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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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及对策
淮南矿业集团纪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在各级部门和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推动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干部队伍风气更加严实。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国有企业中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出现了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工作”上升到“反腐倡廉建设”,这也是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考、新定位、新阐释,表明党中央对反腐败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探讨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寻求治本之策,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
国有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其腐败现象不同于政府部门和其他行业,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从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看,法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由于目前针对法人的自律机制、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一些法人受小团体利益的驱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搞权钱交易。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群体性违法违纪行为比个人腐败现象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
2、从腐败行为的严重性看,大案要案窝案急剧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贪污受贿数万元可称为大案,而现在涉案金额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屡屡出现,且多数违法违纪主体是共同性的,有的一案涉及几十人。
3、从腐败行为的手段看,更具投机性和隐蔽性。一是利用企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交往中管理上的漏洞、政策上的空子及法规的不健全,打“擦边球”。二是一些腐败行为往往混杂在合法的执行职务权力中,作案隐蔽,使得评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更加难以把握,增加了调查、取证、立案和查处的难度。三是腐败主体大多是权力人物,他们社会关系广,活动能力强,并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善于利用职权掩盖罪行。四是一些犯罪行为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案中有案,犯罪者相互联系,互相包容,使其犯罪事实更加难于察觉。
4、从腐败主体的层次看,出现了向一些职位虽低但具有处置权或涉外性岗位发展的趋势。
这些岗位职位虽低,但通常都是一些权力部门和权力人。权力部门,即干部人事、财务、物供、销售、工程、房地产等热点和敏感部门;权力人,即一些有业务决定权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这些岗位行使对外委托、联系、协作、加工、购销、承包等权力,虽然级别不高,但往往是经济案件和腐败现象的高发区。
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其主客观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主观上,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防线脆弱,以致产生虚荣、失衡、侥幸、放纵等不良心理。客观上,在市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监督监管机制不尽完善,对腐败惩处的力度不足等等,也在客观上诱发和滋生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省委书记王金山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都强调了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系统系。作为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反腐败工作,结合本企业实际,把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切实把反腐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
任何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都是从思想上的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有效预防腐败,必须首先筑牢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防线。
一是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公仆意识,使其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淮南矿业集团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了“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的企业宗旨,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控制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规教育。要通过党纪条规教育,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是非界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违反规定要受到什么处分,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要坚持典型案例、警示电教片、干部任前廉
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通报会、宣传先进人物等传统、有效的教育形式,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做到以史为鉴,以人为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努力探索简洁、直观、更加有效的警示教育新形式,如重要任务实施前的警示谈话、重点工程节点期的警示谈话、组织人员参观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教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
四是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创业难,守业更难。要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企业虽然发展壮大了,但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丢,奢侈摆阔、爱攀比、穷烧包的习气不能生。要警惕奢侈浪费之时,就是腐化堕落之日,宁可清贫自乐,不作浊富多忧。如淮南矿业集团制定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11条禁令,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办公服务设施大检查,有效遏制了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
(二)严格制度,有效约束各级管理人员的用权自律行为
铁规不立,贪行难遏;陋制不革,腐败难除。实践证明,搞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不能仅仅依赖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其素质的高低,必须依靠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和规范管理来约束。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完善并坚持干部廉洁从业警示谈话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民主测评干部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价值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注重从制度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个不准”要求,把工作规划和“七个不准”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第二,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范,增强制度的创新力。应该看到,相对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特别是在一些新的领域中出现的腐败现象,目前的法规制度还覆盖不到,存在制度断层和滞后现象。因此,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跟上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总结和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当前,要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创新一批制度。就国有企业来讲,重点要抓好工程管理、招工招聘、物资采购、销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