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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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利用外资从零开始,直至改革开放前利用外资都处于萌芽期,与苏联、美国、日本等国家都有外资往来。

改革开放之后的40年,迎来了利用外资的黄金期,中国利用外资水平飞速发展,自1993年以来外资规模一直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1979—2018年中国利用外资情况,除个别年份略有下降外,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整体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一、市场萌芽阶段:1949—1977年
解放初期因朝鲜战争爆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包围、封锁和禁运,进而也封闭了中国利用资本主义国家资金的大门。

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冷战的出现,中国不得不采取“一边倒”的外交策略,只能向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寻求资金和技术援助,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访问苏联并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揭开了新中国利用外资的序幕。

“一五”计划期间,苏联对新中国援建 156 个工业项目,专业领域涵盖电力、钢铁、煤炭、机械等产业,为中国重工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中国开始从落后的农业国迈入工业国行列。

1972 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并与中国发表《中美联合公报》,意味着中美关系逐渐打破坚冰,同时也加强了中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联系,为日后中国的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年9月,
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与周恩来总理的会晤宣告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到来,为进一步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友好往来,中日双方在通商、航海、渔业、科技等方面缔结相关协定,逐渐形成中日外资合作雏形。

整体来说,这一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市场处于萌芽阶段,为此后的改革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1 1979—2018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额
注: 由于1979—1982年外资数据缺失,作者经搜集整理将这期间的外资数据进行汇总。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

二、探索开放阶段:1978—1991年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抓住了迎合全球化浪潮的契机,同时也启动了加快利用外资的进程。

对外开放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下,197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1980 年改名为“经济特区”),创办特区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外资,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拓展对外贸易,为全方位推进改革开放积累经验。

同年7月,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正式施行。

1984 年国务院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确立,这些沿海开放城市的建设主要依靠政策途径:一是给予外商投资者在税收、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二是扩大城市的自主权,以便能充分开展对外经济活动。

1985年又进一步开放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开放区。

为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国务院于1986年制定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此后,政府又相继批准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88年)和上海浦东新区(1990年),初步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内地”的渐进式开放格局。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外商投资额因开始起步而增长缓慢,利用外资仍处于探索期,大多数外商投资者仍持观望态度。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0年
1992年继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利用外资的实践也从摸索慢行转接到快速发展的轨道,极大地鼓舞了外商投资者的信心。

1992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 110. 1 亿美元,约占当年实际利用外资的57. 3%,成为利用外资形式的主要部分。

1995 年国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划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外商投资领域从出口加工业延伸到高新技
术等产业。

为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于 1998 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一方面总结利用外资的成就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另一方面继续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同时也要适度筹借和切实用好国外贷款。

整体而言,这一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达593. 6 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15. 2%。

四、高质量增长阶段:2001—2012年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对外经济合作步伐加快。

为适应WTO规则,我国对涉外经贸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和修订,加入WTO前后分别修改了“外资三法”,取消与规则不相适应的条款。

按照入世承诺,中国逐步开放了金融、电信、旅游、交通等众多领域,外商投资范围从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

2002—2007年期间,政府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政策进行多轮修订,积极引导外资产业流向,鼓励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

2008年我国实行内外资统一税制,新税率确定为25%,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利用外资出现短期的小幅下降,到2010年又恢复增长态势。

中国吸收外资已突破千亿美元大关。

此外,为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政策相协调,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发布《“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
域和中西部地区。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中国利用外资规模达到新一轮高峰,我国吸收外资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外资政策体系也逐步完善。

五、全面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政府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制度和经验,首次提出要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实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决议中明确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自此“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开始被公众熟知,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外资政策出现新的发展方向。

据《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14 年中国外资流入量首次超过美国跻身为全球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吸收外资规模达1195. 6亿美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这是中国利用外资全面发展的重要突破。

为响应十九大号召,2018年正式开始实施全国版负面清单,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外资三法”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取而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全面系统的外资立法,为利用外资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我国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

习近平在G20大阪峰会上强调中
国将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力争改善营商环境,便利外商投资。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态势屡创历史新高,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吸收外资新格局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本文摘自《中国利用外资70年: 回顾、现状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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