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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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说明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科技司
2003.4.5
一、科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一)体现国家的教育、科技政策导向
评价要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原始创新能力和整体科技实力,鼓励和引导高校调动和整合自身资源、重视和加强科技工作,推动高等学校重视有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加强高校技术开发,加快成果转化,克服科研小组分散化,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科研团队的成长,促进高等院校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反映本质特征,力求科学、公正,有可比性,可操作性
所谓公正性原则,是指所确定的指标具有规范性,可比性。
所谓操作性原则,是指导所确定的指标最简单、数据易获取并可查、可以监核。
“最简”是为了操作方便,但不能失真。
二、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方法
(一)采用群组决策特征根法(GEM)和层次分析法(GEM)原理的综合算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梯阶层次结构,把问题条理化、层次化。
由管理专家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来定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并简化指标的个数,讨论确定评价体系的各级指标。
2、采用群组决策特征根法(GEM)和层次分析法(AHP)原理的综合算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其中,按AHP思想请专家对高等学校科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二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确定成对比判断矩阵,得到各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按GEM法,构造一级和二级指标的专家评分矩阵,得到各指标权重。
实际操作中,由管理专家对各指标应具有的权重(分值)进行研究;采取专家调查法,征求科研与管理专家的意见;经讨论后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分值)。
(二)指标与权重(分值)处理原则
1、同一个二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基本可比,非同一个二级指标的三级指标权重(分值)不可比。
2、在向有关管理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由决策部门确定各级指标及其权重或分值。
(三)数据处理
将某个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权重得该三级指标的客观分,对其客观分标准化、线性化具有可比性和可比性的标准指数,然后将二级指标中包含的所有三级指标的标准指数相加得二级指标的客观份(1.1版)。
为避免得分出现扎堆现象,2.0版改为将某二级指标中包含的所有三级指标的客观份相加得该二级指标的客观分,对该客观分标准化、线性化,得具有可比性可加性的该二级指标标准指数(即得分)。
一级指标的得分为该一级指标下的各二级指标权重×该二级指标的标准指数的积之和,即顺序将二、一级指标的标准指数,加权求和得其上一级指标的得分及排序。
三、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方案
(一)该方案采用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
(二)根据评价体系的需要,科技司可适当调整科技统计指标。
(三)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关键的是三级指标的确定。
第三级指标宜粗不宜细,应满足公正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的要求,当然不是所有的指标都能同时满足上述原则,但必须尽量满足。
本评价指标体系中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司资料统计和中国科技情报论文检索资料,应是可以监核的。
在通常情况下,各高校的科研绩效与其科研实力成正比,而实际上有时会出现科研实力强的高校科研绩效不佳,科研实力相当的高校科研绩效相差甚远。
除科研业绩有周期性之外,与一所高校的“软件”—管理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很大的关系。
科技实力、科研绩效反映了科技管理的水平与作用,故不单独设立科技管理指标。
四、评价指标体系的使用
(一)用同一指标体系计量各类参评学校各项指标得分,各级指标得分可统一排序,亦可按学校分类排序。
即可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或综合得分公布各高等学校名次,或按类别公布各高校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或总分。
例如:按综合、理工、农林水、师范等排序。
(二)建议参评学校的范围为全国(军队和地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高等院校,约200所左右,最终公布各项评价结果前100名高校的排序。
五、评价指标说明
该方案采用5个一级指标,分别为资源配置、科技经费与项目、成果、获奖与收益、科技交流和科技投入产出比。
(一)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体现高校整体科技实力、科技投入水平以及发展后劲,是体现所谓战略性原则的指标。
就是所确定的指标具有持续性、导向性功能。
科技资源的配置如人力、设备、基础等有持续性功能,都是一所高校从它成立的那天起,到参加评价的时侯止,全体成员年复一年创造性劳动的结晶。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指标的量和质在不断变化,除了反映一所高校的整体水平外,还反映一所高校持续发展的潜力,是科研定量评价中更具代表性的指标。
引导、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形成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争取更大的科技活动与发展空间。
1、人才(研究生)培养归为科技产出有争议,根据研究生已成为高校科研的一支重要力量的现状,将其划为科技资源为好。
就创新能力而言,博士生明显高于硕士生,故只将博士生毕业生列为评价指标之一。
2、优秀博士论文已评选数年,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高校博士生毕业生的研究和创新最高水平,故将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列为评价指标之一。
3、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硕士学位与技术职务等传统人力统计指标主要反映人力规模,与创新能力无必然联系,不列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
大多数高校的博士后人员是专职进行高水平科研工作的,所以将其列为评价指标。
4、学术带头人水平代表着科技队伍的水平,年轻学术骨干水平也是科技队伍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科技队伍兴旺发达的希望。
这里选择了几类有一定知名度且有一定可比性的人物以高层次人才名义列为三级指标。
高层次人才包含杰出人才(含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百千万(一、二层次)、院士。
原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按现行名称。
其他名目的基金、个人基金获得者不计入。
5、设立新增仪器设备评价指标,目的在于引导提高各院校和科研人员对加强科研条件建设的积极性。
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是反映科研实力的一个指标,但目前统计中没有将科研设备与教学设备分开,故暂时不设立该项指标(即仪器总值)。
6、将R&D基地列为定量评价指标是现代大学自身的功能决定的,研究基地是一所高校
教学与科研资源长期积累的结果,反映了该校此学科的人才培养和学术水平以及承接重大重点项目的能力并对持续发展产生综合性和久远的影响。
考虑到省部级R&D基地水平参差不齐,只将科技创新能力最大的国家级R&D基地和教育部设立的R&D基地列为评价指标。
R&D基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理科科研与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科技园等。
7、重点学科不在科技司评审,评定周期校长(5年),重点学科并不完全体现科技创新能力,暂不列为评价指标。
(二)科技经费
经费与项目、成果与交流是科技实力、科技管理的主要内容。
将科技经费列为一级指标,以示重视并加以导向。
1、为鼓励争取大项目、提高项目强度(经费/项目),不将一般项目数列为评价指标。
2、科技经费列政府资金、非政府资金、高校自筹资金三个指标,便于数据收集核查,鼓励和
引导高校调动和整合自身资源、重视和加强科技工作。
鼓励加强国际合作与开放,将国际合作经费与政府资金合并计算。
3、科技经费以到校为准。
(三)成果与收益
科技成果与收益是科技产出的主要部分。
这里着重选择了论文、论著、专利、其他知识产权、科技奖励、技术转让收入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1、高等学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基础研究的成果主要是研究论文。
论文的多少反映该校在
研究前沿的活跃程度,论文的影响因子、引用率(尤其是他人引用)反映论文的水平和质量,但影响因子和引用率处理较繁杂。
因此,列SCI、EI、国内核心期刊与其他国外刊物和SCI引用(他人引用)次数等四个论文指标。
考虑国内期刊质量和提高高校的国际声誉,不将扩展版SCI论文列为评价指标。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可根据中情所目录或教育部自定(如中科院CSCD目录)。
2、国内一般刊物不列为评价指标。
3、论著包含专著、编著,不包括科普、编译。
在历史评价产生之前,以部数、字数评价为好。
4、增加国外专利(一个国家的专利即可,不一定为国际专利)指标,起导向作用,推动被评
对象提高国际竞争意识与竞争力。
国外专利一般同时也具有国内专利,考虑重复计算,将国外专利分值定为100。
实际该国外专利得分为100+国内专利分。
如发明专利为100+120=220分。
5、软件登记以国家登记为准。
为引导创新研究,可增加国家新药、作物、动物、植物新品种
授权等为三级指标,并归入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类,但实际操作时相关数据不易获取。
6、项目鉴定不列为评价指标。
7、科技奖励是对研究与发展工作成果和贡献,是我国现行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因此将科技奖
励列为评价指标。
8、增强投入产出效益意识,将技术转化指标单列。
9、技术转让收入包含技术(专利/非专利)转让、软件收入、技术入股分红(以到校为准)
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收入。
若技术入股分红当年不到校,改为继续投入(如扩股),当年不计入评价。
技术入股及分红不单列三级指标。
(四)学术交流
科技合作交流是研究与发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术交流水平是实力的反映,也是办综合性、国际化、研究型大学,增强国际国内影响的重要指标之一。
拟从学术会议和客座研究人员两个方面评价。
访问学者成分较复杂,若双方水平差不多,应归为交流,国际前沿领域的应为合作研究,否则为进修或培训。
是否为客座研究人员以接收手续为准。
(五)投入产出
投入产出是反映高科技产出和效率的指标,它体现高校科技工作的效益、效率和水平。
由于各类科技产出无法简单求和,因此,这里选取两个既有代表性、又有明确数量产出的二级指标分别求和计算效率。
1、人均指标的“人”是指从事自然科学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编制人数,目的在于鼓励高校教师
既搞教学又搞科研。
按科技活动人数、折合全时人数等计算都不易准确。
2、不设立仪器设备利用率、单位仪器设备成果产出指标。
大校、老校建校时间长、有积累、
帐面原值较大而设备有折旧(尤其是电子、检测等高精尖设备在高科技企业可以加速折旧),新建学校没有这类问题。
在高校未解决仪器设备折旧之前,设立设备产出指标对老学校不公平,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老学校大型仪器的作用。
六、其他
1、少数高校有国家特等奖、国际学术会议特邀报告、“自然”或“科学”的论文等,可以考
虑在总分上适当加分。
2、接受国内外客座研究人员是否可暂以科技统计资料中的派遣、接受进修访问学者代替。
3、声誉指标并不能客观地反映高校即时地真实情况。
因为声誉调查本身存在很多问题,如每
个人所熟悉的高校可能不会多于10—15所,而且一旦对某所高校形成一定印象之后就很少进行及时更新,因而采用声誉调查指标对那些知名度不很高地高校是不公平地。
4、学校规模并不能真实反映其科技绩效和创新能力。
5、SCIENCE和NATURE,是国际公认地高水平期刊,但在实际上某些学科的一些高水平论文并
不是都发表在这些杂志上。
注:书面意见请于会后(注:2003全国部分高校科技处长会议,江西)15日内传真或电子邮件返回科技司综合处。
电话传真:(010)66020784
Email: 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