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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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3.12.16
•【字号】浙卫发[2013]283号
•【施行日期】2013.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的通知
(浙卫发[2013]283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评推荐、市级复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决定授予符合《浙江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的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2家单位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见附件1),授予建德市李家镇卫生院等82家单位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称号(见附件2)
希望上述单位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进一步在规范化和先进性上下功夫,真正起到引领、示范和促进作用,加快基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附件:1.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共62家)
2.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名单(共82家)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16日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