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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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与德
老子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的学说与思想自成体系,集中和完整地体现在他留存于世的惟一著作《老子》中。

《老子》一书,原著不过5000余言,但几乎是一个字就包含着一个哲理,其中蕴涵的博大精深的哲学理论。

一、道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是“道的思想”创始人。

老子创立了“道”这一超越宇宙时空并包罗了宇宙万物万象的庞大的哲学体系。

(一)道生万物
“道”生万物的思想,是老子的首创。

老子曾多次地论述没有名字的“道”是个实存的物,是创生宇宙的母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近年来,科学家们经过数年研究,确立了“大爆炸宇宙论”,即在137亿年前,一次大爆炸诞生了宇宙,出现了空间,然后才形成了星球……这一学说的提出告诉人们,物的形成与老子描述的“道生万物”相吻合。

(二)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的思想是老子道论的精髓。

“道”在混沌中成就自身,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原始之物,它从古至今的发展变化是由自身特有的自然法则所规定的。

“道”隐于万事万物之内,主导着万事万物自生长到灭亡的全过程,它以自然为本性,在创生天地之时,将自己所具有的物质与能量、法则、规律毫不保留地传给了天地,成为天、地、人取法的准则,然后,“道”又以“后勤部长”的身份连续不断地、默默地供给天地能量与物质,使天地万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绝。

“自然”是“道”的根本特性。

自然,即自然而然,无任何人为的因素,无任何强求的限制。

如四季更换,日月交替,是天和地常规的运行、自然的运行,而这种运行是效法“道”的,而“道”是遵守自然规律、自然规范的。

因此,万事万物顺应自然规律者昌盛,违背自然规律者必受惩罚。

(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是老子认为解决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矛盾与异常情况以便使人们获得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最可行、最完美的方法。

无为即顺其自然, 就是不强求地顺应自然发展,无欲无争;“无不为”就是运用顺应自然法则的最合理、最有效、最正确的方法积极地努力,尽心尽责地不为名利地去做。

各级领导若能无为结合无不为,克己努力地治理国家,“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会取得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个国民若能无为结合无不为,尽心尽责地不为名利地去做,就能“成就自己的美德,完善自己的人格”。

二、德
何谓德?现代汉语词典把德译为道德;品行;政治品质。

在《老子》一书中,老子把“道”喻为宇宙万有的总规范、总准则,而“德”则是其总规范所呈现出的总效能、总力量,是道运行变化所发生的种种现象,是道显示出的以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创生万物的高尚品德。

换言之,道创造了万物,万物各自体现出的本性就是“德”,它是“道”所赋予的,是“道”的体现,没有道,就没有天地万物,没有德,天地万物就失去了其本性。

(一)上德和下德
老子笔下的“德”具有“遵循自然”而无为的特征,是“玄德”,是“道”之德,它代表了德的最高境界,是人之德的最终目标。

因此,老子把德分为“上德”和“下德”。

“上德”(包含“上善”“圣人”)是“德”的最高境界,具有自然的品德,质朴无饰、无欲无争、与道同体,不为名不为利,注重无为的行为规范。

而“下德”(包含“上仁”“上义”“上礼”)是有所为而为,强调做作、有心行道,希望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达到预期的目的,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不是简便有效之法,达不到“上德”的最高境界,属于低层次之德。

老子崇尚自然,倡导“上德”罢了。

(二)德的具体内容及表现形式
人之德源自于“道”之德。

因为“上德”是老子根据自己对“道”之德及其使用价值的认识为人设定的,故“上德”在内容方面及本质方面都是仿效“道”之德的。

为此,老子将德的外在表现喻为“若谷”、“若辱”、“若不足”、“若偷”、“若渝”,由此可知,“上德”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

所以,“上德”重视生命、轻视名利,自然能立于不败之地;“上德”清静无为,便可以统帅天下;“上德”戒除贪欲、知足常乐,永保内心世界的宁静;“上德”潜心悟道,可得知自然之道;“上德”顺应自然,天下太平无事;“上德”“德善”“德信”,慈悲为怀、宽以待人,定能深得人心;“上德”修心养性,与世无争,能获得健康长寿。

三、道德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老子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万物所含有的特性,多次辩证地论述“道”通过“德”来体现,“德”是得之于自然之道的人生准则,是以自然之道为内涵的。

“道德”是互为一体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有什么样的“道”,就有什么样的“德”,而有什么样的“德”,必然有什么样的“道”与之相应。

(一)道德的五个境界
老子以辩证的方法,根据自有人类以来已出现的社会现象,人的道德意识、对道德义务的行为情况,客观地将即存的道德境界分为道、德、仁、义、礼五个层次。

(1)道的道德境界:人们天真纯自然,质朴无修饰,无私无欲无争斗的最理想、最美好、最崇高的境界。

(2)德的道德境界:在失去了自然无为的“道”的社会风尚以后,人们如果能严格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道的法则以符合道的境界而决没有“功、名、利、禄”之欲望的时候,便是德的道德境界。

(3)仁的道德境界:人们虽不能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事业上也有功名利禄的追求,但还能自觉地广施仁爱并不图回报的无私的境界。

(4)义的道德境界:人们即不能严格地律己,也没有无私的博施仁爱,但还能区别事非,爱憎分明,以正义感来处理周围的人和事。

这便是义的道德境界。

(5)礼的道德境界:当“世风日下”,人们连自发的“仁爱”与“正义”也失去的时候,人们便制定出社会规范、各种制度、礼节仪式等用来制约人们的行为,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礼是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以符合现实生活中表面现象的道德境界。

老子喻示,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人的道德意识与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而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必作用于生,存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并使之发生变化。

人类失去“道”后出现的“德仁义礼”,或多或少是人类道德修养上的一个逐渐堕落的层次,“仁”、“义”的道德境界是被一些圣人不得已而标榜的人为的道德境界,而道德之末——礼制的出现,道德仁义便趋于淡薄,标志着忠信的不足,因此,社会的祸乱和突变也就随之而至了。

(二)守道修德的五个层次
“德”是人行为规范的总和,一般德、行并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

在人类社会中,人的言行举止主要受“法”和“德”的约束,老子不主张用法律约束人的行为,因为法律制定得越是清楚,触犯法律的人便越多。

老子提倡用“道”之德规范人的行为,德的意思是“得道”,人们以自修的方法去体认并符合自然之道,从而得知自然之道的实存,按照道的自然法则去修身、齐家、理乡、治国、平天下。

老子又把人们修养自身之德分为五个层次:(1)坚信不移。

修德者要深刻认识“道”,理解“道”,体认“道”的真实含义,明确人生之目的,然后认真遵循“道”,即“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以此建立最基础的德行。

(2)消除贪欲。

修德者要巩固最基础之德,“塞其兑,闭其门”、“少私寡欲”,不追求享乐,甘于寂寞,时刻提防自己不要抵挡不住贪欲的诱惑而迷失方向。

(3)积功累德。

修德者要建设与扩大自身之德,以圣人为典范,“上善若水”,大公无私,从自身做起,“正己化人”,逐步达到修身、齐家、理乡、治国、平天下的层次。

(4)回归自然。

修德者修到“德深厚”之时,百害不侵,顺调平安,“没身不殆”,达到了返朴归真的境界。

(5)与道合一。

修德者使自身之德最终合于“道”之德,能得知自然之道的实存,达到了万物大同的境界,既德的最高境界。

四、结语
大彻大悟的老子是一位“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史记》)的“隐君子”。

《老子》一书,充满了辨证法思想,它探究了宇宙的形成、万物的本源及国家的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老子希望人与自然相和谐;希望人类社会的各个阶层都能遵循自然法则,按“无为无不为”办事;希望人人都能严格律己,努力尽责,守道修德,将自己至私的心灵培养为至公的品德;希望人们获得以道为高,以德为本,以和为贵,大公至正的和谐社会。

论说《老子》思想中“道”与“德”的关系,并说明这种关系在老子思想中的意义
摘要:“道”与“德”是《老子》中重点论述的中心。

在《老子》中,“道”与“德”关系紧密相联,道”与“德”的思想不仅是中国古代、美学、哲学等道德伦理形成的认识论渊源,同时对于中国现当代人性道德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老子;“道”与“德”;关系;意义
老子,春秋末期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其思想集中反映在《老子))(又名《道德经》)一书中。

该著作既有老子本人的思想,又包括其弟子对其思想的收集、整理、阐发、综述,成为道家学派的主要著作。

“道”与“德”是《老子》书中所讨论的中心问题,《老子》在言“德”的时候,末尝离开过“道”,“德”始终是包含在“道”之中的。

老子《道德经》的主旨就是言“道”言“德”,因此,“道”与“德”无疑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道”与“德”不仅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在老子思想中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老子》中的“道”与“德”
在《老子》开宗明义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征。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宙间万事万物,无不遵循此法则。

在此中,《老子》运用道和名、常和可、无和有等对立的关系说明“道”的矛盾体存在。

正是从以上的探讨和经验的积累,老子有了如下的结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有无相互生成,难易相互成就,长短相互形成,高下相互包含,音声相互和调,前后相互随从,这是永远如此的。

指出相反相成、互含互化是人地间力一物存在的永恒的法则。

而“道”这种物体的存在就存在于这种永恒法则中。

既然“道”超越感知和经验,那么若认知或论证它的存在就必须有一种属性的存在。

在《老子》之中,所谓“德”就是“道”这种物的属性、存在方式或运动方式或对大地万物物的作用方式。

正是老子这种这种“无为”或“法自然”的品格以及道自身的无形体性、无依待性、永生性、不变化性和无处不在性,上述的无限性从与人的关系角度说的超感知性,体现在天地万物之中就是“德”。

既然“德”是“道”在天地万物中的体现,那么从本原的意义上,“德”较之“道”是低一层次的。

所以,老子才有“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失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之说和“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的感叹。

二、论“道”和“德”关系
由《老子》中的“道”与“德”的范畴我们可知“道”可包涵实体之道、生化之道、本体之道、规律之道,而实体之道是其最重要的含义。

《老子》中一种客观存在的物体,种存在物与人们能感知到的天地间的万物的存在方式及属性恰好相反,而“德”便成了“道”的存在方式及属性在天地万物中的体现。

同时也可以说,道是指不加人为的自然状态,德则指虽加人为而返于自然的状态。

换言之,道是无为的状态,德则是有为的状态。

可见二者之间密切的关系。

为了说明这种关系老子列举了许多这方而的事物。

如:“大成若缺,其用不敝;大盈若盅,其用不穷;大直如拙;大巧如拙;大辩拙;大赢如细。

”这段话中的“大”,是对道的另一种表达。

意思是:“大成”倒像破损不全似的,但它的使用是不会坏的;“大盈”倒像虚空似的,但它的使用是不会穷尽的;“大直”如同弯曲;“大巧”如同“笨拙;“大辩”如同说话迟钝;“大赢”如同不足。

《老子》所谓“德”不仅在世人感知中是“无为”,而且是“法自然”的,没有人认为会那样或如此,就像列举的事物一样,符合道的属性、存在方式或运动方式的事物,也就是“有德”之物与世人称道或推崇的事物联系是有区别的。

同时,《老子》还以“体”和“用”来说明道和德的关系。

不能离开体而言用,不言道无以见德,而言德必不能离开道。

《老子》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和“失德而后德。

”这说明德的发生,是因为道。

德从属于道,德的内容必然要体现出道的性质;同样,“惟恍惟惚”的道只有通过德才能体现出它的特征和作用来,所以德就寄寓着道。

道德的这种不可分离性决定了它们之间在意义上的相
对称,道有四层含义,德也就有不同的内容与之对应。

德显现出来后,道即退隐不存道通过体显现,德通过用而替代。

反之,用是蕴涵于体中,体可显现而用则不现。

《老子》在论“道”时,分为天道和人道两者一体。

天道专指体而言,而人道则指用而言。

天道难策,人道易现。

天道支配着人道,天道表现于人道,反之人道以天道为标准,人道以天道为根据。

天道无为,人道也贵无为矣。

老子所说的德与人道颇为近似。

天道为体而人道为用是就道而言。

道为体而德为用则是道和德之问关系恰当的说明。

《老子》中,因为道是看不见,摸不着,抽象的法则;德则是与道相结合可以把握的具体事物。

天道,就道的本体说;人道,就道的作用说。

人道离不开天道并以天道为法则。

故《老子》中有时以道指天道,德指人道。

如: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都是同一样的看法,都在说明道与德的关系。

也可见《老子》中“道”与“德”的关系之密切。

三、《老子》中的“道”与“德”关系在其思想中的意义
《老子》中的“道”的范畴可包括实体之道、生化之道、本体之道、规律之道等。

但无论它是哪一种涵义,在其纷繁夏杂的现象世界背后总在寻找一种统一的东西,在复杂的多样性中揭示出单一的原初性。

而这种原初现象的属性现象又需要“德”的存在。

在“道”与“德”的联系中,作者又极寻找着一种两者关系的呈现意义,这个意义就是通往“和谐”之路。

《老子》把“和谐”作为“道”的基木特征和万物一体共生的第一性存在状态,将人类与自然包容于一体;把主体性的“有为”政治基于“无为”的“道性”展开,“让民自化”,.以达成社会和谐。

同时,在“道之动”的辩证性中确定循道的主体取向,主张“尊道贵德”行“圣人之治”和推行“三宝”思想。

当然.老子思想也有其局限,他把社会现象看成自然现象的翻版,当社会一旦处于战乱的无序状态,社会就“无道”。

同时,“无为”也带有消极的思想。

但老子“道”与“德”关系的构建全部思想意义在于把人生、社会、自然当成一个相互联系一体共生的整体存在,而且这种存在是有客观规律的。

这种规律性是第一性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务须在尊重“道法自然”的条件下展开才有意义。

参考文献:
(1):《老庄、郭象与掸宗——掸道哲理联贯件的诠释学度探》,见《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1987年号).三联书店出版。

(2)《陆九渊集》,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第201页。

(3)任继愈:《老子新译》,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第141页。

(4)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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