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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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探究
摘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是矿政管理的基础工作、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本文具体阐述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主要内容,并指出了存在问题以及提出需的加强对策。
关键词: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加强对策
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主要内容
(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作为我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矿政管理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是准确掌握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情况,及时掌握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以便于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措施,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其次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为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等矿政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信息服务,为这些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再次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是推进矿业权依法有序流转,建立健康的矿业秩序,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是:以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措施的研究、制定为核心,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为手段,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为基础,
为全社会提供及时、高效的矿产资源信息服务,逐步建立并完善以三项基本制度和两个管理系统为基本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制度
即由具有资质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组织具有执业资格的矿产储量评估师评审,并依法向政府管理部门申报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经过登记的矿产资源储量,才能向社会公布,才能作为申请矿业权、银行贷款、股票发行的依据。
2、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制度
即年度统计制度,统计报表由矿业权人按照规定填报,经具有资格的审查机构或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汇总。政府管理部门根据储量规模大小和矿产重要性,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分级抽查或审核。
3、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作为地质资料的汇交人,作为政府既要强化地质资料汇交人的法定汇交义务,又要切实保护好汇交义务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汇交义务人的汇交成本,提高地质资料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4、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支持系统
即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与预测,建立矿情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战略和政策研究体系。通过对矿产资源可供性研究及
对矿产资源信息决策数据库资料分析,及时准确地给政府提供宏观调控资源的策略,保障资源的有效供给。
5、矿产资源信息服务系统
包括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服务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在市场条件下,矿产资源信息服务的效率将直接影响矿业的投资和企业的徽观经营决策,从而影响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矿产品的供应。为此,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提供矿产资源储量、矿产品统计结果和地质资料信息,为矿业权市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方面
1、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机构尚未建立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小型矿山以及少部分中型以上的矿山企业没设专门机构管理储量,缺少地质技术人员,无法进行矿山地质储量进行管理,只能根据矿石的产量来估算动用(消耗)的储量,从而填报矿产资源储量表。由于利益的驱动,一些采矿权人急功近利,越界开采、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等违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资源的损失、浪费,同时,虚报和瞒报产量或储量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了国家的资源储量家底不清,矿产资源得不到应有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健康的矿业秩序也很难建立。
2、年度动用(消耗)的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机构和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年度矿产资源的动用储量核销工作,仅由属地的矿政部门凭矿山企业上报的数据来进行年检和核销,造成少数的矿山企业在进行年度储量时,采取少报、瞒报、虚报矿产品产量的方式,以达少交资源补偿费、漏交税费的目的,影响了矿政管理部门充分掌握我国的矿产资源的利用情况,制约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发展。
(二)技术层面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标准
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技术依据主要是《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该分类标准主要参考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997年提出的《联合国国际储量/资源分类框架》,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的,既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又充分满足了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该分类标准在地质可靠程度的理解方面比较含糊,导致了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修订;另外我国1986年出版的《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从内容以及其中矿产工业技术指标的设置等方面不能满足现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要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矿产资源储量标准化工作相关问题
作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缺乏相应技术标准的支持,影响了地质资料在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等方面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现行的标准的宣贯体系和标准的信息反馈体系不完善,影响了矿
产资源储量标准的广泛应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未能实现尽可能地征求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影响了矿产资源储量标准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三项制度和两个系统建设
1、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制度
矿政管理部门通过制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法规和规章,以及认定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资格等工作,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交给具有资格和独立法人地位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来履行,由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
2、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起四级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科学管理体系,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明确分工,通过分类分级的管理方式,认真负责地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对全国所有矿山企业占用、残留、压班矿产资源储量的全面登记和统计管理。
3、建立科学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方针,修订和发布实施新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形成以国家库为中心,省级库为基础的地质资料馆藏体系,并对现有的地质资料进行鉴定、筛选,实现数字化,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实现地质资料工作主流程的信息化,促进地质资料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