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规模及收费标准

演播室规模及收费标准
演播室规模及收费标准

演播室规模及收费标准

演播室规模:

有整体建筑50平米摄影棚、视频抠像棚,化妆间、服装间,休息室,冬季暖气、夏日空调,拍摄环境舒适。

设施:

24平米蓝色抠像区、小型演播室、导播间、非线编辑室

棚内独立服装间、化妆间、休息室

棚内温度常年适宜拍摄

可提供:

MV拍摄电视购物拍摄虚拟演播室拍摄主持人串词访谈节目视频抠像等

杂志拍摄高级电子商务拍摄服装样册拍摄

设备:

影棚平面专用闪光灯 1000W 800W 600W 若干

影视三基色专用灯 55×6 55×4 若干

1000W聚光灯红头灯若干

配套柔光箱雷达罩蜂巢束光筒反光板等等

专业三角架 6轴×2背景架

2米大静物台

2.7米人字梯

收费标准:

1、提供全部设施设备:全天(8小时)1000元(4小时起租),包月10000元、一季度20000元、包年100000元

2、只提供拍摄场地:全天(8小时)600元(4小时起租),包月6000元、一季度10000元、包年60000元注:部分设备租用价,摄像机/天/台500元,非线编辑机/时/台100元

最新中国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四章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五章新城发展 第六章中心城调整优化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八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九章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三章综合交通体系 第十四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五章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概要解读 ■城市性质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城市定位 国家首都: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 国际城市: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历史名城: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 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 邦交国家使馆所在地,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主要所在地,国家最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的主要发生地。 国家主要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机构所在地,国家大型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地,国家级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聚集地。 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国际著名旅游地、古都文化旅游,国际旅游门户与服务基地。 重要的洲际航空门户和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公路枢纽。 人口规模 ■总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 2020年,北京市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其中户籍人口1350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450万人左右。

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

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附各类建筑收费参考标准)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第一章综述 一、总则 1.1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 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 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 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 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二、建筑设计服务容 2.1 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 “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一.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概念设计:6.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2.方案设计:8.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二.单体建筑物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单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7.0元/平方米起收取。 2.一般多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起收取。 3.一般多层民用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2000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起收取。 4.一般门卫、锅炉房(≤2吨锅炉)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按2500元/栋起收取(单独设计,按5000元/栋起收取)。三.室外总体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给排水、消防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7元/平方米收取)2.室外道路、围墙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3.室外总体设计费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四.室内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 住宅内装修:按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每套住宅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 办公楼内装修: 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设计院向业主交付的设计文件和服务: 1.方案图设计: 方案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效果图。 2.施工图设计: 平立剖面图,铺地图,天花图,用料说明,节点大详,厨、卫独立大详,水、电图。 五.室外总图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电缆铺设、电气照明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5元/平方米起收取) 2.室外绿化设计。(按绿化投资额的 3.5%起收取)

规划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 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 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 号)中取消了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 套,规划文本6 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 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 3 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内部使用、供参考)

城市交通规划工作框架、收资及收费 (2017版) (供参考) 1.综合交通规划 主要目标 分析城市现状,解决交通问题,明确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统筹城市用地、城市发展、城市人口等要素关系,构建合理的城市交通系统。较好的有效地支撑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并获得最佳效益。 工作框架 交通发展战略、综合交通体系组织、对外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客运枢纽、城市停车系统、货运系统、交通信息管理、互联网+交通、保障措施、近期建设计划等。综合交通调查通常进行交通调查,为更好的提高综合交通编制的时效性,交通调查与分析可单独进行。 主要收资清单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资料 城市土地利用相关资料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 城市交通运行资料 城市对外交通资料 城市公共交通资料 城市其他交通资料 交通发展相关政策资料 其他资料 收费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国内相关设计院及实际工作情况,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交通规划城市规模计费单价(万元/万基价(万

类别人)元)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小城市(20以下)250 小城市(20-50) 1.5 中等城市(50-100) 1.0-0.8 大城市(100-500)0.8-0.6 特大城市(500-1000)0.6-0.5 超大城市(1000以 上) 0.5-0.4 2 片区交通规划 主要目标 分析片区现状,明确片区交通发展方向,协调片区与城市的关系,解决片区交通发展的相关问题。 工作框架 规划背景、交通现状分析、案例分析、规划解读、交通预测、交通规划理念及目标、交通规划方案。 主要收资清单 片区现状用地等相关资料 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及片区控规等规划资料 城市道路交通、交通运行、公共交通、静态交通等相关资料 交通发展相关政策资料 其他资料 收费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国内相关设计院及实际工作情况,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交通规划类别片区分类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 米) 基价(万 元) 片区交通规划城市新区 2.03 0 旧城区 1.5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019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总则 1993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在指导首都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大部分发展目标已经提前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为了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根据2003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批示精神,以及2004年1月建设部《请尽快开展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特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贯彻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的原则。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首都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京津冀地区以及北京城区与郊区、南城与北城、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好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3)贯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强调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突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4)贯彻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的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护古都的历史文化价值,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展示北京的文化内涵,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 (5)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化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首都中

为推动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服务首都外事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外事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首都外事人才是指在北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领域,从事涉外工作,具有国际视野的中方复合型人才。外事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市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积极推动力量。 长期以来,首都外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在推动首都外事工作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首都日益增长的国际交往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随着北京市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国际活动日益增多,国际资源加速聚集,对首都外事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以下简称“五个之都”)的战略任务需要,首都外事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外事人才整体布局不够合理,数量、质量有待提高,优秀拔尖人才相对匮乏,专业结构有待改善;外事人才培养、选拔渠道不够畅通,人才发展和保障机制需要健全;外事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不够系统完善;外事人才的成长环境有待优化。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着力打造一支相当规模的立场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复合型外事人才队伍,不断开创首都外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外事人才工作为国家外交大局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_一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_一 建筑设计收费报价单 一,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 概念设计:6.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2, 方案设计:8.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二,单体建筑物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单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按建筑面积7.0元/平方米起收取。 2,一般多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起收取。 3,一般多层民用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2000平方米,。按建筑 面积11.0元/平方米起收取。 4,一般门卫、锅炉房,?2吨锅炉,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按 2500元/栋起收取,单独设计,按5000元/栋起收取,。 三,室外总体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给排水、消防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7元/平方米收取, 2,室外 道路、围墙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 3,室外总体设计费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四,室内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 住宅内装修: 按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每套住宅不低于1.0 万元设计费,。 * 办公楼内装修: 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不低于1.0万元设 计费, * 设计院向业主交付的设计文件和服务:

1, 方案图设计: 方案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效果图。 technical measures. Is responsible for construction plans, statistics report prepared, is responsible for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measures,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 organization sit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ngineering fixed and budget,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settlement, claims, work; in construction in the promotion using technology, and new process, and new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s responsible for measurement management work and accurate implementation; is responsible for site test room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do monthly completed engineering volume statistics, and owners, and supervision for engineering progress paragraph settlement and completed accounts. 5, quality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overall project quality, security management. Quality assurance, quality control, quality assurance, quality inspection, evaluation, quality information safety guarantee system safety assessment, safety inspections, safety procedures, safety facilities, labour protection, safety measures, fire guard, civil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ponsible for site laboratory quality management. 6, th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is 2,施工图设计: 平立剖面图,铺地图,天花图,用料说明,节点大详,厨、卫独立 大详,水、电图。 五,室外总图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 室外电缆铺设、电气照明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5元/平方米起收取, 2. 室外绿化设计。,按绿化投资额的 3.5%起收取,

2019-2020年整理全国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汇编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年6月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与下放部分商品与服务价格得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得《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得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得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得调整系数。 三、外资与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得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得《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得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得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得20%作为定金;规划设

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得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 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等城市、小城市得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得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得,按总体规划设计费得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与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得,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得,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得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得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城市空间布局 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两轴:指沿长安街的东西轴和传统中轴线的南北轴。 两带:指包括通州、顺义、亦庄、怀柔、密云、平谷的“东部发展带”和包括大兴、房山、昌平、延庆、门头沟的“西部发展带”。 多中心:指在市域范围内建设多个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城市职能中心,提高城市的核心功能和综合竞争力,包括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央商务区(CBD)、海淀山后地区科技创新中心、顺义现代制造业基地、通州综合服务中心、亦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和石景山综合服务中心等。 在“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结构。 中心城是北京政治、文化等核心职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其范围是上版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加上回龙观与北苑北地区,面积约1085平方公里。 新城是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具有相对独立性。规划新城11个,分别为通州、顺义、亦庄、大兴、房山、昌平、怀柔、密云、平谷、延庆、门头沟。 镇是建制镇的简称,是推动北京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重点镇和一般镇。 第二节次区域的划分与发展策略 按照“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为统筹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的现状发展特征、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划定次区域,通过对次区域的限制条件、开发强度、开发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分类指导,实施分区域的城市发展策略。 次区域的划分

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划分四个次区域,并进一步划定管制区。 (1)中心城次区域:即中心城的规划范围(不含石景山五环路以西地区)。 (2)东部次区域:包括通州、顺义、亦庄以及怀柔、密云、平谷等的平原地区。 (3)西部次区域:包括大兴(除亦庄地区以外地区)、房山山前平原、丰台河西地区、门头沟山前平原、海淀山后地区和昌平(不包括回龙观、北苑北地区)的山前平原、延庆平原以及石景山五环路以西地区。 (4)山区次区域:包括怀柔北部山区、密云北部山区、昌平北部山区、门头沟西部山区、房山西部山区、延庆山区。 次区域发展导则 中心城次区域以调整优化和提高为主,重点进行城市环境整治、交通疏理、基础设施改善,合理控制建设强度,逐步疏解人口与产业,完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大力发展以高端服务、金融保险和文化旅游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提升城市职能中心品质。整体保护和有机更新旧城,进一步划定旧城管制区。 东部次区域是城市未来重点发展的地区,也是北京面向区域,联系天津、河北等省市的重要地区。通州、顺义和亦庄地区是承接中心城人口、职能疏解和新的产业集聚的主要地区。积极引导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向该地区集聚,并在公共服务、居住配套以及相应的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形成北京第二产业集中发展的区域。实施以综合交通运输走廊(公共交通走廊)为引导,整体联动、高密度集约发展模式。密云、怀柔和平谷的平原地区建设为首都国际交往服务的重要外事活动基地,开发旅游休闲、会议培训和生态农业,可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应与生态环境充分协调,防止高密度连片发展。 西部次区域是城市未来重要的发展地区,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高新技术研发与服务、旅游休闲、商业物流、教育等生态友好型的产业向该地区集聚。以优化、整合、完善现有的发展空间为主,改善生态环境,引导高品质、组团式集约发展,防止高密度连片开发。 山区次区域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屏障,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旅游资源,以生态

建筑住宅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住宅设计收费标准一. 住宅类收费 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 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 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8元/M2起 扩初:17元/M2起 施工图:38元/M2起 7别墅 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 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 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元/M2,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元/M2,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8元/M2 7~9元/M2 扩初:16~22元/M2 施工图:35~45元/M2 2)综合实验楼: 方案:10元/M2 9~12元/M2 扩初:22~32元/M2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方应支付相应费用。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一、20XX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取消了1993年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的调整系数。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应另行支付成本费。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九、本《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序号 1 2 3 4 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计费单价备注包括县城特大城市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单位自行解决。二、分区规划计费单价序号项目类别备注 1 2 新区旧城区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

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和土地报批收费标准参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暂行规定 序号 规定标准 各项目工程施工费费率本项目计费收费类型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费率 1 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0.30% 2 可行性研究费≦0.1亿元0.50% 30.1亿元<工程施工费≦0.3亿元0.3%-0.5% 40.3亿元<工程施工费≦0.5亿元0.26%-0.3% 50.5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21%-0.26% 6 1.0亿元<工程施工费≦5.0亿元0.11%-0.21% 7 5.0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08%-0.11% 8 勘测定界费≦0.3亿元 1.50% 90.3亿元<工程施工费≦0.5亿元 1.28%-1.5% 100.5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 1.0%-1.28% 11 1.0亿元<工程施工费≦5.0亿元0.86%-1.0% 12 5.0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8%-0.86% 13 项目设计费≦0.1亿元 2.40% 140.1亿元<工程施工费≦0.3亿元 1.6%-2.4% 150.3亿元<工程施工费≦0.5亿元 1.52%-1.6% 160.5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 1.4%-1.52% 17 1.0亿元<工程施工费≦5.0亿元 1.2%-1.4% 18 5.0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 1.1%-1.2% 19 项目招标费≦0.1亿元0.50% 200.1亿元<工程施工费≦0.3亿元0.3%-0.5% 210.3亿元<工程施工费≦0.5亿元0.26%-0.3% 220.5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2%-0.26% 23 1.0亿元<工程施工费≦5.0亿元0.1%-0.2% 24 5.0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05%-0.1% 25重大工程规划编制费0.60% 26 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0.1亿元 1.80% 270.1亿元<工程施工费≦0.3亿元 1.5%-1.8% 280.3亿元<工程施工费≦0.5亿元 1.4%-1.5% 290.5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 1.2%-1.4% 30 1.0亿元<工程施工费≦5.0亿元0.9%-1.2% 31 5.0亿元<工程施工费≦10亿元0.8%-0.9% 32 竣工验收费竣工验收费项目工程验收费 1.30% 33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0.90% 34土地重估与登记费0.60% 35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0.20%合 计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全集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1993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在指导首都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大部分发展目标已经提前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为了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根据2003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批示精神,以及2004年1月建设部《请尽快开展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特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贯彻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的原则。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首都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京津冀地区以及北京城区与郊区、南城与北城、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好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3)贯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强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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