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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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一、实用主义真理观产生的思想文化根源
“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个名词与英语中的“实践”(Practice)或“实践的”(Practical)一样,都是从希腊语中的“行动”一词转化而来的。
因此,从词源上看,实用主义的含义是行动主义或实践哲学。
美国哲学家皮尔士(1839-1914)把这一词引入哲学中来,其主旨在于借助“行动”或“实践”来确定观念的意义。
詹姆斯(1842-1910)把最初由皮尔士提出的实用主义原则系统地运用于对真理的解释,从而建立起了实用主义“消真入善”的真理观。
从思想文化根源上看,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产生在西方社会有其广阔的历史背景。
19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方资产阶级哲学中涌动着两大思潮:非理性主义(或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或科学主义)。
这两大思潮既相互纠缠在一起,又相互攻击。
前者具有“唯价值主义”的倾向:强调人的生命、情感、意志、价值和个人体验,而排斥客观性、社会制约性等等。
后者具有“科学至上”的倾向:推崇理性、科学、逻辑和所谓的“客观性”标准,而排斥主体、价值等等。
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这两大思潮以扭曲的形式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精神等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危机: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和丰富的物质财富非但没有给人们带来普遍的现实生活的幸福,反而引起人们之间普遍的利害冲突;以理性为基础的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不仅没有保障人的尊严及其个性的发展,反而使人愈加被物所支配;而在自由、平等、博爱、价值等说教的背后则隐藏着各种卑鄙龌龊、道德败坏的行为以及人们彼此之间的欺诈和敌视。
上述两大思潮之所以几乎同时出现于现代西方哲学的内部,这与资产阶级哲学的唯心主义本质以及资产阶级的局限性有直接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唯心主义,它拒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故此不可能探寻到真理与价值、人的需要与客观世界的必然性、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统一的现实基础。
另一方面,作为现代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集中地反映了现代资产阶级已陷入这样一种困境:既要依赖科学技术,又希望完全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改造世界;既想在“人”的问题上大作文章,又不敢放手提倡人的尊严和解放(因为这首先意味着把劳动者从被压迫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同时又不能坚持科学、特别是关于社会历史方面的科学。
因此,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科学和人、真理和价值都是被严重扭曲的。
而被扭曲的科学和人、真理和价值是不可能合理地、辩证地在理论形态中统一起来的。
二、实用主义在实践和真理的规定性
实用主义立足于唯心主义立场,从维护现代资产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出发,把上述两大思潮揉合起来,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力图通过“沟通”真理和价值的联系,来“理顺”
自然界和资本主义社会、科学和宗教、科学和资产阶级道德之间的关系,以便绘制出一幅既不损害唯心主义基础,又能利用科学,更能有效地为发展资本主义服务的思想图景。
当然,这只不过是实用主义的“梦幻”罢了。
实用主义(包括它的真理观)在哲学理论上从未提出过任何真正新的东西,连詹姆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说:实用主义是“一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
实用主义者往往把实践视为经验的同义语。
而经验实际上是一种精神现象,属于知识范畴。
的确,经验是由人的实践产生的,也是为人的实践活动服务的,但不能由此就把它与人的实践活动混淆起来。
有的实用主义哲学家(如詹姆斯)虽然把“纯粹经验”分为认知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对象,但却把后者看作依赖于前者而存在的,并进而将实践活动定义为主体的内在活动。
由于实用主义哲学对实践的解释带有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色彩,故对实践内容的具体规定就不能不是五花八门的、随意的,毫无科学性可言。
如有时把人的实践活动归结为刺激反应或“适应环境”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活动;有时把人的情感、意志、希望、欲求等同于实践;有时甚至把做梦、精神错乱以及下意识的本能活动都冠之以“实践”的美名。
在实用主义看来,真理是经验之间的一种圆满的联系,它起源于个人的生活经验,与客观对象没有联系,因此,如果一个观念通过个人的生活经验被证明能够帮助个人达到他所期望的效果,那么这个观念就是真理。
实用主义主要从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拒斥真理的客观性:一是用人类认识真理的目的性(指人类追求真理对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取代真理的客观性。
实用主义哲学不承认真理标示着人对客观存在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把握,是引导制约着人的价值追求的力量;同时也根本不理解,正是随着客观真理性认识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类才能越来越主动、合理、自由地改造世界和掌握自己的命运。
二是通过把人们对同一事物认识的差异性片面地夸大来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应当承认,同一客观对象,在不同的人那里会有不同的反映:有的反映得比较快些、深刻些、正确些,有的则相反。
因此,人们在认识水平、反映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性使意识带有明显的主观印记。
不过,这种差异性虽然表现为主观形式,但它由此而产生的根源却是客观的(如人们在社会地位、实际经历、操作手段、心理生理素质等方面的差异性)。
然而,这里的根本问题还不在于人们对同一事物有多少不同的认识,而在于:(1)有没有一个同一的、供人们认识的客观世界;(2)人们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认识有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3)人们能不能找到一个客观标准来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客观现实;(4)人们能否把认识中的干扰性因素逐渐分离出去,使之更接近于对客观世界的真实性认识。
从拒斥实践标准和真理的客观性出发,必然会得出这样的荒谬结论:无论何种观念,只要它能使人获得令自己满意的效果,都可以称之为真理。
实用主义所讲的实践“效果”,指人的主观需要能满足到什么程度。
詹姆斯把实践效果归
结为个人主观需要的满足程度,曾使其他一些实用主义哲学家甚为恼火,按照他的这种说法推导下去,巫婆用迷信骗取钱财后产生的满足,犯罪者恶劣的情欲得到宣泄时产生的“快感”,都可以称为证实“真理”的实践效果。
为此,皮尔士责备詹姆斯使实用主义成了一个“丑恶到甚至绑匪不加理睬”的名词,为示差异,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实效主义”。
杜威(1859-1952)也断然与他“划清界限”,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工具主义”。
但是,无论“实效主义”还是“工具主义”,都与詹姆斯的观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例如,杜威在愤慨之余曾把詹姆斯的个人主观需要的“满足”更改为公众的或客观条件的“满足”。
然而,杜威的这番良苦用心并没有使实用主义从极端的主观真理论的困境中摆脱出来。
首先,用“公众的满足”代替“个人的满足”,并不会使实用主义真理观变得“公允”起来,因为,“公众的满足”仍属于主观真理论。
再则,“满足”这个词本来就是用来描述人的情绪状态的字眼,故杜威的“公众的满足”实际上还是指人的主观愿望或需要的满足。
实用主义讲真理是一个过程,它指的是个人的环境变了,真理也要随之改变。
实用主义所讲的“环境”当然不是指社会实践的环境,而是指由主观需要所设想的“环境”。
主观需要变化了,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满足主观需要的“真理”自然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这种以主观需要及所设想的环境的变化为基础的真理发展过程,是毫无客观性和规律性可言的。
杜威对此颇为感叹说:“人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碰运气的世界里面;他的存在,说的坏一点,就是一场赌博。
”实用主义把“有用”作为真理的依据和标准。
三、实用主义在真理与价值统一问题
实用主义强调真理和价值(有用)的统一,是以拒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否认实践的客观性、社会历史性以及观念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为基础的。
在实用主义那里,“统一”仅仅被视为受“纯粹经验”支配的、作为观念的效果而存在的“统一”。
价值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肯定或否定的关系,简言之,是社会实践关系的一种表现形态。
因为,只有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即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主体需要的满足才能实现;同时作为主体的人才能确定某一客体的属性或客体的某种属性是否能满足自身的需要(或多大程度上能满足自身的需要)。
既客体(自然、社会)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主体需要是被社会历史客观地决定了的,实践关系也是客观的,那么,价值的客观性就应是不容质疑的了。
而在实用主义者的视野中,世界是服服贴贴地听凭人类的。
中国的实用主义者胡适说:真理原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只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它们“真理”的美名。
虽然实用主义没有直接给价值下过明确的定义,但从它对真理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它那里,价值只是“纯粹经验”对不受社会历史制约
的人的主观需要的满足关系。
对真理和价值的曲解必然导致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曲解。
真理作为人类实践--认识活动追求的目标,作为指导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最有力的武器,作为人类获得自由、幸福和解放的伟大工具,当然是很有用的。
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了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时,才能成为对人类发展有用的认识。
只有把握真理并在实践活动中遵循它,人们才能获得真理的价值不过在这里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马克思主义讲真理是有用的,是指真理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终归是有益的,而不是说真理对于一切个人、集团、阶级都有同样的“好处”。
真理只会给按真理办事的个人、集团、阶级带来(或最终带来)成功,而给违背真理、逆历史发展规律而动的个人、集团、阶级带来(或最终带来)失败。
进而言之,人们是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掌握和运用自然和社会规律而获得真理的价值的。
反之,如果通过实用主义那“有用”的变色镜来观察人世间的话,人们便会真假难辨,美丑不分,无所谓进步和倒退。
实用主义则把真理和价值的“统一”视为价值对真理的“吞并”。
例如,詹姆斯说:“对于实用主义者,真理成为经验中各种各样确定的、有作用价值的类名。
”杜威宣称:“起作用的假设就是真的假设。
”席勒讲得更为露骨,“真是价值的一种形式”,“有用的就是‘真’”,“无用或有害的就是‘假’”。
应当承认,真理和价值是相互包含、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它们之间的统一性是显而易见的。
但真理和价值又不是相等同的。
判明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和判明一种认识是否有用,其依据和标准是不同的。
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唯一的依据或标准就是看这一认识是否同它的客观对象相符合。
而一种认识是否有价值,其依据是它的价值主体的需要。
价值主体的需要是多元的,故不同的价值主体对同一认识的价值判断也是多元的。
所以,真理和价值不是一回事。
综上所述,关于实践、真理、价值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看法方面,实用主义在某些语言表述形式上虽然实用主义在一定的程度上悟到的研究实践、真理、价值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但他们抽去真理的客观内容,片面地夸大价值及其作用,从而把这种研究庸俗化为关于个人如何“赌博式”地应付自己设想的“情境”,谋求狭隘功利的“机巧”的方法论探讨。
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把它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否则,见利忘义、鼠目寸光、投机取巧、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卑劣或错误的品行将会严重地扭曲一代青年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