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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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发〔2012〕3号
中共郧西县委郧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决定
(2012年2月5日)
工业是财富之源、产业之源、民生之源,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增加就业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三次产业良性互动的中心环节,是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的根本途径。工业兴则百业兴,工业强则百业强。没有工业的跨越发展,就没有县域经济的跨越赶超。现结合我县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确立工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随着“旅游立县”进程不断加快、“城建靓县”目标基本实现,转移工作重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破性发展工业的时机已经成熟。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确立工业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
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工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把工业经济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政治地位、资源配置、政策优惠和配套服务上优先向工业倾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功能区实际的新型工业化之路,推动郧西发展新跨越。
二、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县富民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集聚为方向,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做大做强企业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支撑,以创优环境为保障,努力把郧西建设成为丹江口库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
三、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奋斗目标。到201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年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0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年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税收总额达到5亿元;年产值10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达到5家、5家和10家,年入库税金5000万元和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达到5家、5家和10家;今后五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00亿元;工业技术进步、总体竞争力和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四、不断完善产业体系。一是依托丰富的水能、风能、生物质资源,加快发展水电能源工业;二是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科技支撑、深度加工”的原则,适度整合开发矿产资源,高起点发展矿化建材工业;三是加强环境攻关,延伸产业链条,集聚发展医药化工工业;四是发挥十堰“近郊”优势,依托东风
公司,抓住关键产品,培育自主品牌,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工业;五是发挥毗邻西安的地缘优势和劳动力资源富余的优势,突破性发展服装电子工业;六是依托旅游业发展,大力开发、包装、推介优势农特产品,积极发展旅游食品工业。
五、全力做大重点企业。重点支持百科皂素、海天实业、全盛铸造、金源矿业、武当水泥、九丰钒业、泰丰矿业、忠存滑石、神武天滋、真武酒业、海岚数控、精诚汽配、神风公司、金海丰、濠歌时装、富懋服装等工业企业。加快夹河关、孤山、天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大唐公司风力发电和凯迪公司生物质能源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步伐。
六、加速建设工业园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政策、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整体优势,积极引导重点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以大项目支撑工业大发展。实施“满园工程”,拓展郧西工业园区面积至2000亩,提高工业园区企业入驻率;坚持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开发,启动工业新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家竹工业园、城北工业园、石梯子工业园以及各类特色专业园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创建专业工业园区,使园区面积逐步达到10000亩。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全民招商,完善招商机制,注重招商质量,增强招商实效。突出工业招商,以外出创业成功人士为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对提供重大招商信息并促成引资成功的给予重奖,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招商格局。力争每年招商引资到位5个投资过亿元、5
个投资过5000万元、20个投资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
八、大力发展非公工业。着力吸引郧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郧西籍大学生回乡兴业创业,着力培植壮大一批优势非公工业企业,增强工业经济发展活力,积蓄工业发展后劲。重点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包装与加工企业以及科技型、生态环保型、劳动密集型、外向型民营企业。对民营工业企业在市场准入、信贷贴息、税费减免、土地使用、招工用工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加强指导民营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权益保护、信息沟通等方面的问题。
九、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五年内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以上,高新技术产值达到工业总值的9%以上。鼓励企业增大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提升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改善装备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和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加大品牌产品培植营销力度,增强地域品牌的影响力。加强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工业强县中的积极作用。
十、进一步加大工业投入。从2012年起,县政府每年筹措工业发展资金1亿元以上,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到位项目服务与奖励。将工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2012年起,以200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按当年工业税收增长
率同比增加预算,作为工业发展基金。
十一、加大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的奖励力度。每年县财政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不少于200万元,用于工作经费及招商引资奖励等。对引入工业项目成功落户投产的,(1)按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扣除县财政扶持企业的专项资金,下同)的2‰,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含提供招商信息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乡镇(场、区)引资项目,在本辖区落户的,项目投产后按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30%奖励(除矿山企业和城关镇以外,下同);在工业园区落户的,项目投产后按税收县级留成部分50%予以奖励;所奖励的资金视为为乡镇(场、区)自有财力,自行安排使用;(3)对企业引入(或增加投资)的投产见效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或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新引入拥有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投产并见效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并投产见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对新引进的外资项目,按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以即时人民币汇率换算)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二、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扶持。(1)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施行做到“六个优先”,即:政务服务优先,土地、能源、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优先,技改贴息、技术创新和企业信息化建设优先,税收、财政、重点计划项目支持优先,实施产业集群、自主创新、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优先,推荐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人物优先考虑。(2)每年对工业企业实现税收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