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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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撒播作物,则计数0.5m2面积中的株数。撒 播每hm2群体可应用以下公式计算: P=20 000×N 式中: P——每hm2植株数; N——每样区内0.5m2面积的株(穗)数的平均值。
表19-8 总样区面积为200m2在不同品种纯度标准 下的淘汰值
• 表19-8 总样区面积为200M2在不同品种纯度标准 下的淘汰值
(2)散粉株率 对于生产杂交种,采用如下公式 计算散粉株率:
样区内发现的散粉株数
散粉株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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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检验: 品种特征特性分为主要性状(通常是品种描述应 当规范的项目)和次要性状,田间检验员宜采用 主要性状来评定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当仅采 用主要性状难以得出结论时,可使用次要性状。 田间检验员宜获得相应小区鉴定结果,以证实在 前控中发现的杂株。杂株包括与被检品种特征特 性明显不同(如株高、颜色、育性、形状、成熟 度等)和不明显(只能在植株特定部位进行详细 检查才能观察到,如叶形、叶茸、花和种子)的 植株。对于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除记录父母本 杂株率外,还须记录检查母本雄性不育的质量。
(3)种子田不存在检疫性病虫害
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种子田标识
(二)品种合格 1.主要农作物品种 根据《种子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主要农作物品 种必须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
2.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对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品种合格认可,我国种 子法规没有作出规定,但种子生产者应参照农业 部第44号令《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 进行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测定以及确 定农业生产栽培使用价值的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 试验。
种子生产质量控制
种子生产的最主要目的,是在获得高的种子 产量的同时,切实保证种子质量。为生产出高质 量的种子,特别是要确保种子纯度,必须实行种 子生产过程的全程质量管理,将各项质量控制措 施贯穿于种子生产的各技术与管理环节。
一、种子生产源头控制 二、种子生产过程控制 三、清洁不混杂管理和检查
一、种子生产源头控制 (一)种子田确认 1.种子田要求 (1)前作不存在污染源 ①同种的其他品种污染 ②其他类似植物种的污染 ③杂草种子的严重污染 (2)隔离条件要安全
表1-1 种子田的隔离要求 作物及类别 空间隔离(m) 水稻 常规种、保持系、 20~50 恢复系 玉米 小麦 棉花 不育系 制种田 500~700 200(籼),500(粳) 500 300 25
大豆
西瓜 油菜
自交系 制种田 常规种 常规种 常规种 杂交种 原种 杂交种
25 2 500 2 000 800
关于杂株类型与含杂率问题:
异型株(0FF-TYPE):所有杂株类型的统
称。 变异株:是指与本品种相比,在粒形没有变 化的前提下,其他重要性状如株高、株形、生育 期、花粉育性、芒长等的明显变化。 在很多情况下,变异株是生物学混杂所导致 的后果。
杂株类型的准确判断非常重要,其重要性在 很多情况下要大于含杂率。 水稻杂交种的主要含杂类型:不育系、保持 系、变异株(应注明是哪种植株的变异株)、其 他杂交稻(应注明生物学混杂株、机械混杂株、 前作株等)、常规稻(包括恢复系)、其他杂株。 水稻不育系的主要含杂类型:保持系、不育系的 变异株、杂交稻(应注明生物学混杂株、机械混 杂株、前作株等)、常规稻、其他杂株。 甘蓝型油菜杂交种的主要含杂类型:早花早 薹株、白菜型油菜株、变异株等 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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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间检验 1.田间检验的目的 2.田间检验的原则和要求
3.田间检验时期和检验项目 (1)检验时期 种子田在整个生长季节可以检查 多次,但至少应在品种特征特性表现最充分、最 明显的时期检查一次,生产常规种的通常在成熟 期或营养器官形成期,生产杂交种的通常在花期。
(2)检验项目 ①生产常规种的种子田:常规种 的种子田主要检查以下项目的内容: ——前作、隔离条件; ——品种真实性; ——杂株百分率; ——其他植物植株百分率; ——种子田的总体状况(倒伏、健康等情况)。 ②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 ——隔离距离; ——父母本的品种纯度; ——雄性不育程度; ——串粉或散粉程度; ——父本花粉转移至母本的理想条件; ——适时先收获母本或父本。
6.特殊检验程序 (1)种子田处于难以检查状态 已经严重倒伏、 长满杂草、由于病虫或其他原因导致生长受阻或 生长不良的种子田,不能进行品种纯度的评定, 建议淘汰种子田。如果种子田状况处于难以判别 的中间状态时,田间检验员应利用小区种植前控 鉴定得出的证据作为田间检验的补充信息,加以 判断。
(2)种子田处于严重的品种混杂状态 如果发现 种子田有严重的品种混杂现象,田间检验员只需 检查两个样区,取其平均值,推算群体,查淘汰 值。如果杂株超过淘汰值,应淘汰该种子田并停 止检查。如果检测值没有超过淘汰值,依此类推, 继续检查,直至所有的样区。这种情况只适用于 检查品种纯度,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7.结果计算与表示 (1)品种纯度 ①淘汰值:对于品种纯度高于 99.0%或每hm2低于1 000 000株或穗,判定是否 淘汰种子田,不直接采用杂株(穗)与生产要求 规定值进行比较,而需要采用淘汰值。 要查出淘汰值,应计算群体株(穗)数。对于行 播作物(禾谷类等作物,通常采取数穗而不数 株),可应用以下公式计算每hm2植株(穗)数: P= 1 000 000M/W 式中: P ——每hm2植株(穗)总数; M——每一样区内1m行长的株(穗)数的平均 值; W——行宽,cm。
通常情况下,样区计数频率宜符合表19-7的规定。
• 表19-7 种子田样区计数最低频率
ÖÖÖÖ ¨ ê ÖÖ ÖÖ 2 3 4 5 6 7 8 9-10 ó ÖÖ 10 úú ÖÖÖÖÖ 5 7 10 12 14 16 18 20 ÖÖ 2 ù Ö ÖÖ×ÖÖÖ úú ÖÖÖÖÖ Ö± Ö 5 7 10 12 14 16 18 20 ÖÖ 2 Ö± Ö 3 4 5 6 7 8 9 10 Ö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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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品种真实性 田间检验员应进行实地检查不少于100个穗或 植株。 (4)检验品种纯度 ①取样:为了全面评定品种 纯度,田间检验前应制定详细的取样方案。方案 应充分考虑样区(取样区域)大小、样区频率和 样区分布。一般来说,样本大小(包括样区大小 和样区频率)往往在检验前进行确定,应与种子 田作物生产种子类别的要求联系起来,并符合4N 原则。如果规定的要求为1/N,样本大小至少应 为4N,这样对于杂株率最低要求为0.1%(即1/1 000),其样本大小应为4 000株(穗)。 对于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检验,可将父母行 视为不同的“田块”,由于父母本的品种纯度要 求不同,应分别检查每一“田块”。
ÖÖÖÖ (ÖÖÖÖÖ/Ö) Ö ê ê Ö 60,000 80,000 600,000 900,000 1,200,000 1,500,000 1,800,000 2,100,000 2,400,000 2,700,000 3,000,000 3,300,000 3,600,000 3,900,000 99.9% 4 5 19 26 33 40 47 54 61 67 74 81 87 94 99.8% 6 7 33 47 60 73 87 100 113 126 139 152 165 178 · ÖÖÖÖ±× êÖ 99.7% 8 10 47 67 87 107 126 144 164 183 203 223 243 261 99.5% 11 14 74 107 138 171 204 235 268 298 330 361 393 424 99.0% 19 24 138 204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ÖÖ 200M2 ÖÖÖÖÖÖ ù
(5)种纯度评估 一般情况下不对种纯度进行评 估,但存在下列两种情况需要评估种纯度: ——该种子的作物已有种纯度最低标准的规定; ——其他植物种会对被检种子田收获种子的加工 带来麻烦。如在禾谷类种子田中混有其他的禾谷 类种;高粱杂交制种田中的石茅高粱;禾谷类中 的野燕麦、偃麦草、野萝卜、猪殃殃属、黑麦状 雀麦。 评估时,用米尺量取一定的面积,在其中鉴定和 记录所有或指定的其他植物的植株数目,以一定 面积(如10m2)内的植株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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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措施,搞好质量控制 根据不同作物种类和种子类别的特点,明确种子 质量控制的关键点,控制文件,采取切实有效的 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田间去劣、去杂、去 雄工作,通过田间检验等自检活动监控是否达到 表1-4规定的最低要求,并保持记录,做到每一 步都有章可循,每一环节所处的状态和出现问题 都能从固定的信息渠道中了解。
4.农作物品种鉴定的特征特性 株形、株型、株高、叶形、穗形、果形(铃形)、 粒形、生育期、芒长、稃尖色、花粉特性等
5.检查程序 (1)了解情况 ——生产者及地址; ——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种子类别(等级); ——种子田位置、编号、面积以及农户姓名和电 话; ——前茬作物; ——播种的种子批号。 (2)检查隔离情况
(3)种子田处于不随机分布状态 在某一样区发 现杂株而其他样区并未发现杂株。如果在某一样 区内发现了多株杂株,而在其他样区中很少发现 同样的杂株,这表明正常的检查程序不是很适宜。 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杂株与被检品种非常相似的 情况下,只能通过非常接近的仔细检查穗部才行。
(4)种子田与小区鉴定结果不一致 如果种子田 中有杂株,而小区种植鉴定中没有观察到,应记 录和考虑这些杂株,以决定接受或淘汰该田块。 委托检验机构要对小区前控和田间检验的结果进 行核实,如果小区鉴定和田间检验结果有较大的 偏离,有必要在小区鉴定和种子田中进行进一步 的检查,以获得正相关的结果。
3.授权品种 品种为授权品种的,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生产的 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的复印件。
4.转基因品种 品种为转基因品种的,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 全证书的复印件。
(三)种子来源确认
二、种子生产过程控制 (一)生产要求 1.种子生产体系
2.种子田生产要求
不同作物种类和种子类别的生产要求有所不同, 见表19-6,这些要求与前作、隔离要求共同组成 种子田田间标准。
② 杂株(穗)率:对于品种纯度低于99.0%或每 hm2超过1 000 000株或穗,没有必要采用淘汰值, 这是因为需要计数的杂株数目如此之大,以致估 测值和淘汰值相差较小而可以不考虑。这时直接 采用如下公式计算杂株(穗)率,并与标准规定 的要求相比较:
样区内发现的杂株(穗)数 杂株(穗)率(%)= —————— ——————×100 样区内供检的本作物总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