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14章 产品质量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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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其他主体,如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各自的产品质量责任。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都是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的正 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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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的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1、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确定
–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 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 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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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者及销售 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产品质量的保证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 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 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 质量状况。
4、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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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 国家有权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 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产品中 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 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 工作。
–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 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负责产韶质量监督工作。
–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 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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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监督的具体制度 1、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的制度 –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 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本案中祛斑霜产品的生产者提供的产品危害了 人体的健康,违反了产品质量的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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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标识或者包装上的义务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 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 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
[学习要点]:
了解产品质量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认定产 品质量责任的主要条件;掌握生产者和销售者 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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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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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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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 (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 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 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 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3)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 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其他 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 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 查封或者扣押。
•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 因产品质量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关系规范 的总称。
• 我国在1993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并在2000年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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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
平。
–为了全社会的利益,加强对产品的监督管理、提 高产品质量水平,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修改 后的《产品质量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产品质 量的监督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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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山东滨州某公司的李女士,前不久从当地某商
店购买了一瓶某品牌祛斑霜,当她按照说明书使 用后,脸部出现红痘,感觉痒痛,随后发展成脓 包,继而溃烂流脓。后在当地人民医院诊断为 “接触性皮炎”,治疗一个月后,脸上留下了麻 状斑点,经法医鉴定构成面部伤情十级伤残,造 成毁容。随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李女士只 好将销售商崔某诉至法院。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及其立法 (一)产品 1பைடு நூலகம்一般产品的概念
• 产品是指由生产者生产出来经流通环节进入 消费领域的物,泛指一切与自然物相对的劳 动生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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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立法概述 1、产品质量的概念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产品质量的定义是 “产品和服务满足规定或者潜在需要的特征和 特性的总和。” 2、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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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产品质量认证,是指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
技术要求,由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务院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对某一产品提出认证 申请,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质量认证证 书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活动。
–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 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 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 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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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主要是对企业的质量体系
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认证、具体包括企业的资信 程度、产品质量、市场信誉、管理水平等方面。 • 企业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 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 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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