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画廊业联合会章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画廊业联合会

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

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画廊业联合会

第二条本团体性质

本团体是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下属二级机构,由河南省内经营书画艺术品的经营性画廊,经民主协商,自愿联合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

繁荣河南省书画艺术品市场,促进河南省书画艺术品市场有序规范发展,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团结合作、资源共享;搭建画廊和收藏家之间的良性交流平台。树立起河南省画廊界在国内外、各省市、各地区艺术品交流市场上的良好形象。通过画廊联合会起到共同抵制赝品、杜绝赝品在书画市场流通的作用。

第四条本团体住所

郑州市东风路16号

第五条本团体业务范围

指导监督各画廊会员单位自主经营各类书画艺术品,组织举办书画藏品展、新人

推介展、书画鉴定讲座、学术交流、收藏论坛等活动;积极搭建起画廊和画廊之

间以及画廊和收藏家之间的交流平台。

第六条本团体会员种类

单位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守法经营;

二、遵守社会公德、行业道德规范;

三、拥护本团体章程;

四、又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五、有固定经营场所;

六、所经营的书画艺术品有一定档次;

七、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本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八、杜绝出售赝品字画。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有本团体组织专业考察小组对申请会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

三、考察通过后办理入会事宜。

第九条本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资源共享,提供精品字画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参加本团体的展览、讲座、鉴定、文化交流、藏品展销等活动;

三、有以优势价位优先购买本团体推荐的书画家作品的权利;

四、通过本团体提供的资讯,充分了解业界信息、行情,利于自己把握投资方向;

五、有对本团体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扩大本团体的社会影响力;

二、各单位会员之间团结合作,互助双赢;

三、积极参加本团体举办的各种活动,配合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会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专业小组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本团体的财务、财产管理:

一、本团体的财务来源包括会费、展销提成、其他合法收入等,由河南省书画收藏协

会专业财会人员管理。

二、本团体的财务支出实行会长签字报销制度;

三、由财会人员定期向本团体公布财务报表;

四、对于所有的报销项目,会员有监督、审核权利。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组织机构:

一、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

二、会长、副会长人选由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会长提名,河南省收藏协会常务理事会

讨论表决,同意后任命;

三、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届五年;

四、设立会员专业考察小组,由会长、副会长等人组成;

五、设立专家鉴定小组,由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常务理事会推荐人选组成。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2008年7月1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