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

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15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23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第24条;

4、《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5、《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

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对象

1、年综合用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或年综合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或石油年消费量1000吨以上(含1000吨)或天然气年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含100万立方米)的项目编写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与3000吨标准煤之间(含1000吨)或年综合用电在200万千瓦时与500万千瓦时之间(含200万千瓦时)或石油年消费量在500吨与1000吨之间(含500吨)或天然气年消费量在50万立方米与100万立方米之间(含50万立方米)的项目编写节能评估报告表;

3、年综合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综合用电在200万千瓦时或石油年消费量在500吨以下或天然气年消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写节能等级表;

4、依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其他项目进行节能登记。

三、受理机构

常德市发改委环资科

四、审查内容

1、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种类是否合理;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

3、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最高能耗限额,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4、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情况,节能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5、单项工程节能项目(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民用项目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6、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标准的要求。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进行节能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理用能专篇或节能专篇;

4、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含专家论证及评估报告意见);

5、根据节能评估报告意见需补充的材料;

6、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

7、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进行节能备案等级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理用能专篇或节能专篇。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机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全部内容。

六、办事程序:

六、许可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七、许可限期:

20个工作日。

八、办事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