现代性和现代化问题追述到马克思。这是极为不公平的,也是极为不客观的。马克思是千年伟人,按照法国著名思想家雅克·德里达的话说:“对社会的无情的批判精神”与“对未来的强烈的憧憬”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遗产,这样的世 纪伟人如果没有涉及时代的核心问题和主旋律那是不可思议的。

韦伯的创作特点

韦伯的创作特点 是一个富有民族精神这一的作曲家,大多是一以民间气质的音乐,真实地再现了特定的生活环境,他在创作中力求达到思想性和民族性有机的统一。 勃拉姆斯的创作特点 在勃拉姆斯的创作中交响音乐占有重要地位。在这类作品中,结构的原则、调性的布局、主题发展的逻辑性、复调思维的深刻性以及宏伟的气势等,都明显地看到巴赫、贝多芬的影响。他完整地继承了德、奥古典音乐的优良传统,同时广泛地吸收了欧洲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素养,在纯正古典音乐形式下,渗进了许多新因素(但很少采用标题),形成了“新古典主义”的音乐。 浪漫时期的音乐特点 浪漫主义音乐强调个人主观情感的表达,抒情性的形象在作品中占主要地位,其内容大多表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偏重于幻想性的题材和着意抒发内心的感受。浪漫主义音乐更多地表现个性;它重视对大自然景物的表现,通过客观的抒情题材,用音乐艺术手法描写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向往和热爱。它追求音乐中的民族、民间内容,本民族或其它民族的传说、故事和质朴民间音乐素材,使浪漫主义音乐获得了清新、纯净的气质和格调;它对古典乐派一些严格规范的题材、体裁、风格、表现手法与形式做了大胆的革新,丰富和发展了古典的传统文化。标题性音乐的发展,更体现了音乐与其它姐妹艺术相互融合的浪漫主义美学原则。 肖邦的创作特点 肖邦的创作可分四个时期。这一时期是肖邦一生创作的起点,作品已经闪耀着民族感情和民族风格的光辉华沙起义时期,这时期,肖邦的创作出现飞跃。肖邦为华沙起义的民族浪潮激起的爱国热情和对祖国亲人的思念,令他创作出强烈爱国主义内容与高度完美艺术形式相统一的早期杰作巴黎全盛时期:肖邦的具有深刻民族内容、独创的艺术形式和娴熟的钢琴表现技巧的创作日臻完美。他涉猎了各种音乐体裁,从练习曲、前奏曲、马祖卡等到结构复杂的叙事曲、谐谑曲、奏鸣曲等,获得极其丰硕的成果。晚期(1846年后):肖邦这时的创作明显衰退,较重要的作品有《幻想波洛奈兹舞曲》、《f小调马祖卡舞曲》等,依然倾诉着对祖国、亲人的思念与期望。 瓦格纳的艺术成就 瓦格纳对传统歌剧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他在改革中实施了“整体艺术观”、“无终旋律”以及“主导动机”的手法,并强调戏剧第一,音乐第二,坚持音乐必须服从戏剧内容需要进行创作的原则,扩大了歌剧中管弦乐队的编制(三管制或四管制),加强了乐队的表现力,他抓住了乐队的表现特点,通过“主导动机”

社会学考研读书清单

社会学考研名著清单 【加粗红色书目为精读,其他书目大致浏览既可】 一、古典社会学 1.1 [法]奥古斯特?孔德Augusta Comte (1798-1857) 1.1.1 《论实证精神》(1844) 1.2 [英]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 1.2.1 《社会学研究》(群学肄言)(1873) 1.3 [法]埃米尔?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 1.3.1 《社会分工论》(1893) 1.3.2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 1.3.3 《自杀论》(1897) 1.4 [德]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 1.4.1 《韦伯作品集Ⅱ——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 1.4.2 《韦伯作品集Ⅴ——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 1.4.3 《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1.4.4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 1.4.5 《社会科学方法论》 1.4.6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1.4.7 《经济与社会》 1.5 [德]盖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 (1858-1918) 1.5.1 《货币哲学》(1900) 1.5.2 《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成的研究》 1.6 [意]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fredo Pareto (1838-1923) 1.6.1 《普通社会学纲要》 1.6.2 《精英的兴衰》 二、二战后初期帕森斯功能主义 2.1 [美]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 2.1.1 《经济与社会》(1956) 2.1.2 《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 2.1.3 《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1957-1960) 2.1.4 《社会系统》(1951) 2.2 [美]罗伯特?K?默顿Robert K Merton (1910-2003) 2.2.1 《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1949/1968) 三、60年代后多元化 3.1冲突理论 3.1.1 [美]C?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 (1916-1962) 3.1.1.1 《权力精英》(1956) 3.1.1.2 《社会学的想象力》

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解论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解论 第一节马克斯?韦伯的生平 马克斯?韦伯是近代社会科学发展史上世界公认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1864年4月21日,马克斯?韦伯生于德国图林根州的埃尔富特市。他的父亲是出身于威斯特伐利亚纺织业实业家兼批发商家庭的一位法学家。1869年他携眷迁居柏林。后来成为柏林市议会议员。他的母亲海伦妮.法伦斯坦-韦伯是位很有文化修养、热衷于宗教和社会问题的妇女。她在1919年去世。她对她的儿子影响很深,使他对宗教具有炽热的感情。 青年时代的韦伯在他的父母亲的客厅里结识了当时知识界和政界的许多杰出人士,如狄尔泰、莫姆森、聚贝尔、特赖奇克和卡普等人。1882年,18岁的马克思?韦伯考入海德堡大学,在法学院注册,开始接受高等教育。他同时攻读历史、经济、哲学和神学,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辩论会。19岁在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三个学期之后,韦伯在斯特拉斯堡服了一年兵役,先是普通士兵,后来晋升为军官。他为曾经担任过帝国军队的军官一直引以为荣。1884年进入柏林大学和格丁根大学继续深造。1886年通过高等学校法学考试。 1887-1888年多次参加在阿尔萨斯和东普鲁士举行的军事演习,成为由关心社会问题、具有种种不同倾向的大学生组织的“社会政治联盟”的成员。该组织是施穆勒于1872年创建的,受“社会主义者讲坛”领导。1889年在柏林获法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世纪商业企业史》。同年,开始学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登记为开业律师。 1890年再次参加法学考试。应“社会政治联盟”的要求开始调查东普鲁士农民的境况。1892年提出关于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的报告。1893年与玛丽安妮.施尼特格尔结婚。1891年《罗马农业史及其对公法和私法的意义》发表。这篇论文以及他和莫姆森教授进行的答辩使他获得了教授资格,在柏林大学谋得了一个教席。从此,韦伯开始他的大学教授生涯。1894年担任弗里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发表论文《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演变的趋势》。1895年去苏格兰和爱尔兰旅行。开始在弗里堡大学授课。第一次讲授的内容是:《民族国家和经济政策》。1896年韦伯应聘去海德堡大学任教,接替克尼斯教授退休后留下的

华人建筑大师贝聿铭建筑作品集(一)

贝聿铭,美籍华人建筑师,1983年普利茨克奖得主,被誉为“现代建筑的最后大师”。贝聿铭为苏州望族之后,1917年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父亲贝祖贻曾任***中央银行总裁,1935年赴美国哈佛大学建筑系学习师从建筑大师格罗皮乌斯和布鲁尔。贝聿铭作品以公共建筑、文教建筑为主,被归类为现代主义建筑,善用钢材、混凝土、玻璃与石材,代表作品有美国华盛顿特区国家艺廊东厢、法国巴黎卢浮宫扩建工程。 贝聿铭(Ieoh Ming Pei)(汉语拼音:bei yu ming) 美籍华人建筑师,同济大学名誉教授。1917年4月26 日生于广州。他的祖辈是苏州望族,他曾在家族拥有的苏州园林狮子林里度过了童年的一段时光。10岁随父亲来到上海,1935年远赴美国留学,先后在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习建筑,于1955年建立建筑事务所,1990年退休。 贝聿铭的童年和少年是在风景如画的苏州和高楼林立的上海度过的,从小立志要当一名建筑师。后来他留美学习建筑学,以超人的智慧多次完成复杂的设计任务,并在纽约开设了自己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又成立了“贝聿铭设计公司”,专门承担工程的设计任务。 一九二七年以后,他回到上海读中学,后来又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一九三五年他远渡重洋,到美国留学。父亲原来希望他留学英国学习金融,但他没有遵从父命,而是依自己的爱好进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建筑系。 他在上海读书时,周末常到一家台球馆去玩台球。台球馆附近正在建造一座当时上海最高的饭店。这引起了他的好奇心:人们怎么会有建造这么高的大厦的能耐,由此他产生了学习建筑的理想。 但是宾州大学以图画讲解古典建筑理论的教学方式使贝聿铭大失所望,便转学到麻省理工学院,一九三九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还得了美国建筑师协会的奖项。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在美国空军服役三年,一九四四年退役,进入著名高等学府哈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一九四五年学成,留校受聘为设计研究所助理教授。 贝聿铭从纯学术的象牙之塔进入实际的建筑领域是在一九四八年。这一年,纽约市极有眼光和魄力的房地产开发富商威廉柴根道夫打破美国建筑界的惯例,首次聘用中国人贝聿铭为建筑师,担任他创办的韦伯纳普建筑公司的建筑研究部主任。柴根道夫和贝聿铭,一个是有经验、有口才,极其聪明的房地产建筑商人,一个是学有专长、极富创造力的建筑师。两人配合,相得益彰,是一对事业上的理想搭档。他们合作达十二年之久。十二年中,贝聿铭为柴根道夫的房地产公司完成了许多商业及住宅群的设计,也做不少社会改建计划。其间,贝聿铭还为母校麻省理工学院设计了科学大楼,为纽约大学设计了两栋教职员工住宅大厦。这一切,使贝聿铭在美国建筑界初露头角,也奠定了他此后数十年的事业基础。 一九六零年,贝聿铭离开柴根道夫,自立门户,成立了自己的建筑公司。 他在建筑设计中最为人们称道的,是关心平民的利益。他在纽约、费城、克利夫兰和芝加哥等地设计了许多既有建筑美感又经济实用的大众化的公寓。他在费城设计的三层社会公寓就很受工薪阶层的欢迎。因此,费城莱斯大学在一九六三年颁赠他「人民建筑师」的光荣称号。同年,美国建筑学会向他颁发了纽约荣誉奖。《华盛顿邮报》称他的建筑设计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都市计划。

【韦伯】马克斯·韦伯政治合法性理论评析

【韦伯】马克斯·韦伯政治合法性理论评析 古典社会学理论2010-12-23 10:56:43 阅读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马克斯·韦伯政治合法性理论评析 杨文革 [摘要]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把合法性作为一种社会学现象来加以研究首推马克斯·韦伯。韦伯将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治秩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所谓的“传统型”、“个人魅力型”和“法理型”。从长远发展和政权持久延续的角度看,制度合理而受到民众认可的“法理型”显然更加切实、合理。 [关键词]认同;合法性;传统型;法理型;个人魅力型 [中图分类号] D523. 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0-3541 (2006) 01-0156-03C 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现代政治学把“为什么人们要服从某一特定国家或者某一特定的统治体系”,这种一般性的讨论应用在具体国家的研究之中,从而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政治合法性理论。其中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公认为现代合法性理论的奠基者,所以认真研究马克斯·韦伯政治合法性理论对于深刻理解合法性理论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一 合法性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主要是指“符合法律的”、“与既定规章、原则、标准相一致的”、“符合逻辑的”、“正当的”等,从古至今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古希腊时期对政治合法性的研究主要是把它作为划分政体的标准,例如,柏拉图在《政治家》中按“政治活动是否符合法律”重新将政体划分为“依法治理的政体”和“不依法治理的政体”两大类;而亚里士多德则强调法律的统治应该是一切良好政体的基本条件,并提出“适应于一切政体的公理(是):一

邦之内,愿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1](p·210)。在古罗马和中世纪时,合法性理论开始转而成为解释政治统治是否有效、如何持久的工具。在古罗马,当合法性这一概念初次出现时,行使权力只有与永恒的过去相一致时才被认为是合理的,而过去的神圣法律程序则是从创建时的决议条款中产生的。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在论证君主制国家的合法性时认为,任何共同体的统治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确立一种和平的一致性(共同的认可)。 对于这样做是否能够推进共同体的和平,他根本没有权利加以怀疑……因为统治者所依据的乃是对于君主和所有平民都有约束力的自然法,而他所谓的“法”,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概念,指“人们据以从事某一活动以及避免从事另一活动的某种规则或者说尺度”[2](p·109)。 自近代社会以来,由于世界观的变化,人们对传统政治统治的合法化的论证的信念发生了动摇。在考察人们是否有义务尊重国家并服从法律时,社会契约论者霍布斯和洛克所思考的是这样的一个问题:“何时、依据什么,政府才能施合法性的权威于社会之上?” 嗣后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开篇就说:“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3](p·9)他又认为:“即使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作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3](p·19)所以卢梭给自己设定的任务是“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回答这个问题。”[3](p·11) 然后,卢梭详尽地阐释了一个关于社会契约的理论,认为统治的合法基础在于“公意”,基本上构成了近代政治合法性理论的政治哲学的基础。政治合法性问题大体上仍然是由这些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所设定的。但是只要是探讨政治合法性,就不能不提到一个杰出的学者———马克斯·韦伯。二作为一位杰出的社会学家,韦伯的政治思想也是其思想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思想不但在他所处的年代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当今社会仍有巨大的启发性。就其政治思想而言,“主要体现在《经济与社会》和《政治论文集》两部著作之中。仅以《经济与社会》为例,有关政治学方面的内容占了将近一半篇幅,该书在他生前只不过是一部手稿,并未正式出版。在他去世之后,由其夫人玛丽姬娜·韦伯加以整理,并冠之以《经济与社会》予以出版。”[4]在韦伯的政治思想中,他着重论述了统治的“正当性”或“合法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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