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与木制家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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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从有了建筑,就有了做家具的活动。建筑和家具是密不可分的,一般说来,建筑是表,家具是里,两者相互结合构成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和交流的室内生活空间。家具是构成建筑室内空间环境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建筑艺术的组成部分。正是生产技术的进步、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人们审美观念的变更等多种综合因素推动着建筑、家具的演变,从而引起建筑室内装饰的逐步变化。明代以后,更是将房屋结构、装修、家具和字画陈设等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
建筑和家具在建造过程中从属于两个独立的范畴,但不可否认,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是深远的。本文尝试通过以下几点对中国传统的木构建筑和木制家具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与木制家具的共通之处
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与木制家具,由于属于同一历史条件下,又都是为人们的起居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在形制、用材、结构、色彩和细部处理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共通之处。
1. 发挥木材性能
与石材在西方传统建筑中所处的地位相同,木材在中国传统建筑中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一方面是因为在中华文明的最早发祥地——中原等黄土地区,多木材而少佳石,建造木构架建筑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木材具有良好的物理特性和出色的加工性能,而且易于塑造,或轻盈或稳重、或炫耀或含蓄,能与自然构成和谐的整体,符合中国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审美意境,得以融入传统的审美意识形态。
随着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对木材性能的基本了解,中国古代木质构建的技术与构造方法得以逐步展开。这在传统木制建筑与家具的构造上都得到了一致的体现。如为了解决木材各向异性的特性,两者在结构上都采用了线型构件框架体系;为了解决木材湿涨干缩的特性,两者在构造上都采用了榫卯构造的柔性连接形式。
2. 表现木质结构
从结构上说,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与木制家具有着一脉相承的做法。自古以来,我国木制家具中常用的“攒边板面”的结构,把四个边框用45°的格角榫攒起来,中央装入预先装配好的心板,然后与其它部分联接,从而使整个家具结构可以坚牢不动。这和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中的梁柱承重体系非常相似。在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中,承重结构和围护部分分工明确,其中木构建筑的承重部分都是由线型构件——柱、梁、枋、檩、椽等构成的,而梁柱间的非承重围护部分,如果用木作,则是箱框结构,如隔扇、门窗。在宋以后定型的木制家具中,也可以找出类似的结构。
3. 运用榫卯构造
榫卯构造在中国传统木构建筑和木制家具中的应用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在浙江余姚河姆渡村发现在距今约六七千年的建筑遗址中,我们就可见到采用榫卯技术构筑木结构房屋的实例。同样,我们也可以找到大量榫卯构造技术在木制家具中应用的实例。如明代束腰长方形香几、长方形平几、束腰四足方凳,上端用插肩榫与几面榫接,下端内翻马蹄与托泥榫接,下有4个矮足着地,使整体获得一种稳定感。四足上端内用霸王撑钩住几面穿带并用销钉固定,将几面力量直接传递到肩以下榫头楔紧的几腿上。
4. 注重细节处理
在建筑中与人日常接触的部分和家具上与人体直接接触的部分,古代工匠均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到含蓄圆润,而不是棱角劲起。这一方面是从人体工程学的角度出发,给人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应用空间和物质产品,另一方面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守柔、尚静的精神内涵在物质形态上的体现。如同家具部件一样,建筑中的柱、梁、斗拱、椽头用“卷杀”的方法加工轮廓和曲线,使得部件隽秀、耐看;为了矫正视差,加强结构,建筑物最外侧的柱子有侧脚,使得整座建筑看上去更加挺拔、稳健。这一点在明式的圆脚柜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圆角柜四足外呈圆形,向外倾斜,具有明显的侧脚,从立面上看,柜面的宽度呈上小下大,底部横枨和柜顶边框喷出,底部足间安牙条;门扇同房屋建筑一样,可围绕由门外的边挺加长部分构成柜门旋转轴。
在细部装饰上,两者都注意装饰与结构的一致性。使装饰部件既是装饰构件,又是结构构件。如建筑中的雀替和家具中的托牙,其本身就既具有结构支撑作用,又具有装饰美化作用。
5. 考虑模数设计
在古代中国,朝代更新较为频繁,而每一次朝代的更替必然会伴随着大量原有事物的被摧毁和新事物的产生,这其中就包括木构建筑和木制家具。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社会生活纳入正常轨道,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来完成大量重建工作。这就给木制建筑和家具的标准化、模数化生产的出现提出了要求,加上历代能工巧匠不断的经验总结和发明创造,木构建筑的古典的模数制逐渐浮出水面。
在设计上,尤其到了宋代以后,建筑和家具的单个构件基本上都是根据不同的类型按一定模数比例设计的,而后予以单个加工、安装和组合。这不仅使设计可以省时,工料估算有统一标准,而且使得制作和安装也更为方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所需的工程项目。
二、木构建筑对木制家具的影响
我国建筑历史是自成体系的,而家具历史几乎就是小木作构造技术和生活用具艺术的发展史。建筑的发展对家具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从大量的建筑遗产和家具遗产里,我们完全可以看到家具和建筑这两者的传统关系。
1. 建筑尺度对家具形制的影响
纵观中国古代建筑史和家具史,我们可以发现家具的形制与建筑的尺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魏晋南北朝以前,由于建筑技术条件的限制,房屋多简陋低矮,人们的室内起居生活多在草席上进行,从而决定了席地而坐的低矮的家具形制。而后,随着建筑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斗拱的成熟和大量应用,建筑的尺度和室内空间得以增大和扩展,对家具的尺度和形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从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转化。凡此种种,促使家具形制从符合席地而坐转向符合垂足而坐,到了两宋时代,符合建筑室内空间尺度和人们生活习惯的垂足而坐的高型家具得到定型和广泛普及。
2. 建筑结构对家具功能的影响
由于中国传统木构建筑采用的是梁柱承重的框架结构体系,墙体不承担屋顶和楼面的重量,使得围护结构的形式和布置方式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其中某些家具也可起到分隔空间的作用,成为建筑物的一部分,比如博古架,既是可以陈放物品的橱柜类家具,又是划分空间的隔断,兼具陈列物品和分隔空间的双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