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特点及翻译难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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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的特点及翻译难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对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增多,为了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文献被译成外文。同时,为了向发达国家学习,我们也大量翻译外国的法律、法规以便学习借鉴。法律翻译作为翻译的一种,因法律英语独特的表达模式和规范与其他种类的翻译区别开来。它在词汇用语、句法结构上具有鲜明的特点,体现了法律语言的独特性。这里我推荐一个在线真人外教一对一的网站给大家——阿卡索外教网来辅助学习,它一节课15元,外教很不错,有欧美和菲律宾的,可以随意选择,上课体验很好,时间地点都可以自己安排,比较灵活方便,感兴趣的,可以去体验下他们的英语免费试听课。
本文试图以法律英语语言特点为切入点,探讨法律英语翻译的难点。法律翻译属于应用文体翻译的一种,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别于其他场合的语言,法律文本应属于庄重文本,是各体英语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法律语言呈现出以下特点:
1准确性和正确性
鉴于立法语言所表述的内容是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司法人员的执法依据,立法者要通过语言文字的准确运用来表述国家的立法思想和具体的法律内容。因此,翻译时一定要反复推敲,做到用词准确,不产生歧义。
所谓准确性(precision),就是指内容表达清楚明了,用词准确无误,不产生歧义。正确性(correctness)是指用语恰当、符合、一致。为保持法律专业术语的稳定性及概念表达上的一致性,英美国家的法学界和司法界人士常常奉行的是坚持一贯的原则,结果既保留了法律英语惯有的表达方式,又明显地区别于其他行业用语。
2庄重性
法律代表着国家意志,是权力的象征,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法律英语即赋予正式和严谨的特点,表现出庄重性的特点。法律语言的庄重性主要体现在法律词汇的特殊性征上,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含有法律专业意义的普通词汇。
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法律英语中用到的很多普通词汇
往往具有专业特定含义。例如:prejudice指损害,counterpart指有同等效力的副本,更复杂的,如:dominion在民法中指完全所有权,在国际公法中为主权;estoppels在合同法中是不得反悔,在刑事讼诉法中是禁止翻供。因此,法律英语有其特定的意义与效果,不可随便改变形式。
(2)特定的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法规的规范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言语行为来实现的。正是法律语言的特殊社会功能使法律语言成为表达特有法律概念的专门术语。如defendant (被告) ,cause of action(案由) ,damages (损失赔偿费) 等,这些术语通常不会在其他语域中出现。
(3) 古英语词的运用。
古词语在现代英语中不再广泛应用,但它在法律英语中却不可或缺,多为一些表示语法关系的复合副词。这些副词由here ,there ,where 词根加上一个或几个作为后缀的介词构成,用于英语法律公文,如:hereafter ,hereof ,thereby ,therefore ,thereafter ,thereon ,wherea t ,whereby 等等,以增加法律英语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严密性。
(4) 外来词。
英语词汇的绝大部分都来源于法语与拉丁语。当代法律英语的基础是普通法,普通法的基础是中世纪的罗马法,而罗马法是拉丁文写成和实施的,故法律英语中留下许多拉丁词不足为奇,例如:alibi (某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申辩或证明) ,declaration (申诉,陈述,证言) 。
(5) 模糊性词语。
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是指某些法律条文或法律表述在语义上不能确指,它一般用于涉及法律事实的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等无法明确的情况。如: Everyone has the right on arrest or detention to be informed promptly of the reasons therefore (the Constitution Act 1982) 。这里采用模糊词汇promptly (迅速) 对无法量定的情况进行限制,概括地规范了法律主体应当施行的法律行为,体现法律的科学性。
3 复杂性
复杂的名词结构、被动句的频繁使用是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复合条件状语
从句与高频率介词短语的使用更增加了法律语言的理解难度。正式的法律条规和文本中由于对中心词的限定过多,语法结构往往比较复杂,大句套小句,小句套分句。
4 规范性
英美国家沿袭的是判例法,故对各种文书、表格的要求非常严格。而中美两国属于不同的法系,实行的是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我们在学习法律英语时,不仅要求我们要读懂常用的司法文书格式,而且还要学会起草这类文件。法律文件中常有些平常不大用的词语,例如条约和合同的序言或前言部分,常有以Whereas(鉴于)开头的几段,文件的最后则用in witness of (以资证明) 等词。鉴于法律英语的上述特点,我们可以总结出法律翻译的难点所在。在今后的翻译中,对于相关翻译难点给予相应的重视,便可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1) 要用法律专业术语来译,而且要正确地使用专业术语。
这一点是针对法律英语中词汇具有特定含义而言的。例如:opinion 按字面意思很容易被翻译成“判决意见书”。实际上,judgment 的正确译法应该是判决,decision 是裁判(包括裁定和判决,如reported decision 正确含义为既决案件的判决) ,而opinion 则是判决书。再如,execution 一词,与合同、文书、协定等连用时,根本不是“执行”,而是“签订”的意思。合同等的performance 才是合同的“执行、履行”。
(2)以直译为主,掌握固定的表达格式,甚至直接仿效套用。
鉴于法律文本涉及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法律效力,具有法律后果的特殊性和法律语言庄重、严密、逻辑性强等特点,对原文的忠实是法律翻译特别强调的方面。因此,翻译法律文件主要采用直译的方法,运用固定的表达格式,以免使人产生多变反复之感。
(3)尽量使用被动语态。
法律英语句子中大量地使用被动句,是由法律文书的客观性所决定的。被动结构表达法律语言的概括性特征,最大特点就是不带个人的主观性。法律文本的功能是传达信息,核心就是客观真实可信,因而建议译者尽量使用被动句,特别是在立法语言和合同语言中。
法律翻译工作者在进行法律翻译时,既要从法律角度,更要从语言特点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