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PSC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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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广东 深圳 518000)

DU Lei (Shenzhen MSA,

Shenzhen,Guangdong 518000,China )

杜 磊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PSC检查

摘 要: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是引航员上下船舶的重要通道,关乎到引航员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越来越引起港口国当局的重视。文中根据2012年7月1日生效的IMO 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最新要求,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PSC检查作简要介绍。

关键词: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港口国检查;引航员软梯;舷梯

Abstract: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means for pilot to board and leave the ship.It concerns the safety of both pilots and seafarers.Based on the IMO new requirements,which entered into force on 1 July,2012,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SC inspection procedure on the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

Key words: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PSC inspection;pilot ladder;gangway ladder

中图分类号:U69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278(2013)01-0039-02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是引航员上下船舶的重要通道,关乎引航员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越来越引起港口国当局的重视。2010年12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88次会议上,通过了第308号关于SOLAS公约修正案的决议,该决议对SOLAS第Ⅴ章23条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进行了较大的修改,相应地也对引水员登乘装置的标准作了修改,A.1045(27)号决议取代了A.889(21)号决议,均自2012年7月1日起生效。本文将根据新生效的决议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PSC检查作简要介绍。

一、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形式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有4种形式:软梯、舷梯、舷梯和软梯的组合以及机械升降器[1],根据MSC.308(88),其中机械升降器已经被禁止在所有船上使用。当登乘位置距离水面高度小于9m时,可选用上述3种登乘方式的任一种,而当此距离大于9m时,则不能单一地使用引航员软梯。

二、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外观检查

引航员的登高船软梯应为硬木制成,且是一块无节整木;最下方的4级踏板可用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橡胶组成,还应具有防滑表面;不计入任何防滑装置或开

收稿日期:

2012-11-26作者简介:杜磊(1983-),男,湖北武汉人,副主任科员,硕士,研究方向为船舶建造及海事管理。

槽,其在两扶手索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400mm,宽度不少于115mm,厚度不少于25mm;各踏板间距相同,在310mm至350mm之间,且水平固定。引航员软梯的替换踏板最多有2块的系固方式与建造时不同,如替换踏板是采用在踏板边缘开凹槽与该梯的扶手索进行固定,该凹槽应开在踏板的长边。为了防止软梯翻转,超过5级踏板的引航员软梯应设长度至少为1.8m的横杆并等间距分布,最底部的横杆应为从软梯底部数起第5级踏板[2],每一横杆和下一级横杆间的间距不超过9级踏板。为方便将软梯操纵至要求的高度,中国在MSC航行安全分委会上提案通过了要在软梯上每隔一定间距(1m )做永久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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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管理研讨

记。而对于舷梯,

须有保护网,检查

踏板、扶手的锈蚀

和整个舷梯是否由

于恶劣的天气环境

和保养不良造成破

损弯曲变形。

三、引航员

登离船装置文

书及操作检查

引航员登离船

装置是船舶设备安

全证书检查的一部

分,该装置须只用于

人员登离船的目的,

而不能兼作装运

船舶物料或其他用

途。引水梯应由生

产厂商认证并出具

证书,表明其符合

IMO的相应标准。引航员软梯还应有永久性标记以便检查和识别,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维护保养须定期进行并记录,以确保其安全使用。对于该装置的安装和引航员的登离船,须指定一名甲板部高级船员监督,该船员应为能及时跟驾驶台通信沟通,布设和操作任何机械设备的人员,还要接受安全作业程序的指导,且在设备使用前进行试验检测。

四、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布置检查

每艘船在两舷均应设有引航员登离船装置,但是如果该装置是移动式的,可以允许其只配备在船舶一舷。若单一使用引航员软梯时,引航员软梯的布置应避开任何可能的船舶排放口[3];尽可能地在船舯半长范围内;每级踏板要紧固地靠在船舷;护舷材的布置不得妨碍引航员乘艇的安全靠近;引航员软梯的单一长度能从登船处或离船处抵达水面,并充分考虑所有的装载状况和船舶纵倾及15º的不利横倾。若采用引航员软梯与舷梯组合的形式,舷梯须导向船尾设置;使用时,须设有舷梯的下平台系固在船舷的装置,从而确保舷梯的下端和下平台稳固地紧靠在平行船体长度范围内的船舷;软梯和扶手绳应系固于舷梯底层平台1.5m处的船舷处,通常还会有一股固定绳从舷梯眼环处伸出用于固定软梯;同样尽可能布置在船舯范围内,避开所有的排放口。舷梯和平台两边均应装有支柱和坚固的栏杆,但如使用扶手索,则应拉紧并适当地系牢。在栏杆或扶手索与舷梯斜梁间的垂直空间应进行可靠的防护。引航员软梯应直接装配到临近舷梯的下端平台,引航员软梯的上部终端应在该下端平台上延续至少2m。引航员软梯和该下端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在0.1m至0.2m之间。如在下端平台设有从引航员软梯出入平台的活板门,孔的口径不得小于750mmX750mm,活板门向上开启。并应水平固定在登乘平台上或固定在平台后端或外侧的栏杆,但不应成为扶手的一部分。

五、到甲板的通道检查

应提供安全、无障碍的通道,确保引航员往来于软梯或舷梯的上端和甲板之间,该通道应被栏杆围护的平台组成[4]。当在栏杆或舷墙上开有门时,在船舶每舷的登离船位置应有足够的扶手,扶手间距为0.7m至0.8m 之间。每个支柱下端及较高处应牢固地连接在船舶结构上,直径大于32mm,高度超过舷墙顶部1.2m,要注意,扶手支柱或栏杆不能装在舷墙梯上。当设有舷墙梯时,此梯应牢固地固定在船上以防止翻转。供引航员登离船的舷门不得向外开启,应注意对于此项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在2012年7月1日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才适用于此项要求。

六、相关设备检查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需要在其他设备的配合下才能正常使用,他们有:两根直径28mm至32mm之间的安全绳,在恶劣条件下,引航员登离船时,用安全绳绑在身上,另一端系于专用的固定在船体的环板上[5]。在登离船位置附近还应配备充足照明,以照亮舷外的登离船装置和甲板上人员登船和离船位置;还须配备带自亮灯的救

参考文献:

[1]IMO.MSC.308(88)[R].2010.

[2]IMO.A.1045(27)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S[R].2011.

[3] I MO.MSC.1-Circ.1375,Unified Interpretation Of Solas Regulation

V23[R].2011.

[4]IMO.SOLAS/CHAPTER V23[R].2012.

[5]金志良.引航员登离船装置[J].船舶设计通讯,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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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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