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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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说明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科技司

2003.4.5

一、科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一)体现国家的教育、科技政策导向

评价要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原始创新能力和整体科技实力,鼓励和引导高校调动和整合自身资源、重视和加强科技工作,推动高等学校重视有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加强高校技术开发,加快成果转化,克服科研小组分散化,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科研团队的成长,促进高等院校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反映本质特征,力求科学、公正,有可比性,可操作性

所谓公正性原则,是指所确定的指标具有规范性,可比性。

所谓操作性原则,是指导所确定的指标最简单、数据易获取并可查、可以监核。“最简”是为了操作方便,但不能失真。

二、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方法

(一)采用群组决策特征根法(GEM)和层次分析法(GEM)原理的综合算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梯阶层次结构,把问题条理化、层次化。由管理专家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来定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并简化指标的个数,讨论确定评价体系的各级指标。

2、采用群组决策特征根法(GEM)和层次分析法(AHP)原理的综合算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其中,按AHP思想请专家对高等学校科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二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确定成对比判断矩阵,得到各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按GEM法,构造一级和二级指标的专家评分矩阵,得到各指标权重。实际操作中,由管理专家对各指标应具有的权重(分值)进行研究;采取专家调查法,征求科研与管理专家的意见;经讨论后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分值)。

(二)指标与权重(分值)处理原则

1、同一个二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基本可比,非同一个二级指标的三级指标权重(分值)不可比。

2、在向有关管理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由决策部门确定各级指标及其权重或分值。

(三)数据处理

将某个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权重得该三级指标的客观分,对其客观分标准化、线性化具有可比性和可比性的标准指数,然后将二级指标中包含的所有三级指标的标准指数相加得二级指标的客观份(1.1版)。为避免得分出现扎堆现象,2.0版改为将某二级指标中包含的所有三级指标的客观份相加得该二级指标的客观分,对该客观分标准化、线性化,得具有可比性可加性的该二级指标标准指数(即得分)。一级指标的得分为该一级指标下的各二级指标权重×该二级指标的标准指数的积之和,即顺序将二、一级指标的标准指数,加权求和得其上一级指标的得分及排序。

三、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方案

(一)该方案采用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

(二)根据评价体系的需要,科技司可适当调整科技统计指标。

(三)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关键的是三级指标的确定。第三级指标宜粗不宜细,应满足公正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的要求,当然不是所有的指标都能同时满足上述原则,但必须尽量满足。

本评价指标体系中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司资料统计和中国科技情报论文检索资料,应是可以监核的。

在通常情况下,各高校的科研绩效与其科研实力成正比,而实际上有时会出现科研实力强的高校科研绩效不佳,科研实力相当的高校科研绩效相差甚远。除科研业绩有周期性之外,与一所高校的“软件”—管理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很大的关系。科技实力、科研绩效反映了科技管理的水平与作用,故不单独设立科技管理指标。

四、评价指标体系的使用

(一)用同一指标体系计量各类参评学校各项指标得分,各级指标得分可统一排序,亦可按学校分类排序。即可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或综合得分公布各高等学校名次,或按类别公布各高校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或总分。例如:按综合、理工、农林水、师范等排序。

(二)建议参评学校的范围为全国(军队和地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高等院校,约200所左右,最终公布各项评价结果前100名高校的排序。

五、评价指标说明

该方案采用5个一级指标,分别为资源配置、科技经费与项目、成果、获奖与收益、科技交流和科技投入产出比。

(一)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体现高校整体科技实力、科技投入水平以及发展后劲,是体现所谓战略性原则的指标。就是所确定的指标具有持续性、导向性功能。科技资源的配置如人力、设备、基础等有持续性功能,都是一所高校从它成立的那天起,到参加评价的时侯止,全体成员年复一年创造性劳动的结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指标的量和质在不断变化,除了反映一所高校的整体水平外,还反映一所高校持续发展的潜力,是科研定量评价中更具代表性的指标。

引导、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形成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争取更大的科技活动与发展空间。

1、人才(研究生)培养归为科技产出有争议,根据研究生已成为高校科研的一支重要力量的现状,将其划为科技资源为好。就创新能力而言,博士生明显高于硕士生,故只将博士生毕业生列为评价指标之一。

2、优秀博士论文已评选数年,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高校博士生毕业生的研究和创新最高水平,故将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列为评价指标之一。

3、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硕士学位与技术职务等传统人力统计指标主要反映人力规模,与创新能力无必然联系,不列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大多数高校的博士后人员是专职进行高水平科研工作的,所以将其列为评价指标。

4、学术带头人水平代表着科技队伍的水平,年轻学术骨干水平也是科技队伍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科技队伍兴旺发达的希望。这里选择了几类有一定知名度且有一定可比性的人物以高层次人才名义列为三级指标。高层次人才包含杰出人才(含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百千万(一、二层次)、院士。原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按现行名称。其他名目的基金、个人基金获得者不计入。

5、设立新增仪器设备评价指标,目的在于引导提高各院校和科研人员对加强科研条件建设的积极性。

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是反映科研实力的一个指标,但目前统计中没有将科研设备与教学设备分开,故暂时不设立该项指标(即仪器总值)。

6、将R&D基地列为定量评价指标是现代大学自身的功能决定的,研究基地是一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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