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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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职能的探讨

摘要:乡镇财政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开展财政监督、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形势下,随着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其在组织收入、预算管理等传统方面职能不断弱化,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职能不断增强,以后乡镇财政将何去何从?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新形式下乡镇财政职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乡镇;财政职能

中图分类号:f8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设立起,在2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中,乡镇财政所在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加强收支监管、开展财政监督、发展地方经济、维护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税与农业特产税的全面取消,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能划转到地税部门,乡财县管体制的推行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乡镇财政的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在组织收入、预算管理等职能方面不断弱化,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职能不断增强,正在由组织收入、监管资金权力型部门向发放工资、发放涉农补贴、进行账务处理的服务型机构转变。这种职能转变,导致一些人甚至乡镇领导干部对乡镇财政职能认识模糊,对其存在的必要性产生了疑问,乡镇财政干部的管理模式也让乡镇财政人员工作信心不足。因此,在当前新形式下,乡镇财政将何去

何从?该如何定位乡镇财政的职责与职能?是当前需要认真探讨

的问题。

一、行使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组织职能明显减弱。一方面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取消,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职能划转使得乡镇财政失去了组织收入权限;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属垂直管理部门,乡镇财政很难对其收入征管活动进行干预,因此基层乡镇财政很难发挥其收入的协调调度作用。

(二)预算管理职能严重削弱。乡镇每年的财政收入任务都是由上级政府按上年收入的百分之多少的增幅下达,自己没有权限对预算收入多少进行预算,只能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完成任务,这样的预算就完全与乡镇税源实际情况相脱钩,乡镇只能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编制收入预算。支出方面,乡镇教师工资、农村卫生医疗、公检法等部门经费上划,再有一些财政实施的基建项目一般都实行报账制,乡镇财政只负责政府机关及有关站所的支出管理,支出范围窄,预算管理空间小。特别是随着“乡财县管”体制改革的推行,实行账户统设,收支统管后,从某种意义上说,乡镇财政已不像是一级完整独立的财政。

(三)财政监督职能严重缺位。乡镇财政以前的业务主要是组织农业“四税”收入,进行财政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等,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是很重视,好象乡镇财政的监督与否无关紧要,只要一提监督,就只是检察和纪委的事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随着国家停止、取消相关基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乡镇财政的核算功能已严重弱化;种粮补贴、农村低保、伤残抚恤、计生奖励等资金虽有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但基础数据的审核属农业、民政、计生等多个部门来进行,乡镇财政部门尚不能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一一审核,财政监督严重缺位。

(四)乡镇财政人员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目前,乡镇财政人员的编制还属于事业编制。在临沂市,乡镇财政人员属于乡镇编制,这种管理模式下,乡镇财政人员既要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参与三秋三夏、计划生育包村和忙于乡镇日常事务,还要服务上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做好财政业务工作,工作十分繁重。多年来,乡镇财政人员的编制在基层属于参照工务员进行管理,执行行政工资,但却没有按照相应的行政编制享受政治待遇,导致不能提拔重用。现在乡镇财政人员与其他乡镇站所人员一样,执行事业工资,不再参照执行公务员直进行管理。由于其他站所以前执行职称工资,这就使得如今乡镇财政人员工资与其他乡镇站所人员存在很大差距,导致乡镇财政人员怨声载道,心理不平衡。

(五)乡镇财政部门管理不完善。乡镇财政作为一级财政,属于基层镇政府,但由于最近几年各地实行基层站所体制改革,不少地方的财政所已不同形式的被合并,临沂市也在各镇推行实施五大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成立乡镇财经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已不复存在。

二、调整乡镇财政职能定位的建议

(一)强化基层财政机构管理。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建议保留乡镇财政所机构,不得与乡镇站所进行合并,这不仅有利于各项财政职能的发挥,也便于基层财政部门与上级各级财政部门的对接,以利于财政政策的执行和相关资金项目的争取与审批,同时也便于基层财政监督职能的执行。

(二)赋予乡镇财政税源核查职能。目前各级政府对财政收入指标考核非常重视,镇级政府也不例外。这就要求镇级财政在做好财源建设工作的同时,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摸清税源状况,保证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但目前镇级财政掌控税源的难度很大。为加强镇级收入组织工作,建议赋予乡镇财政税源核查职能,让国税、地税、财政三部门实行联动,坚决打击各种偷、逃、抗、骗税等违法行为,确保基层财政真实、全面地掌握镇域范围内的税源状况,履行好承担的财政职能。

(三)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主动服务。要树立正确的工作价值观,以惠农服务大厅为平台,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在及时准确发放各种补贴的同时,坚持公平正义,对各种涉农补贴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应享应享,坚决打击虚报虚报现象,真正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同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防止镇级政府隐形债务扩大,切实保证各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乡镇财政健康发展。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机构管理。建议对乡镇财政所实行垂直管理模式,财政所工作上受县级财政直接领导,财政所人、财、物由县级财政归口管

理。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改善乡镇财政所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在县级财政部门内部完善基层财政管理机构,负责对乡镇财政的指导、业务培训,建立干部流动机制,使财政干部能够在县区范围内合理流动。建立完善激励式用人机制,并把刻苦钻研业务,考取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充实到重要岗位上来,充分提升全体财政人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在地位上有想头,待遇上有看头,工作上有劲头,前程上有奔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全面发展的“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促进乡镇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赵民盛,男,34岁,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财政专业(成人本科),自1998年起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财政所工作,任会计,2008年取得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职称。2009年11月至今,借调到临港区财政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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