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问题的具体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海是位于西太平洋的一个边缘海,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面积大约350多万平方公里。
南海问题主要是指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争议和部分海域的管辖权争议。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其最早发现可以上溯到汉朝;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至少在元代,南沙群岛就已经归中国管辖。
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还表现为一系列持续和有效的政府行为,这为中国拥有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提供了确凿的法理依据。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也没有任何南海周边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提出过异议。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曾占领西沙和南沙群岛并将其作为海军基地,二战结束后日本彻底退出南海。
中国政府不但完全收复了西沙和南沙群岛,而且还在各主要岛屿上重新树立主权标志,宣示主权。
进入20世纪70年代,南海地区地缘政治形势的演变、航行安全、南沙油气资源前景看好以及第一次石油危机等原因使得南沙的控制权变得极其重要。
南沙争议的直接肇因是一些周边国家对中国南沙权益的侵犯,在这一原因的背后还有一系列更为复杂的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南海地缘战略地位特殊。
南海作为海上运输通道,连接亚太地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是世界上第二繁忙的国际航道。
比如,每年有一半以上的世界超级油轮通过马六甲、巽他和龙目海峡,其中大多数继续航行至中国、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
南海特殊的战略地理位置使区域内外势力争夺南海控制权的竞争逐步加剧。
第二,资源因素。
南海作为资源富集区,可支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而,南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尤其是争议海域内与经济资源有关的开发活动,关系南海周边国家的经济安全与持久发展,亦成为引发和加剧南沙争端的重要因素。
第三,国际海洋法的影响。
1973年召开的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历时九年,于1982年通过了一部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
但公约的产生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部分南海周边国家都以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对部分南沙岛礁主权和海域管辖权提出要求。
这些单方面的主张都与中国在南海地区享有的历史性权利产生了冲突和矛盾,导致了南沙争议目前格局的形成。
自上个世纪南沙岛礁占领格局形成以来,争议各方之间围绕岛礁主权、海域管辖和资源开发的争议,虽然发生过零星的冲突,但争议的主要表现形式仍是主张争议,主要通过各自发布官方声明声索主权。
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周边国家实施海洋战略,海洋立法推进、海上执法力量加强,海洋管辖力度逐年加大,实施海洋管辖成为其巩固占领岛礁、控制争议海域、保证资源开发的主要手段。
此外,世界战略格局的变化、域外大国的介入以及南海地区的军备竞赛加剧,使得南沙争议进一步升温并一度成为国际热点问题。
其主要特征是:
第一,南海地区呈现区域军备竞赛态势。
近年来,部分南海周边国家纷纷采购先进武器,推动军事现代化战略转型。
有关南海周边国家频繁举行或参与军事演习,暗中以中国为“假想敌”。
这种区域军备竞赛态势持续发展,必将使影响南海区域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影响南海区域的安全格局。
第二,区域外势力介入导致南海地缘政治竞争加剧。
随着全球战略格局的新一轮调整,西太平洋有关军事联盟强化,南海地缘政治竞争加剧。
域外大国出于全球和区域战略布局需要,通过军售、军援、联合军演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等方式提升与部分南海周边国家的合作水平,以所谓“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为借口介入南海争议,不断强化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军事联系,通过军事交流与合作,持续增强其在东南亚的军事存在和影响力。
第三,区域内外国家推动南沙争端国际化。
有关声索国积极发展与区域外大国的关系,将南海问题列入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增强区域外大国和国际组织在南沙角逐中的介入程度;南沙争议有关声索国还利用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的机会和召开有关所谓南海问题学术会议,制造国际舆论和影响,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推动南沙海域经济资源开发活
动国际化。
南海问题涉及中国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以及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双边关系,通过和平方式和双边谈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符合有关各方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
因此,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
中国政府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向国际社会承诺,愿意在南沙争端问题上,同有关争端国搁置主权争议,实现共同开发。
中国言必信、行必果。
邓小平曾指出:“东南亚国家是中国的近邻,同东南亚各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
”为此,中国积极推动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并开始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关系,大胆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新办法。
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互信不断增强。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采取实际措施加强和充实中国与东盟的战略关系,如任命首任驻东盟大使,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等。
在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方面,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以自身的发展促进地区共同发展,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在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对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对增强本地区经济竞争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也为南海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地区安全方面,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南海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开展互信合作,维护共同安全。
中国作为马六甲海峡的重要使用国,致力于通过对话合作维护海峡安全,务实参与有关合作项目并为马六甲海峡沿岸国提供实质性支持。
在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方面,中国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就落实《宣言》与东盟国家保持良好磋商势头,积极推动《宣言》框架下的低敏感领域合作。
此外,中国对在南海地区发生的海上纠纷和突发事件,始终坚持与有关国家协商解决和保持克制的原则,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
中国一直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中国维护南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影响外国船舶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航行自由。
事实上,中国从未干预过外国船舶在该地区的航行自由。
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共同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以所谓“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为借口介入,恶意炒作南海问题。
外部势力的介入只能使南海局势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复杂化,既不利于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亦不利于南海地区的长久和平与稳定。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涉及中国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以及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双边关系,通过和平方式和双边谈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符合有关各方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近来,围绕南海主权和权益之争的南海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
那么,南海问题从何而来?现状如何?中国在此问题上的一贯立场,以及解决南海问题的前景如何?我们请专家做一番分析。
——编者
1 中国历代宣示主权沿海诸国关注资源
问:南海问题从何而来?
答:南海是我国南部的陆缘海,也是世界第三大陆缘海。
所谓陆缘海,是指四周大部由半岛、岛屿或陆地所环绕的大海。
在英语中,南海也被称为“南中国海”。
因此,在中文里面,“南中国海”与“南海”并称的语汇。
环南海国家包括中国以及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东盟国家。
这些国家中的一些对南海的一部分,有重叠性的主权声索,并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诞生以来沿用《公约》的专属经济区概念,对其近海的200海里地区的海洋与矿产资源纷纷提出唯一拥有权的主张,这同我国的主权主张发生冲突。
事实上,邻近的一些东盟国家的彼此主张也发生矛盾。
文莱与印尼、泰国与柬埔寨、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印尼、以及越南与菲律宾等方面也都存在争执。
我国自汉朝开始,汉武帝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于海南设珠崖(今海南三亚市)及儋耳(今海南儋州市)两郡,此后历代都诉诸了对南海的主权。
汉、南北朝时将这一海域称为涨海、沸海,唐代以后逐渐改称为南海。
直至20世纪中期,我国历代政府一再明确宣布对南海所拥有的主权,并未引起他国争议。
目前具有不同看法的国家在上世纪中期或之前出版的地图中,事实上有一些与我国的诉求表示一致。
随着世界范围非殖民化的发展,东盟国家逐渐取得独立,产生了一些新的国家,如新加坡和文莱。
政治独立后的这些国家在新一轮的全球化浪潮中,在经济上也在取得快速进步,从中还涌现出东亚的“小龙”或“小虎”。
这同时意味着这些国家将更加关注资源获得以维护经济发展,东盟那些沿海与岛屿国家的资源出路必然是向海看。
自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来,各沿海国的海洋权利普遍得到扩大,不仅一些国家的3海里领海扩大到12海里,它们还得到了与大陆架相关的排他性海洋经济权利。
它们对获取扩大海洋主权以争取海洋资源的意识已有大幅提高。
在1982年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各国的海洋权益意识以及权益博弈达到高潮。
自上世纪60年代后期经调查发现南海蕴藏着丰富的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后,周边国家开始加速强占南沙的岛礁。
2 南海问题愈演愈烈菲越两国求诸美国
问:南海问题的现状如何?为何会愈演愈烈?
答:近来,围绕关于南海主权与权益之争的“南海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一方面,一部分声索国在加紧开采临近的南海海域的资源,包括采取国际招标合作的方式,以图将这一问题国际化。
另一方面,这些国家也在努力通过武器采购快速实现武备现代化,以为其主权诉求壮胆。
它们也正在引入外部势力介入南海争端。
据悉,越南军方高层特地前往美国“诉苦”,刺激美国海军在地区“维权”,不放弃其在南海海域自由航行的“权利”,以平衡中国的发展。
越南去年还在南海与美国海军开展了联合演习。
菲律宾则加紧对美国施压,要求美国承诺依据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对菲律宾关于南海的主权诉求给予背书。
在中越关于南海主权的争议中,双方曾发生武力冲突。
1974年,我国曾与当时的南越当局在西沙群岛地区发生海战,双方互有损失,但我国取胜。
1988年,因我国执行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全球海平面联测计划》而在南沙永署礁建立第74号海洋观察站,中越双方在南沙的赤瓜礁发生武装冲突。
今年六月上旬,因越南在南海区域开采石油,双方船只发生冲突。
由于越南目前对整个西沙和南沙都提出了主权要求,它就成为对我国南海主权诉求提出全面挑战的国家。
而在1958年9月14日,当时的越南总理范文同在给我国总理的照会中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规定中国领海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一决定。
”我国政府在那项领海声明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立场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越南关于南海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因此中越发生矛盾的原因,不在我国。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声索国。
基于当时国际法和习惯法,中国政府于上世纪30年代首次全面提出了对西沙和南沙的主权,并于1947年首先全面提出对整个南海地区的诉求。
这些国家在此后的四分之一世纪中没有提出异议,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我国的主张,更不用说它们以外交照会或者在官方印制的地图上已经接受了我国的主张。
3 主权在我合作开发中国立场没有变化
问:中国对南海的主张是什么?
答:我国对南海的主张分为两部分:主权在我,合作开发。
关于主权在我,我国是按照历史依据,并结合当代国际法的准则,来主张我国对南海地区的主权。
确切地说,我国在南海地区的陆上国土,有海南岛和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以及黄岩岛等。
我国在南海地区的海上国土,有包括上述岛屿面向海洋方向以及在南海边缘的大陆从海洋基线朝着海洋方向的各自12海里领海。
1958年我国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
除此以外,还有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的上述12海里以外、包括12海里在内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后,我国也不妨碍他国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平航行。
这在1998年6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得到了确认。
但是,我国不允许他国船只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从事非和平的活动,并反对未经我国政府同意,在我国专属经济区以及上空从事军事活动。
据此,我国对美国军用舰机在我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抵近侦察的行为,坚决反对。
4 通过谈判寻求共赢呈现稳定和缓之势
我国对于南海的两元主张之二是“共同开发”。
这是鉴于理想与现实的双重考虑的。
基于关于领土与主权的历史划分涉及每个国家的核心利益,也基于各国对权益的考量。
我国采取了“据理力争、得理让人”的姿态,这无疑是我国以友善姿态寻求,与其他声索国之间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积极主张。
2002年,我国与东盟十国在柬埔寨共签《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这一宣言是中国与东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对维护中国主权权益,保持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增进中国与东盟互信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这份宣言的要点包括“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及“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他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
”
根据这些原则,解决南海争议应该放弃武力手段,并由直接相关方通过谈判解决。
所以,间接相关方以及非相关方不宜参加谈判。
既然是谈判而非采取武力,那各方就应取互让互给的方式,各方都有得有失,寻求共赢。
这一宣言指明了解决未来解决南海争端的方向,但还
需要制定可约束的“行为准则”,化口号为行动。
目前,中越以及中菲关于南海问题的关系都有呈现稳定并和缓之势,这是值得欣慰的。
南海应该成为环南海国家友好合作之海,南海的非领海部分应该成为全世界各国和平航行的自由之海。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沈丁立教授日期:2011-07-08 作者:沈丁立来源:新民晚报南海问题的由来、现状和解决之道
陆缘海即边缘海。
边缘海,又称“陆缘海”(marginal sea),是位于大陆和大洋的边缘的海洋。
其一侧以大陆为界,另一侧以半岛、岛屿或岛弧与大洋分隔。
边缘海可按其主轴方向分为纵边缘海和横边缘海。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7]。
同年9月14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政府主席范文同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的照会中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关于规定中国领海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一决定”。
[8]
南海具有良好的生油和储油构造,具有关方面的报道,南海探明石油储量为6.8亿吨,天然气储量9800亿立方米。
某些国外专家则认为南海石油储量可达418亿吨,很可能成为另一个波斯湾或北海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