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背景下城市规划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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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背景下城市规划对策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推动了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也随着以凸显。

目前,我国仍有很大一部分城市的总体规划正处于编制和待批当中,鉴于城市总体规划归属于基本公共政策的范畴,本文的研究以公共政策作为背景,首先对公共政策与城市规划进行概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规划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公共政策;城市规划;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公共政策与城市规划概述
(一)公共政策的内涵
简而言之,公共政策实质上就是人类社会活动计划性、组织性以及目标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或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在社会政治活动中的重要行为准则。

目前,国内外对于公共政策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公共政策的概念也都各持己见,通过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在特定历史时期为了解决一些公共问题以及协调公共利益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动策略,其属于一系列法令、条例、办法、策略、措施以及方法的总称。

公共政策是对社会的公私行为、规范、价值作出具有选择性的指引和约束,并借助计划、方案、项目、措施以及法令等予以表达。

对公共政策的研究不但有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而且还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而达到推动社会发展
的目的。

公共政策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其一,利益选择。

与政府的价值偏好相一致;其二,利益整合。

综合考虑不同利益主体的实际需求;其三,利益分类。

主要倾向于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这里的利益既包括长远和整体利益,也包括根本利益;其四,利益落实。

需要将相关的政策落实到实践当中,确保分配的利益能够到位。

(二)城市规划
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规划本身就属于一项公共政策,或者也可以说成是一项城市公共政策。

所谓的城市规划具体是指政府在城市发展、建设以及管理领域当中的公共政策,它能够给城市的长远发展提供准确的目标,同时还能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不同的途径,并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进行协调,对相关的建设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我国尚未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城市规划一直以来都是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工具之一,在当时,城市规划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局限在国家本位及空间发展领域。

在我国实现市场经济后,城市规划逐步转变为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核心任务,其政策目的也开始偏向于追求市场效率。

现阶段,我国的科学发展观对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行为准则的公共政策,其主要特点是解决公共问题,所以基于公共政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必须充分体现出公共政策性,这就要求在编制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应当转变规划理念,并对规划方法进行创新,制定切实有效地公共政策
措施,以此来显现出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优势。

此外,城市规划的内容在不同时期也均不相同,较具代表性的内容如表1所示。

表1城市规划的代表性内容
二、基于公共政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对策
(一)审批程序分级化
从宏观层面的角度上看,当前,我国各部委都在编制规划,由他们编制的这些规划对城市规划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均不相同,因而无法安排在一个阶段内同时完成。

为此,国家级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先确定出需要以及可能控制的内容,并在对各个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将检查的重点放在强制性的内容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有没有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而并应该只重视城市规模方面的审查。

此外,城市规划审批程序也应当分级,可按照不同的内容要求确定出不同的审批层次,一方面应当在城市规划决策纵向结构上确定中央和各级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决策权限与责任;另一方面应在横向结构上做到决策层与操作层分离,这有利于推动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

(二)对阶段进行科学合理地划分
决策阶段划分的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重点内容的具体实施情况。

为此,必须要突出重点内容,确保所建项目与专项规划内容协调一致,这不仅有利于提升规划实施的效率,而且还有
助于确保规划合理有序地进行。

同时,对阶段进行科学的划分,还可以使我们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应用有效地政策法规,进而达到因事制宜和因时制宜的目的。

从规划管理的角度上讲,城市规划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对道路、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以及城市安全的有效控制,除上述环节以外的其它问题,应当由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按照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选择。

(三)构建城市规划全过程的评估体系
基于公共政策的角度上讲,城市规划并不仅仅是以物质空间规划为核心的文本图纸成果编制和实施,更为重要的是城市规划过程应当以空间政策规划作为核心。

为此,在公共政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评估应当包括对规划方案和成果的总结性评估、对规划政策实施和决策过程的形成性评估这两大方面。

在评估过程中,不但要针对城市规划目标价值的合理性,而且还要针对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估。

换言之,只有建立起以公共政策为背景的城市规划全过程评估体系框架和评估方法,才能清楚地认识到城市规划能够发挥出的具体作用以及规划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而为城市规划体制的完善提供预测性和反馈性的信息。

可以从时间维度对城市规划评估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

这属于一种周期性的总结和反馈过程,它并不是针对某一个规划方案或是项目进行调整优化,而是直接指向整个城市规划体系的实验性规律的总结,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动态评估过程,这对于后期的城市规划编制、实施以及管理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图1 城市规划全过程评估时点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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