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教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务教育法集中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培训教案
一、编写原则
,一,新:结合新的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的案例~新的教育思想,十七大报告,
,二,精:讲重点、难点~讲精要避免面面俱到~避免过多的理论
,三,实:联系实际。联系我国的实际~联系教育实际~联系教师实际~联系本地实际~联系教育法的实际。用案例说明理论~避免空洞说教。二、本书的编写脉络
以教师为主线~作为一名教师应知应会的教育法律知识~包括教师的主要法律关系~包括如教师与教师维权~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会。还考到教师的主要活动~如教师资格的取得~教师的教学活动~教师的教育活动~教师的权利~教师的义务~教师的法律责任~教师的工资福利、法律救济等。
三、义务教育法解读
,一,义务教育法概况
, 日本1947年义教法,我国于2006年修订义教法 1986年第一部义教法
,二,义教法的作用:
1、明确了权利和义务,
2、明确了行为标准,
3、明确了法律责任,
五保障:保障了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教师工资,保障了教育经费,保障了管理
,三,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与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比较
1、形式上的变化
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实施细则》共同构成
2、结构上的变化
旧法不分章节~新法分8章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教育经费,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同时把“学生”提到了前面~突出了以学生为本。
3、条文数量的变化:旧法18条~新法63条。
4、内容上的变化
表现为新内容、改内容、减内容
,1,新内容
?引咎辞职,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引入“问责制”
2 均衡发展,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经费投入,师资力量
不设置:重点非重点
3不得改制,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
校中校~一校两制
独立设置
4不得开除,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A素质教育,B学生可塑;C预防犯罪
5公益性,第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全局性;B全体性;C利益性;D公共性;E公平性
6实施素质教育,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7贯彻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性实践相结合。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培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委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8军人、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保障,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9法律责任
A、政府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B、学校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