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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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猕猴桃发展规划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兴业富民、产业兴区、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黔江区政府决定集中力量突破发展猕猴桃产业。
本文通过对黔江区猕猴桃发展现状做了初步分析,找出了发展进程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发展经验,提出了发展规划新思路。
关键字:黔江区猕猴桃发展规划
引言:黔江区地处渝东南边区、武陵山腹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四季分明的特点。
发展猕猴桃发展是我区一部份农村发展特色农业、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产业支撑,提升发展猕猴桃产业是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以发展猕猴桃精品、珍品为重点,把猕猴桃产业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措施来抓,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猕猴桃产业已初具规模。
几年来,主要在金溪河流域区域内,以黔江石家公路为轴心,从水田龙桥至石家关口,已成功种植1.1万亩,产量300吨,产值120万元。
猕猴桃产业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02年,黔江区开始引种至金溪镇金溪、长春居委种植,当年种植面积1250亩;2003年又在金溪的7个村(居委)发展1309亩;2004年开始在金溪河流域的金溪、太极、水田、正阳、新华5个镇乡,12个村(居委)发展,种植面积3370亩;2005年又在石家镇发展。
至2006年底,猕猴桃种植乡镇6个,村(居委)23个,全区面积11763.3亩(在地面积),种植农户达2850户,户均规模为4.1亩。
其中金溪镇4814.4亩,分布在7个村;太极乡1993亩,分布在6个村;石家镇1721亩,分布在3个村;新华乡1785.6亩,分布在2个村;水田乡668.3亩,分布在2个村;正阳镇,781亩,分布在3个村。
二、基本经验
(一)科学选择发展模式是前提
在猕猴桃发展初期,黔江区就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以大户承包和业主带动,走“公司(业主)+基地+专业协会+农户”的路子。
实践证明,这一发展模式取得了成功。
目前,参与猕猴桃开发的业主3家,面积1450亩,占基地面积的12.3%。
即重庆市红阳猕猴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侯志鹏)在金溪镇望岭村、石家镇火石垭村栽植面积600亩;黔江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在城东街道办事处高简村、新华乡大田村栽植400亩;重庆黔江宏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石家镇石家居委栽植450亩。
种植
30亩以上的大户(不含业主)达到34户,1590亩,占总面积的13.5%。
(二)组织领导是保障
猕猴桃产业建设涉及面广,为确保其顺利进行,一是区政府成立了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农业、林业、科委、农综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同志成立了产业办公室在农综办办公。
二是将猕猴桃产业发展纳入基地镇乡的综合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猕猴桃产业的顺利发展。
(三)政策扶持是推手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猕猴桃产业的意见》,从基础设施建设、种苗补贴、贷款贴息、鼓励业主和大户承包发展猕猴桃产业、扶持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力度等六个方面每年安排了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猕猴桃产业发展。
(四) 科学种植是关键
一是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两年来利用群众会、现场会培训果农10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万余份,使果农基本掌握了猕猴桃的栽培管理技术;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区猕猴桃产业办技术人员分乡负责,各镇乡的专职干部分村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果农服好务;三是加强猕猴桃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由重庆红阳猕猴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地400亩,在金溪镇望岭村建起了在渝东南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示范园,对全区猕猴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典型引导的作用;四是加强种植管理规范化建设,改原来的打窝定植为全园深翻提厢栽植,已在基地镇乡得到广泛推广,走出了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五)基础设施配套是促进
几年来,猕猴桃基地大力开展以修建蓄水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在猕猴桃基地修建蓄水池105口,总蓄积量达到4190立方米,修建耕作路57条,总长13200米。
猕猴桃发展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就跟到那里,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产业发展和猕猴桃的稳产、高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认识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对猕猴桃发展的方向、趋势认识不清;二是对猕猴桃不了解、不认识、小看猕猴桃的经济价值和产业潜力;三是对发展猕猴桃产业缺乏信心,持怀疑态度,对一个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阻力和困难有较大的畏难情绪,不敢“摸着石头过河”;四是认识不统一,形不成合力,进而等待观望。
(二)管理问题
一是黔江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速度迟缓,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效益不高。
二是现实猕猴桃生产中已出现的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一时难以得到解决(主要是病害)。
三是产业宣传和产业管理、产业引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技术问题
猕猴桃的栽培管理技术缺乏是目前生产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一是虽然各基地镇乡有专职的人员,但到位率低;二是规范技术不能得到落实;三是技术指导不及时。
(四)投入问题
猕猴桃种植前期资金投入较大。
我区农村较贫困,资金投入是目前存在的较大困难。
按最低要求,栽种1亩猕猴桃第一、二年的净现金投入约1500元,目前区政府的直接补贴是约250元/亩,并另有贴息贷款扶持,有的种植户还同时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只就种植而言,这样的政府扶持不算低。
但客观地讲,在我区农民现实的收入水平下,让他们承担这样的投入还确有困难。
现在由于投入不足,主要是施肥水平和果园管理投入不到位,造成应当有种植收益的被延迟,应当有较大收益的而减少。
四、因势利导,提升猕猴桃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黔江区猕猴桃产业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科技为支撑,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中心,坚持既定目标不放松,到2010年建成3万亩的优质猕猴桃基地,到全部进入盛产时,产量2万吨,产值8000万元。
(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扶持
鼓励企业、业主、大户、机关干部承包发展猕猴桃产业的政策不变;种植猕猴桃3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由区政府给予奖励;
在2008年前,对新种植猕猴桃所需的种苗资金,由种植户自筹一点,政府补贴一点加以解决;对于10亩以上大户(含业主、企业)搭架投入,业主开发和30亩以上的猕猴桃种植大户新建蓄水池的投入,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二)切实解决猕猴桃产业发展“缺位”问题
1、积极组建猕猴桃产业专业合作社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主导、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组建。
在猕猴桃基地300亩以上的村(居委)或集中成片区域组建的猕猴桃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经营服务合同。
区农综办和镇乡政府
要大力宣传发动,提高对组建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公司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负责落实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果农根据合作社章程提出申请,经合作社批准,登记后成为专业合作社社员,社员选举合作社社长。
2、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黔江区农综办负责乡镇的技术指导,重点对乡镇技术员进行培训和做好产业发展的服务工作。
基地乡镇政府要指定1-2名专业人员作为专、兼职技术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基地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员进行业务指导。
镇乡猕猴桃产业办要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发展的检查督促,并做好生产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
村级(专业合作社)根据猕猴桃种植面积成片较集中的每500亩聘请1名技术员,较分散的每300亩聘请1名技术员。
公司要加强技术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力,要制定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技术员工资。
3、互利共赢求发展
公司或业主与果农必须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共同承担种植风险、市场风险,消除果农的后顾之忧,由公司承诺果园投产后实行保护价收购。
公司负责起草基地建设和猕猴桃产销合同文本,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区政府审定后,由果农与合作社签订基地建设和果园投产后的猕猴桃产销合同,合作社与公司签订猕猴桃产销合同,降低果农市场风险,提高果农生产积极性。
五、主要工作措施,未来发展规划
(一)政府引导,业主开发。
坚持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业主开发的路子,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区内外从事鲜果生产、销售和加工的业主或企业在我区发展猕猴桃产业并成为龙头企业,对猕猴桃产业的龙头企业不分区内、区外,实行同一扶持政策。
鼓励业主或企业在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区内建设优质猕猴桃基地。
(二)大力扶持猕猴桃基地建设。
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猕猴桃产业发展,通过农业项目配套扶持猕猴桃基地建设,鼓励用好田好土种植猕猴桃,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优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1.加大猕猴桃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配套的原则,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支农投资,进一步加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猕猴桃产业规划区内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整治项目等,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蓄水池,修建耕作路,配套沼气池,发展养殖。
确保猕猴桃发展规划区内基本实现果路、果池、
果沼配套,为生产无公害果品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2.种苗补贴。
在2007年前,对规划区内新发展优质猕猴桃基地所需的种苗资金,按照农民自筹30%、区政府补贴70%的办法解决。
3.贷款贴息。
农民(业主、企业)用于猕猴桃搭架所需的资金,由农民(业主、企业)向金融部门借贷解决,区财政按核实的贷款额度对其按协商贷款利率进行全额贴息两年半。
4.鼓励业主、大户、机关干部承包发展猕猴桃产业。
业主、大户、机关干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规划区内承租农民土地,建设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且承租期在10年以上、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按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由区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在承租期内,允许用承租开发的产业对外招商引资进行联合开发。
对在规划区内承租农民的土地,种植猕猴桃3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由区政府按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5.扶持猕猴桃专业合作社。
按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方式组建,与农户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经营服务合同,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的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区政府按每亩50元的标准奖励给猕猴桃专业合作社作启动资金。
(三)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力度。
凡在我区发展猕猴桃产业的龙头企业,除享受现有的优惠政策外,可根据猕猴桃生产技术要求,按每300亩猕猴桃配备1名技术员的标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区政府给其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前3年每名每年补贴1500元。
龙头企业要根据自身优势,立足黔江猕猴桃产业开发,实施品牌战略,与大企业、大集团联手打造黔江猕猴桃品牌,实现品牌效应。
(四)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1.建好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引进大型的科研院、所或专家来我区联合建立猕猴桃试验、示范基地,研究开发猕猴桃生产技术。
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设相对稳定的100亩以上的猕猴桃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各猕猴桃种植街道镇乡按照“品种优良、种植规范、管理一流、基础设施完善”的要求,集中抓好200亩以上的示范片建设。
2.抓好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在2007年前,由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局、环保局配合,协助龙头企业完成猕猴桃GAP基地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
3.制定完善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提升科技水平。
由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科委、农业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制定猕猴桃生产技术的标准,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猕猴桃生产从业人员、专业大户、一般种植户的培训,提高猕猴
桃的栽培水平和果园管理水平,提高标准果产出率,确保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脱产专抓猕猴桃产业,其抽调人员的身份不变、职级保留,工资、政策性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工作性奖金由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
区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制定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和考核办法;负责对政府补贴项目审核,加大对基地建设的管理,对基地街道镇乡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
各猕猴桃产业街道镇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专抓猕猴桃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2]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
[3]重庆市猕猴桃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建设规划.
[4]黔江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