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谛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谛说
序論,
筆者對吉藏的二諦研究動機是,印度佛教截至中世前期,慣以俗、真,或有、空,二諦來分世間與出世間法,使得世間與出世間出現—「差別相」的困惑, 1而這一問題,到了中國佛教依然存在。
早期左所謂的「六家七宗」,對空有二2諦提出不同解說。
至南北朝有所謂的「二十三家二諦說」,反映出當時對空義的把握及對空有之間關係的處理。
對此,南北朝,佛學思潮,吉藏對二諦的問題如何釐清及回應呢 ? 這就是筆者欲寫此文的動機。
其次,本文全篇分三章來討論。
第一章是先介紹吉藏二諦說之思想背景,因舉凡一個思想或學說之出現必有其先前的背景,然後才產生另一個思想或學說,故此,在談吉藏二諦思想前有必要對吉藏時代的中國佛界的情形做一鳥瞰。
第二章的安排是三論學者的「三是偈」是如何以二諦來解釋,以及有人以「三諦」來詮釋,吉藏是如何回應。
第三章,才介紹吉藏的二諦思想,在未介紹吉藏的二諦思想前,有必要先了解吉
藏對真理的看法與方法論—「四句」。
故此,先安排此小節,再探討吉藏的二諦—教二諦,於二諦與四重二諦。
第一章吉藏二諦說之思想背景,
一吉藏時代的中國佛學界,
吉藏,549~623,的一生活動,主要是在隋代 ; 隋代的佛教,依藍吉富的統計分析,以涅槃宗最盛,其次是攝論宗,第三為三論,四論,宗,第四為地論
1
宗,第五是律宗,其次是毘曇宗。
而南北朝曾經盛極一時的成實宗,在隋代已顯
3 著地衰微。
然上述這些學派除律宗外,涅槃、攝論、地論、成實、毗曇等學派在吉藏著作中,提到最多,批判也最烈的四個學派。
二吉藏二諦思想之追溯,
對於二諦的理論,依吉藏的說法,並不是他自己獨特的見解,而是他袓述他師父—興皇法朗的思想 ; 而興皇法朗的二諦思想,可能要追溯到興皇僧朗,攝山大師,的主張。
這如吉藏《二諦義》卷上即說,
4
又說,
5 山門相承興皇,袓述三種二諦。
而同書卷上一開始,更指出此,法朗的,二諦論,乃是針對開善等《成實》
6 師而提出的。
第二章吉藏對「三是偈」,中論.觀四諦品~十八偈,之解釋,
一吉藏之詮釋,
有關於《中論》「觀四諦品」,「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
7是中道義。
」之解釋,吉藏共有三筆資料,
,1,《大乘玄論》卷第一云,
2
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
義。
因緣生法是俗諦 ; 即是空是真諦 ; 亦是中道義是體。
8
,2,《二諦義》卷上云,
如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
中道義。
從來明—此是三義,一因緣即是空 ; 一是假 ; 三
9 是中。
,3,《中觀論疏》卷第十本云,
因緣所生法牒世諦也 ; 我說即是空明第一義諦也 ;
亦為是假名釋上二諦並皆是假。
……中略……亦是中道義
10 者,說有假名為表中道。
由上述的資料,1,和同時代智顗,538~597,所著《維摩經玄疏》卷第三所說, 中論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此即詮真諦 ; 亦
名為假名即詮俗諦 ; 亦為中道義即詮中道第一義也。
11 此偈即是申摩訶衍三諦理。
兩者相比較之下,對於《中論》的「觀四諦品」第十八偈的解釋只差別於「俗諦」部份。
智顗以「假名」--俗諦 ; 吉藏以「因緣生法」--俗諦。
關於資料,2,,吉藏特用「從來明」也顯是吉藏以前對此「觀四諦品」第十八偈解釋以「三諦說」來詮述,如智顗的《維摩經玄疏》便是一例。
3
資料,3,則是三論師之解釋。
三論師以「中假義」解釋之,眾因緣生法是俗諦,我說即是空是第一義。
二諦是教,是假名 ; 假名而有即非有,假名空即非空 ; 依假名的空有,泯空有的一切相,這是中道。
所說雖略有出入,意在「空」是要意所在,,但他的空有假名說,就是說明了有是假名的非實有,空是假名的非偏空,依此而顯中道。
雖說三諦,依然是假名絕待的二諦論,不過立意多少傾
12向圓融而己。
二吉藏對「三諦」之看法,
上一節略提到,吉藏以前對「三是偈」已有用「三諦」思想來詮釋。
今所要探討,吉藏對二、三諦之看法為何。
在吉藏的著書中《二諦義》卷上有云,
從來明有三諦義。
一世諦 ; 二真諦 ; 三非真非俗諦。
13 故經云,有諦、無諦、中道第一義諦。
有關「從來明」之述意,上已說過今略而不再重說。
對於這「從來」之學說,吉藏認為,
雖有三諦。
不乖常依二諦。
何者?今真俗是二諦。
攝真俗
14 二為世諦,不真不俗為第一義。
從上引文知,從來之學說—三諦不出二諦之領域。
並且,在吉藏另一著作《中觀論疏》卷第二本云,
15 欲釋經論但明二諦義。
即二諦攝法義周,不須明於三諦。
4
由此二段述文,我人可知,二諦即可將法義周攝,不須再安立「三諦」明之,只因—「但明二諦義」足已,又如上說,「三諦」不乖常依二諦。
但是更有《大乘玄論》卷第一,引經說來證成「第三諦」之存有,如其云,
《仁王經》云,有諦、無諦、中道第一義諦。
故知,有
16 第三諦。
吉藏在《大乘玄論》卻一反其上,公然的承認「有第三諦」。
為何吉藏會有兩種不同之述意?對此,吉藏在《二諦義》卷中說,
實唯一諦,無有三諦 ; 但隨順眾生說有三諦。
隨真俗緣
17 故,說真俗諦。
吉藏認為,至高的絕對真理「實唯一諦」 ; 「三諦」是「隨順眾生說」。
又在同《論》卷下總說,
明三種二諦。
有時開則有三諦,有諦、無、非有非無
中道第一義諦 ; 有時攝三諦為二諦,有、無並世諦,
非有非無為第一義諦 ; 乃至二不二為世諦,非二非不
18 二為第一義諦。
就此而論,則無出二諦。
由上文可知,三種二諦,說明了二諦與三諦之共通點。
而這三種二諦中有、無、非有非無三諦攝為第二重二諦之內涵。
第三章吉藏二諦論之特質,
一吉藏的真理觀與方法論~「四句」論,
5
在未說吉藏的二諦論之前,有必要先來探討他對真理的看法和方法論。
故將此節擺在「於二諦與教二諦」之前。
吉藏的真理—至道,實相,唯有一個且不可言詮的根底思想。
所以,吉藏在《中觀論疏》卷一末當中說,
就說教意中,凡有二意,一者、破邪 ; 二者、顯正。
佛
欲斷如此等諸邪見,即破邪也。
令知佛法,故謂顯正也。
此是對邪所以說正 ; 在邪若去,正亦不留。
至論道門,
19 未曾邪正。
引文中的「在邪若去,正亦不留」,乃至「至論道門,未曾邪正」,是最重的兩句話,也是了解吉藏思想的關鍵。
能夠把握這兩句話,那麼,對下章節所要討論的二諦乃至於「四句」,也就變得容易了解了。
在這兩句當中,第二句—「至論道門,未曾邪正」是吉藏的最高主張 ; 而第一句—「在邪若去,正亦不留」則是第二句所導出來的必然結論—屬於方法論的結論之一。
對於「至論道門,未曾邪正」,吉藏在許多地方說類似的話。
例如,《中觀論疏》卷八末,說到與至道同名的「實相」,乃在「四句」之外—「絕於21四句」; 而《淨名玄論》卷一也說,至道「妙絕」、「洞絕」於「四句」。
其中,所謂「四句」,乃龍樹《中論》卷三「觀法品」中第八頌所說,
22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在佛法中,這四個語句被認為是窮盡了語句的所有可能形式 ; 也就是說,凡是
可以用語言文字來描述的事物,都不出這四句所能描述的範圍之外。
6
對此,我人便有一疑問,這四句即然在佛法中被認為窮盡了所有語句的可能形式,那麼,至高的絕對真理—「至道」,應該落在這四句當中的某一句之中!
然而,吉藏卻說,「至道」不可用四句當中的任何—句來描述 ; 於此才發展出
極為煩瑣的四句理論,單四句、複四句,重複四句、豎深四句等等的不同。
今茲述如下,
,1,單四句,
吉藏在其《淨名玄論》卷一說,
一、有,二無,三亦有亦無,四非有非無。
此為單四句
23也。
在上述第一句的「有」,即是龍樹所說第,1,句,「一切實」; 第二句的「無」
即是第,2,句,「一切非實」; 第三句的「亦有亦無」即是第,3,句,「一切亦實亦非實」; 而第四句的「非有非無」即是第,4,,「一切非實非非實」。
,2,複四句,
而所謂「複四句」,吉藏在《淨名玄論》卷一說,
今次明複四句,一者、有有,有無,名之為有。
二者、
無有,無無,之為無。
三者、亦有有、有無無,亦無有、
無無,為亦有亦無。
四者,非有有、有無,非有有、有
24 無、非無有、無無,名非有非無。
由上述「複四句」,可歸納成下表,
1,有,即有「有」又有「無」之「有」;
7
2,無,即無「有」又無「無」之「無」;
3,亦有亦無,即有「有」與「無」,又無「有」與「無」
之「亦有亦無」;
4,非有非無,有「有」、有「無」之有,以及無「有」、
無「無」之「無」,二者都否定的那種「非有非無」。
如從上二段引文中可知,複四句與單四句的名字完全相同,即,,1,有 ;,2,
無 ; ,3,亦有亦無 ; ,4,非有非無。
但名字雖同,意義卻完全不同。
25如從「語意學」來說,「單四句」被稱為「對象語言」; 而「複四句」則稱之為
26「後設語言」。
也就是說,「單四句」被「複四句」當作對象而描述之。
,3,重複四句,
「重複四句」,《維摩經義疏》卷一說,
次明重複四句,總上明複四句皆名為有,所以然者,有
此四句,故悉名為有。
次無此四句,名之為無。
亦有四
句,亦無四句,為亦有亦無。
非有四句,非無四句,為
27 非有非無。
依此看來,所謂「重複四句」乃是複四句之有、無等四種可能之描述的一一否定。
準上可知,「複四句」稱為「對象語言」,而「重複四句」稱之為「後設語言」。
這是因為還怕殘存某種意義的有、無等執著,因此,必須有一更高,更後的四句,來否定這些有、無等執著。
,4,豎深四句,
8
28 「豎深四句」,吉藏在《淨名玄論》卷一當中則稱為「鑒深四句」。
吉藏提出此「豎深四句」的目的,無非為了再一次強調絕對真理—「至道」的「未曾邪正」,不可言詮罷了。
「鑒深四句」或「豎深四句」義理為何呢?《維摩經義疏》卷一說,
次明豎深四句,初階絕單四句,次門絕複四句,第三絕
重複四句。
雖復次第漸深,而惑者終謂窈冥之內有妙理
存焉,則名為有。
若無此妙理,則名為無。
亦有此理,
亦無此理,名為亦有亦無。
非有此理,非無此理,為非
有非無。
若然者,猶墮四門之內,何有絕四宗?故知,生
29 心動念,即便是魔。
若懷所寄,方為法爾。
由上引可知,所謂「鑒,豎,深四句」是,在層層否定,絕,了單四句、複四句和重複四句之後,如果以為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句之理,則落入在「四句」之中。
只要落入這「豎深四句」當中,即是有「正」與「邪」之分,即是有所言詮,因此,就不是「未曾邪正」的「至道」了。
如綜觀此五重四句,顯然,相對於前一重四句來說,前一重是「對象語言」,而對此而做一一句之否定句是「後設語言」,今作簡圖如下所示,
對象,但不一定是語言, 現象界的事物—
,描述,
單四句—對象語言,被重複四句所描述—所否定,
,描述,
9
複四句後設語言,描述,亦即否定單四句,
,描述, 對象語言,被重複四句所描述—所否定,
重複四句後設語言,描述,亦即否定複四句,
,描述, 對象語言,被鑒深四句所描述—所否定,
鑒深四句—後設語言,描述,亦即否定重複四句,
由上來所述種種四句,我人可知,吉藏的這一方法之精神所在,透過較低一層的否定,而獲得更高、更真實的另一層次的真理 ; 然,這一方法論的結果, 30並非是要求得有一最高、最真實的真理 ; 是要我人「離異不著一」,如此,方符「在邪若去,正亦不留 ; 至論道門,未曾邪正。
」之真理觀。
二於二諦與教二諦,
將二諦分為於,教兩種,可說是攝山三論師二諦觀的特色所在,如《二諦
31義》卷中謂,「然於,教二諦,他家所無,唯山門相承此義也」。
鳥瞰吉藏的二32諦說之主旨總括來說不外是「唯是教門,不關境理」這八字。
吉藏的二諦之理論—「二諦是教」為底本而來詮說第一義是「至論道門,未曾邪正」的二諦觀。
於此,他說,
二諦者,乃是表中道之妙教,窮文言之極說。
道非有、
無,寄有、無以顯道。
理非一、二,因一、二以明理。
33 故知二諦是教也。
10
「二諦是教」,在吉藏思想裏,這是必然的趨勢 ; 實是在「至論道門,未曾邪正」的預設之下可知的。
關於「二諦是教」,吉藏在《大乘玄論》卷第一當中對此有云,
34 山中興皇和上述攝嶺大師言,二諦是教。
35 而另一著中《二諦義》卷上亦有說到。
在同《論》,《大乘玄論》,並述其理,如云,
問,攝嶺興皇何以言教為諦耶?
36 答,其有深意,為對由來以理為諦。
對此「二諦是教」吉藏也在《二諦義》卷上引經論以證成,如其云,今對彼
37明二諦是教也,言釋釋經論者,《中論》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 ; 《百論》
38 亦云,諸佛常依二諦,是二皆實不妄語也; 《大品經》,即是指《摩訶般若波
39 羅蜜經》,云,菩薩住二諦為眾生說法; 又《涅槃》云,世諦即第一義諦,隨
4041順眾生故說有二諦。
以經明二諦是教故,今一家明二諦是教也。
除上在《二諦義》引經論以證成「二諦是教」外 ; 在《大乘玄論》卷一當42中也有二處引經論來證成。
然,總不出《二諦義》所引文範圍 ; 在這當中我人發見,三論師引文以證二諦是教「多依二處,一、依大品經 ; 二、依中論。
」43。
又,欲明了吉藏二諦論之特質—「唯是教門,不關境理」;「至論道門,未曾邪正」的不可言詮之特質,我人就必須說到他的於二諦與教二諦的主張。
據日,平井俊榮之考證,吉藏之於,教的二諦應是由《中論》卷四「觀四諦
11
44品」中,「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誄 ; 二第一義諦。
」而作—獨特的見解,如《二諦義》卷上云,
今正此一句,明依二諦說法。
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
45 也。
吉藏對前述《中論》卷四「觀四諦品」,第八偈,以於,教二諦導入所作之會通,在當時引起一些人之質疑 ; 吉藏解釋說,
論四諦品前釋二諦,次釋依二諦說法,前釋二諦云…,中
略,…此則前釋二諦竟,然後明諸佛依是二諦為眾生說
法。
故知,二諦是本,說法是末 ; 二諦是所依,說法是
46 能依。
對於「二諦是所依~於諦,說法是能依~教諦」,吉藏在其他著作中一直是持此立
論的,如,《大乘玄論》卷一云,
47 能依是教諦,所依是於諦。
這樣的堅持主要是解決後來所出現「迷教於諦」與「所依於諦」--二境、二
48理的二諦論。
然,「於二諦」、「教二諦」之定義為何?吉藏《二諦義》卷上云,
解云,有兩種二諦。
一於諦 ; 二教諦。
於諦者,如《論》
文,諸法性空,世間顛倒謂有 ; 於世人為實,名之為諦。
諸賢聖真知顛倒 ; 性空於聖人是,名之為諦。
此即二於
49 諦。
諸佛依此而說,名教諦也。
12
依此看來,「於諦」具有兩種不同的意義,,1,於,二,諦是凡、聖二人所自以為
是的兩種不同的真理 ; ,2,於二諦是佛陀說法的所依。
這兩層的涵意,也就是前述
的「迷教於諦」和「所依於諦」。
又,「於諦」,乃是諸佛方便教說二諦時,「所」
依據的兩種道理。
「諸佛依此而說,名教諦」。
依照這樣看來,吉藏的二諦思想—「二諦是教」,二諦「唯是教門,不關境
理」。
而開設了三論師所獨創的「於、教二諦」論,又於「於諦」中詮釋出「所50依於諦」和「迷教於諦」兩種二諦。
而這無非是想詮釋,真理~第一義諦,唯
是一個不可言詮、「未曾邪正」的絕對真理—至道,吉藏採取了一種與「四重四
句」極為相似的重重否定法—「三節轉」。
吉藏對「三節轉」在《二諦義》卷中說, 如來所以說二於諦者,欲令眾生一節轉,兩節轉,說於
令悟非於非不於。
何者?於無名相中強名相說,無名而說
名,令悟名無名。
亦非於非不於,為眾生說法,令悟於
51 非於非不於。
依上文看來,「三節轉」的用意,不外是導人因二悟入不二,因名了無名,
52至手一無所得之境界。
因此,吉藏的結論是,此三節均「非是正道」。
那麼甚麼才是正道呢?《二諦義》卷中云,
; 離前三節,乃是智諦。
所以
53 法華明如來從三昧安詳而起,歎甚深二智也。
文中,吉藏明白表示,一落於言詮,即有無窮的對翻,如是千轉萬轉,終還
13
是「情謂二諦」。
若明白如來說有、說無、說俗、說非俗均是蕩相遣執之教,
意寄「無所得」,則達手「無得」之域,這才是如來的「智諦」。
三吉藏二諦之發展~四重二諦,
「四重二諦」,應算是能把吉藏之真理觀與方法論,表現得最澈底的。
吉藏
5455的「四重二諦」說在《中觀論疏》卷二,《大乘玄論》卷一,其文大同小異,今僅引《中觀論疏》卷二明之,
,一者,有為世諦,空為真諦。
……二者,他但以有為世
諦,空為真諦 ; 今明若有若空皆是世諦,非空非有始名
真諦。
三者,空有為「二」,非空非有為「不二」,「二」
與「不二」皆是世諦,非二非不二方名為真諦。
四者,
此三種二諦皆是教門,說此三門為令悟不三。
無所依得,
56 始名為理也。
文中,吉藏的二諦思想明顯表示,「二諦是教」--「唯是教門,不關境理」; 其
教學目的不外手「無所依得」的宗義。
從中,我人可知,吉藏「四重二諦」,其實也只是前述「至論道門,未曾邪正」與「四重四句」的更加具體化罷了。
今把「四重二諦」用圖表顯示如下,
世諦,有第一重—
真諦,空
世諦,有空為二
第二重—真諦,非有空之不二
14
四重二諦
世諦,有空之二與非有空之不二對立第三重—
真諦,非有空之二亦非有空之不二
世諦,一至三重二諦之教門第四重—
真諦,無依得之教理
後記,
本文的完成,綜合言之,吉藏的二諦之探討,雖然不可能在這短短篇富中做非常細節化的處理,畢竟那需要更多的精神去研究,但吾人也籍此寫作因緣對吉藏大師的二諦思想有了輪廓性的了。
因此,本文也可作為日後深研的跳板。
而且在這之中也必然會引發重多的問題去探討。
最後,本文只是一個「探討」,它的未完成性是必然的,然而也因其未完成性,使得此文具備了生生開放性。
一方面可讓更多人來探討 ; 另一方面又隨時準備攝受更多的資料,使此論題更清晰化,細節化。
南無佛陀。
南無達磨。
南無僧伽。
註,
1 「六家七宗」之說,主要是依據劉宋,曇濟的「六家七宗論」而來,有關六
家七宗之研空,可參閱湯用彤《漢魏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九章,p229-277, 有詳盡之處理,本文在此略之。
2 所謂「二十三家二諦說」此在智顗的諸著作中提及,如《法華玄義》,大正
33,702上~中,,《摩訶止觀》,大正46,26下,;此外,在道宣的《廣弘明
15
集》第二十一卷中,也收錄了二十三家對二諦的不同看法,大正52,246 下~250中,。
3 參見藍吉富,《隋代佛教史述論》,台北 ; 商務,1974,第四章。
4 大正45、86中。
5 大正45、90下。
6 大正45、78上~中。
7 大正30、33中。
8 大正45、19中。
9 大正45、82下。
10 大正42、152中。
11 大正38、535上。
12 參見《中觀論頌講記》印順法師著、台北,正聞,p474。
13 大正45、91中。
14 同註13。
15 大正42、26上。
16 大正45、19中。
17 大正45、101中。
18 大正45、114上。
19 大正42、16上。
20 大正42、126下。
16
21 大正38、858中。
22 大正30、24上。
23 大正38、855下。
24 同註23。
25 所謂「對象語言」就是存在某種語言,它所描述或談論到的對象是某些事物
或事態。
參見《邏輯與人生—語言與謬誤》,楊士毅,台北,書林,1994,p123。
26 「後設語言」,就是存在某種語言,它以語言本身做為描述及談論的對象。
出
處同註25。
27 大正38、913。
28 大正38、858中。
29 大正38、913上。
30 大正25、169下。
31 大正45、103中。
32 大正45、15上。
33 大正45、86上。
34 大正45、86中。
35 大正45、22下。
36 大正45、86上~中。
37 大正45、15上。
38 《中論》卷第四「觀四諦品」第二十四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
17
世俗諦 ; 二第一義諦。
」,大正30、32下,
39 《百論》卷下「破空品」第十云,「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
實,非妄語也。
」,大正30、181下,
4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二十五「具足品」第八十一云,「舍利弗,菩薩摩
訶薩,住二諦中,為眾生說法世諦第一義諦。
」,大正8、405上, 41 《大般涅槃經》,南本,卷第十二「聖行品」之二云,「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諦,世尊,若爾者則無二諦,佛言,善男子,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二諦。
」,大正12、684下,。
42 大正45、86中。
43 大正45、15上 ; 23上。
44 大正45、78中。
45 大正30、32。
46 大正45、79上。
47 大正45、78中。
48 大正45、15上。
49 大正45、78下 ; 79中。
50 大正45、86下。
51 大正45、86下。
52 大正45、93中。
53 大正45、99下。
54 大正45、100上。
55 大正42、27下~28中。
56 大正45、15下。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