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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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府函〔2009〕49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决定成立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胡昌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刘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德福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船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河东新区管委会、创新工业园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畜牧食品局、市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局、遂宁日报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仲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衡准兼任常务副主任。
二、职能职责
(一)城管委
1.全面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工作规划。
2.检查全市有关单位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指导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
4.下达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组织年度目标考核;
5.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创建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城管办
1.依据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负责做好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等起草工作。
2.起草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全市工作目2
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城管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4.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中具体事务的综合协调和有关矛盾及问题的协调解决。
5.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中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6.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各项创建工作;
7.完成城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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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政事务城市管理领导小组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