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工场“槟榔贷”信贷产品设计方案初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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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贷”信贷产品设计方案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农业现状,草拟了槟榔加工厂(家庭工场)“槟榔贷”信贷产品设计方案。
一、产品研发背景
槟榔加工业,文件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首次明确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未来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实现农村农户经营制度基本稳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结合的重要载体。
随着槟榔加工厂的快速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经营,槟榔加工厂将成为长江村镇银行的支农新方向。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共有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270多万户,覆盖了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机服务、经纪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的全产业链。在农业部确定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和服务试点的33个省区,目前共有家庭农场6670余家,主要集中于中东部政策配套较好、家庭农场发展较早的上海、湖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家庭农场仍以种植业为主。
据悉,截止2013年末,山东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9.7万家,家庭农场1.2万户,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由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所采取生产方式的资本密集度更高,资金需求额远大于普通农户。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宅的抵押及其流转处置却面临法律层面的诸多障碍,导致土地、农场住宅在融资贷款方面的担保功能受到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受挫。
下一步,国家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二)相关政策解读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要求,商业金融要对“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满足农业生产周期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70%,其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60%,家庭农场单户贷款原则上最高可达1000万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对于种植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重点开展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大额订单质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业务,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创新产品;对于种植经济作物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探索蔬菜大棚抵押、现金流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对于畜禽养殖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重点创新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对产业化程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对资信情况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发放信用贷款。
(三)业界资讯
2013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
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专项贷款管理办法。根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融资需求特点,《办法》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要素做了针对性的创新。
2014年5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全行“三农”工作会议上称,未来5年,将投放资金超3万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014年9月,浦发银行推出现代农业产业金融服务方案,并将其现代农业产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置在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黑龙江。浦发银行在黑龙江地区创新开展了“农合贷”业务,帮助农业合作社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需要。未来,还将在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金融服务、批量化农业信贷模式等多个方面持续推进创新。
(四)同业开办情况
今年以来,各银行都相继推出了家庭农村贷款产品,并且产品多样,方案灵活。
——江苏省农业银行推出“金农贷”家庭农场贷款
江苏省农业分行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签订了“金农贷”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对江苏农行在全省范围内“以农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农户”模式,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进行风险补偿。
——黑龙江省图们江农行推出“政银保”家庭农场贷款
该贷款以市政府融资资金作担保、中国农业银行图们支行为符
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上述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的农业贷款模式。此模式将有效分散风险,借助保险手段运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贵州省三都县农信社推出“双加”模式家庭农场贷款
该贷款通过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双加”运作模式发放,即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10万元,农信社配套贷款10万元,低于同期同档次挂牌贷款利率2.7个百分点。
——潍坊银行青岛分行推出“农家乐”家庭农场贷款
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创新推出“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的合作担保模式,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制“农家乐”金融服务产品,专门设立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经营贷款项目,无需任何抵押物。
(四)行内开办情况
目前,我省信用社在开办农场贷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想方设法破解农场贷款无抵押,融资难问题。如临淄农商行推出了“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的担保模式的信贷产品。
二、产品设计理念
立足于我国农业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趋势和全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遵循监管要求和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创新担保,促进发展”的原则,草拟了“丰农通”信贷产品设计方案。
“丰农通”信贷产品立足当前实际,面向未来发展,针对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