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框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信用卡风险及资本充足率标准
发布时间:2006-1-19 16:46:00 来源:中国银联战略发展部作者:胡清汶
编者按:巴塞尔协议是一个对全球银行活动有着深刻影响的国际性银行监督管理合约。2009年,国内10家左右大银行推行基于内部评级法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全面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本文是对新协议下信用卡风险计量及其资本要求变化简要介绍,以供参考。
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信用卡风险及资本充足率标准
当前,影响全球金融界最为深刻的风险管理原则,当属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这个新协议从1999年6月提出草案,在随后的6年时间里,一直是国际金融界讨论的重要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组织了三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定量影响测算(QIS),并先后三次征求意见,最终于2004年5月形成终稿。
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信用卡风险
旧巴塞尔协议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此假定下,其它风险已隐含在内),旨在通过实施资本充足率标准来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消除因各国资本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近几年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仅仅依靠简单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不足以保障银行系统的稳定。新巴塞尔协议全面考虑商业银行经营业务时的四种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根据各项资产的风险权重来决定资产充足率标准。下表即是在新的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信用卡业务风险类型及内容。
信用卡风险存在于信用卡业务的各个步骤中,包括:产品设计、客户关系、新业务、交易流程、报表生成和寄送过程、持卡人服务、差错争议、催收过程等。既然风险难以避免,发卡机构必须积极应对,具体策略包括:建立重大风险的预警提示,决定风险重大性的内部或外部标准,测算重大风险的经济影响。
新协议对风险加权资产的修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幅度修改了对老协议信用风险的处理方法,二是明确提出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筹,即操作风险将作为银行资本比率分母的一部分。信用卡各类操作风险的在险价值(VaR)及概率分布见下图。对于风险来说,如果能极早发觉,造成的损失就越小。
各类操作风险在险价值及概率分布图
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信用卡业务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在新的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框架下,信用卡发卡业务无疑是受益者。旧协议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权重为100%,也就是说为满足资产充足率标准的要求,资本要求为8%(100%*8%)。新协议下,对信用风险的计量有三种方法:标准法、内部初级评级法和内部高级评级法。新协议下还专门对零售风险敞口作了规定,并将零售风险敞口划为三类,其中一类就是合格的循环零售风险敞口(QRRE),主要就是信用卡业务的信用风险。
新协议不同方法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权重及资本要求如下:
标准法
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权重为75%,这时资本要求为6%(75%*8%)。
内部评级法
该法依靠四方面的数据,一是违约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PD),即特定时间段内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二是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暴露的损失程度;三是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EAD),即对某项贷款承诺而言,发生违约时可能被提取的贷款额;四是期限 (Maturity,M),即某一风险暴露的剩余经济到期日。一般来说,风险权重和违约率、违约损失率成正比。下图中两条曲线分别是内部评级法下,违约损失率为45%、85%的情况下的风险权重,可以看出,当违约损失率为45%时,只要违约率小于8%,风险权重小于75%,资本要求小于6%;当违约损失率升高为85%时,违约率小于5%,风险权重小于100%,资本要求小于8%。在新协议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要求下,发卡机构将会自发地控制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以降低资本要求。
新旧协议下合格的循环零售风险敞口的风险权重比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