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X~X年)的方案》(X办发〔X〕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辛勤努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市22部志,其中:《X市志》已完成初稿;21部县(市)、区、局志中已出版8部,准备印刷出版4部,准备评议9部。

(二)依法治志工作不断规范。

《X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颁布施行后,我市地方志事业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阶段。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方案》,市督办检查室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第二轮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的督查通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方案》。

(三)年鉴编纂工作有续开展。

全市21个县(市)、区、局中,已有2县(市)、4区(局)开展了年鉴编纂工作。

(四)行业部门志书编纂成果显著。

(五)信息化建设展现新亮点。

X市方志馆于X年建成开馆,X 市地方志网站于X年开通,发挥“两网一馆”宣传服务功能,有效利用方志馆、地情网站、地情资料编辑、X修志信息等多种形式扩大地
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使地方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充分发挥,提升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六)方志理论研究和修志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组织业务理论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修志人员业务水平。

总体来看,全市地方志事业已经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和承编单位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精品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志及“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要求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以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X~X年)》以及《X省地方志工作规定》、《X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X~X年)》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地方志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坚持依法治志。

市、县(市)、区、局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法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发展理论研究;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三)坚持科学发展。

以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各种专业志鉴、地情书等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数据库、地情网站、方志馆、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五)坚持质量第一。

按照国家《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求和进度服从质量原则,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使编纂出版的地方志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精品佳志。

(六)坚持修志为用。

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树立修志为用、修用结合的理念,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源,加快地方志成
果转化,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不断提高地方志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X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全面强化年鉴编纂管理,实现市、县(市)、区、局综合年鉴全覆盖,开展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地方志文化品牌,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方志馆建设,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障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推动“志、鉴、馆、网、库、研、培、用”八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第二轮修志工作需要完成22部志书的编纂出版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障志书编纂质量,全面完成好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

做好全市两级志书电子版的数据库录入工作。

2.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

适时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认真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教训,保证相关部门有稳定的修志机构和修志人员,制定新的编纂工作方案及资料收(征)集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资料收(征)集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强化年鉴编纂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局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积极开展年鉴编纂工作,加强管理,提高年鉴编纂质量,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重点推进县(市)、区、局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力争在X 年前实现全覆盖。

建立健全地方综合年鉴评议、审批、出版、备案、交流、发行工作机制,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4.搞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充分利用地方志文化资源,创造性地开发读志用志新成果,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

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市、县(市)、区、局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努力打造地方志文化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企业志以及乡镇(街道)志、村志等特色志书、年鉴或其他地情文献,扩大地方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5.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

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有关要求,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及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积极组织地方志、年鉴及优秀学术成果评比,严把质量关。

6.健全地方志资料保障体系。

按照《X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X 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与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合作,开展社会调研、口述史研究,征集和保存纸质、电子文档、音像制品和实物等各种地方志资料,
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体系。

7.推进地情及信息化建设。

加快方志馆建设,加大全市地情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发挥“X市志”网站作用,加强地方志信息报送工作,实现各级地方志网络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地方志”等信息技术平台,整合全市地方志资源,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提升地方志工作的创造力,逐步实现数字化,拓展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8.加强地方志工作理论研究。

开展理论研究,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方志理论研究水平,办好《X修志信息》。

9.加强队伍建设。

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兼职结合,培养和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X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定期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
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统一标准,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保障志鉴质量。

(三)机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与其履行职能的要求相适应,稳定修志机构。

各部门要按照承编任务的要求,合理配备或通过兼职、聘用修志人员,确保地方志事业顺利开展。

(四)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的征集、整理、收藏、保管条件,逐步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地方志工作正常开展。

(五)队伍保障。

开展和参加志鉴编修、理论研讨、信息化建设等专项培训和业务交流,实现修志编鉴业务培训工作常态化。

重视专业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六)宣传保障。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

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一批有特色、有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精品。

(七)监督保障。

X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X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负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

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当中,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及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督查。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好本地地方志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分类指导,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做到依法管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研志,促进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X市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