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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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
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们不是国家机关。基层政权对其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自治事项。
本章难点是对各项基本制度具体内容与相互关系的清楚把握,尤其是选举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要基于相应法律进行理解。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理论性较强。
1.平等权要求禁止差别对待,但允许合理差别。
2.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
3.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也包括生命权、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以及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征收和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限制的形式,但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和继承权除外)、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
本章难点在于对基本权利性质的把握,要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相对而言,公民基本义务部分比较清晰明确。
第五章国家机构
本章需要着重掌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包括各国家机关的主要工作制度。
本章的难点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和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上的区别。
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区别主要在于: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制定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职权区别在于: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全国人大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局部总动员、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而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本章介绍如何使宪法规范由静止的条文变为动态的实施,以及如何保障实施的效果。
宪法修改:我国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解释:全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主要有代议机关、普通司法机关(其释宪具有附带性特点)以及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
本章重点和难点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能够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