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标准化

园林景观标准化
园林景观标准化

一、景观出图标准

园林景观通用规范标准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69997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园林人都该知道! 所以需要了解的规范有: 园林景观设计包含内容有土建构造部分(景墙、亭廊、钢构花架等)、水电安装部分(喷灌、灯光、弱电等)、植物部分。所以需要了解的规范有: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公园设计规范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钢结构设计规范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1、木结构设计规范 1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一、图纸排列顺序 为了使设计师能够较好地向甲方表达其设计意图,又使施工者有较完整的施工依据,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拆改项目,提高有效工作时间,因此要求设计师必须图纸齐全,排列有序(按以下顺序排列)。 1.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2.目录(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3.工程概况 4.设计说明 5.装饰工程项目表(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6.施工图纸(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图、平面、天花、立面、大样详图等) 二、图纸内容要求 利用正投影原理所绘制的平面、立面、剖面图是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与其现场施工交流的语言。 设计师要将自己的设计意图充分的表达给客户及施工人员,设计师就必须掌握设计的图纸规范;正投影制图要求使用专业的绘图软件工具,在图纸上作的线条必须粗细均匀、光滑整洁、交接清楚。

因为这类图纸是以明确的线条,描绘建筑内部或者外部装饰空间的形体轮廓线来表达设计意图的,所以严格的线条绘制和严格的制图规范是它的主要特征。 1. 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2.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必须标有正投影图的图号、图名及备注。图名是按图纸编排顺序,从第一页施工图开始编号。 3.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内容应反映出建筑工地的大体格局、工程地址、设计部门、工艺级别、设计风格等。 4. 设计说明 5. 装饰工程项目表 必须标明装饰工程涉及的每个空间的顶面、墙面、地面、家具、踢脚、门窗、及套和装饰工程的外部装饰的材质、品牌、规格、颜色,以便甲方及观者对装饰工程的主材及建议的色彩、配饰思路更清晰。 6. 施工图纸: (1)平面布置图 A. 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构造。 B. 平面图须注清立面标识、房间名称、地面材料(包括材料尺寸、规格,边长≥450的材料应画准排砖位置)、主要家具及家电平面布置图(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2)天花平面图

园林景观验收规范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顶面 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1.引言 1.1.目的 为提升公司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产品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配套园林景观工程。 1.3.编制依据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 (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 (3)《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1996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998年版))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2.1.植物材料和种子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2.1.1.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1.1.1.木本苗木 木本苗木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规定。 2.1.1.2.露地栽培花卉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2.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 为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2.1.1.2.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2.1.1.2. 3.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2.1.1.2.4.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 色泽正常。 2.1.1. 3.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2.1.1.4.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 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2.1.2.种子 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以上。 2.2.种植前土壤处理 2.2.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2.2.2.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 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2.2. 3.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 g/cm3。 2.2.4.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 2.2.5.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2.2.6.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 g/kg,全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7)无病虫害;?(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 2、灌木质量?(1)有明显主干得,主枝分布均高度、分支点一致。? 匀;?(2)无明显主干得,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3)无明显碎块;?(4)草色

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三、验收细节?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瞧、测来判断苗木就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瞧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 (1)苗木品种及数量就是否正确; (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就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 (3)苗木就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 (4)确定苗源地就是否为约定得苗源地; (5)苗木上得喷漆或编号就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6)大树与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2、查瞧生长情况 (1)休眠期查瞧苗木腋芽、顶芽得饱满度,枝干颜色,就是否有徒长、抽条、枯死、冻害现象等;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 《城市绿化与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她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景观设计初步设计规范标准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SJ805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组织编制: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初步设计 1.0.6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求; 2 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3 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初步设计 1.1.1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 1.1.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顺序 1.总封面1)项目名称;2)编制单位名称;3)项目设计编号;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6)编制年、月。 2.设计文件目录 1)目录应包括序号,不得空缺; 2)图号应从“1”开始,依次编排,不得从“0”开始;3)目录一般包括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图幅、备注; 4)当图纸修改时,可在图号:“景初1”后加a、b、c(a表示第一次修改版,b表示第二次修改版) 3.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4.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5.概算书(可单独成册,此概算书视具体过程情况确定或只给出工程的估算或工作量)。 注:1.对于规模较大、功能复杂、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1.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1.2 设计总说明 1.2.1园林景观专业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有关建筑初步设计文件; 2) 由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 3) 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竖向设计、室外管线综合图;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万科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万科标准 1施工过程验收 1.1土壤改良 施工进场前应对整个场地进行土壤排水情况以及回填土是否满足种植要求的检查(回填土见渣成分不能占总回填土的40%且应保证排水良好)。植物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改良,添加腐殖土、沙、珍珠岩进行土壤的改良,具体为由施工方案,由甲方审核确定。 1.2种植穴验收标准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1.3苗木到场质量标准验收 苗木种植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由于在景观上对植物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场地需要不同树型的植物,现在就景观上常用的几种类型的植物的进场标准制定如下: 1.3.1孤植树(景点树) 此类树木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根据在环境的不同位置,对其树木的高度、冠幅、分枝点、杆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最基本的要求如下: 1.3.2景观骨架树

1.3.3丛生型小乔木 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场植物的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特别对每株灌木的枝条密实度进行检查,要求垂直看单株灌木基本不能见土。 1.3.4灌木、地被 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场植物的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特别对每株灌木的枝条密实度进行检查。

1.3.5草坪 1.4树穴收口标准验收 树木种植完工后,应适当处理树穴,使其与周边地形很好的过渡,对其进行美化处理,保证整体和谐美观。

1.5树木支撑 种植胸径1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各支架高度、角度、方向应一致,保证整个环境的整洁,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注,丽桩应在树木种植后立即实施,不可等到验收时才立桩。) 2竣工验收 2.1 A级乔木验收标准 孤植树树形优美,分枝均匀、无偏冠现象,同时保证骨架枝干完整,保证达到设计要求的分枝数量。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 一、总则 1、工作风格 本标准为形成公司CAD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CAD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2、工作范围 本标准是依据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景观工程及相关领域中的CAD制图。 3、工作目标 1.1规范化——有效提高设计的工作质量; 1.2标准化——提高设计的工作效率; 1.3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图纸目录 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 封面 图纸目录 景观专业:景观设计说明;总图;竖向图;放线图;索引图;分区图;节电详图;铺装详图。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一览表;建筑构造作法一览表;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wiki]剖[/wiki]面图;楼梯;部分平面;建筑详图;门窗表;门窗图。 结构专业:结构设计说明;桩位图;基础图;基础详图;地下室结构图;(人防图纸);地下室结构详图;楼面结构布置;楼面配筋图;梁、柱、板、楼梯详图;结构构件详图。 电气专业:电气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详图;系统图;控制线路图。大型工程应按强电、弱电、火灾报警及其智能系统分别设置目录。 给排水专业:给排水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自下而上);详图;给水、消防、排水、雨水系统图。 暖通空调专业:暖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 绿化专业:绿化设计说明;苗木材料表;总图;[wiki]乔木[/wiki]种植图;[wiki]灌木[/wiki]种植图;地被种植图; 3、图纸深度 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 4、图纸字体 除投标及其特殊情况外,均应采取以下字体文件,尽量不使用TureType字体,以加快图形的显示,缩小图形文件。同一图形文件内字型数目不要超过四种。以下字体形文件为标准字体,将其放置在CAD软件的FONTS目录中即可。Romans.shx(西文花体)、romand.shx(西文花体)、bold.shx(西文黑体)、txt.shx(西文单线体)、simpelx(西文单线体)、st64f.shx(汉字宋体)、ht64f.shx(汉字黑体)、kt64f.shx(汉字楷体)、fs64f.shx(汉字仿宋)、hztxt.shx (汉字单线)。 汉字字型优先考虑采用hztxt.shx和hzst.shx;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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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8-3-31【大中小】【打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 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 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二、验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0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应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值的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1.1.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1.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1.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3进行。 5.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5进行。 5.1.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表7.6进行。 5.1.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表7.7进行。 6.0 当园林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苗木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6.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0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景观绿化工程验收标准

景观绿化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二、验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0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应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值的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1.1.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1.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1.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3进行。 5.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5进行。 5.1.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表7.6进行。 5.1.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表7.7进行。 6.0 当园林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苗木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6.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园林景观技术标准

硬质景观技术标准 一、主要材料标准 (一)、石材 1、花岗岩的厚度、长宽、角度、平面度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同时对压顶、线条、异形立面材料等还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花岗岩规格板材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板材允许粘接和修补,粘接或修补后不影响板材的装饰质量和物理性能。 3、花岗岩常用各种面层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磨光面:光泽度要求达到60~90度。 注:由于福鼎黑等一些石材光面遇酸、碱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光面变为亚光面,石质也由黑色变为灰白色,且无法还原,故园林工程中尽量少用或不用福鼎黑光面。 2)荔枝面:

要求点密,可带均匀少量原面质,凿点深度一般在0.5~1.2mm 之间(由于石材边角处易蹦角,导致该处只能用斩假面或不作处理,故在压顶、台阶等部位应少用或不用荔枝面)。 3)拉丝面: 要求槽间距离、槽深均匀统一,每块板对应边开槽模数及形式必须一致,以保证安装完成后成为一个整体。 4)自然面: 由于其表面凹凸不平,易积水、易污染,造成行人、行车不便,感观差,应尽量避免在地面铺装中使用。 5)喷砂面: 应选择花纹细致、深色系、加工后颜色反差较大的石材,以突出喷砂面的加工质感。同时,景墙等位置的雕花亦可采用本工艺手法。 6)仿古面: 加工石材应选用深色系石材,才能体现其较好的感观效果。 7)花岗岩石材的异型材料、波打线、压顶、线条、侧石、平石等必须进行等分加工。其厚度、长宽、平面度、角度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相关规定。 8)花岗岩石材弧线形材料相邻块的造型必须符合相关半径的的弧度,安装完成后圆滑顺畅。 9)除色差较细微的石材外,其它所有花岗岩石材颜色选择必须用色差区域的方式进行颜色控制,以达到色差控制要求。 (二)、木作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八 冃U 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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