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特点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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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特点分析
目录
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特点分析 (1)
引言 (2)
1.劳动关系概述 (2)
2.劳动关系现状 (3)
2.1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3)
3.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 (4)
4.对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对策 (5)
5.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6)
【摘要】劳动关系是维系一个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然要素,任何企业在脱离劳动关系谈发展都是纸上谈兵,没有实际意义。特别是近年来,劳动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得很多企业的健康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本文对劳动关系现状特点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引言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关键指标。目前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状况不佳,劳资冲突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影响了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企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动机不强,劳动关系状况改善速度缓慢,使得越来越多的劳动关系问题转嫁到其他的企业。
1.劳动关系概述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称。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劳动关系双方要进行生产,就要共同合作,遵守一套既定的制度规则。同时,由于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常常会出现分歧,产生冲突,甚至背道而驰,因而冲突也在所难免。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互相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在劳动关系
中,管理方享有决策权力。决策权力是管理方拥有的权威,即对劳动者进行指挥和安排,以及影响劳动者行为和表现的各种方式。拥有决策权力,使管理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主导优势地位,但这种优势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某些时间和场合,也可能会发生逆转。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四)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畴。
2.劳动关系现状
2.1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状况还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
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明确。国有企业在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成为
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劳动者拥有了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初步成为能够拥有并自主支配自身劳动力的独立主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经形成。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
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企业用的制度方面,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来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逐步由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
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劳动就业逐渐从过去的统包统配转向就业市场化和失业公开化,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调节作用开始得到发挥。
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趋势
今后几年是我国社会经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加快以及随着多种经济成份的进一步发展,就业方式的灵活变化,劳动关系将比现在更为复杂和多样,劳动关系的利益冲突在一定时期将日趋显性化。
3.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
(一)劳动关系多元化的形态将向更深层面发展,劳动关系更加复杂。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用人单位对法律的理解将更加深刻,由于非标准化用工管理简便、用工灵活、成本低廉、法律风险较低的优势,在法律尚未作出可
操作性规定和细化规的情况下,在一段时期将会快速发展,更多的律师专注于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市场,更多的用人单位会认识到劳务派遣和非全日用工在规避法律风险中的作用,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劳动力使用形式,使劳动关系的界定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二)劳资冲突短期难以得到缓解,工资待遇争议增多趋势。由于受企业历史管理水平的限制和企业经营理念的影响,短期用人单位不会自觉地把自己的经营活动纳入到法律规之中,特别是在企业经营效益不好、企业仍要追求较高利润的驱驶下,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仍难缓解,劳动争议仍将呈现增长趋势。特别在工资待遇方面,受近期政府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企业如果在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可能仍会牺牲劳动者权益去换取利润,导致工资待遇类案件的发生。
(三)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集体意识将逐步增强,集体争议和突发事件的发生风险增大。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落实,越来越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分劳动者甚至还会利用法律规定的不足,成为专业的维权专业户,用人单位面临的争议数量和争议规模将可能逐渐增多,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
4.对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帮助企业理解法律,自觉加强管理。虽然《劳动合同法》颁布逾三年,但法律贯彻实施中所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用人单位并不了解,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尚不透彻,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帮助企业改善管理,稳定岗位。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基础研究,细化管理规,明确劳动关系基本概念的涵。针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界限难分,工资分配形式多样复杂的情况,立法部门应当依据立法精神和宗旨,明确劳动法律中一些基本概念如劳动关系的涵,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条件、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条件等规,同时地方立法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要细化诸如待岗生活费计发办法和比例、加班费计发基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