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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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分析
【搞要】目的:探讨沿河县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相关因素,方法:按照《贵州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回顾分析2007-2012年6年间孕妇死亡的原因及相关因素,结果:6年间共有26例孕产妇死亡,平均死亡率为57.55/10万。

在26例死亡孕产妇中,死于妊娠合并内科疾病11例,占42.3%;因胎盘因素导致产科出血9例,占34.6%;产褥感染3例,占11.5%;妊娠高血压疾病2例,占7.6%;技术事故造成死亡1例,占3.8%;孕产妇死于家中及转送途中死亡16例,占61.5%;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6例,占23.07%;乡镇卫生院死亡4例,占15.3%。

结论: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产前检查率,保障孕产妇住院分娩,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筛查高危专案管理,确保孕产妇救护绿色通道,提高县、乡两级产科人员的救治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健康教育;高危管理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今反映母婴安全的一项重要指标。

2004年至今我县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了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

回顾性分析2007-2012年全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1 资料与方法
1.1 监测对象:按照国家孕产妇死亡管理(3+1)模式(即从2006
年10月1日到本年度9月30日止),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的孕产妇,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保不包括意外死亡。

1.2 资料来源:每例死亡孕产妇均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在3日内报我院,我院在1周内组织保健医师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分析死亡原因,填写好个案卡,调查报告永久保存。

1.3 方法:严格按照《贵州省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案》要求,对每例孕产妇死亡原因经县级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分析核定,每半年评审一次,实行逐级报告审查制度,以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2 结果
2.1 死亡孕产妇年龄和文化程度:①年龄20-25岁10例,占38.4%;26-29岁4例,占15.3%;30-34岁10例,占38.4%;大于35岁2例,占7.6%。

②文化程度:文盲及小学23例,占88.4%;初中以上3例,占11.5%。

③职业:农民25例,占96.1%,干部1例,占
3.8%。

2.2 孕期接受保健情况:产前检查0次16例,占61.5%;1-2次8例,占30.7%;3-5次2例,占7.6%。

2.3 26例孕产妇的死亡原因:首位死因原因是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占42.3%(11/26),因胎盘因素导致产科出血,占34.6%(9/26),产褥感染,占11.5%(3/26),妊娠高血压疾病,占7.6%(2/26)。

直接死亡原因是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和产科出血,占76.9%,间接相关因素是我县经济贫困,妇女文化水平低,保健意识差,住院分娩
率低等。

2.4 孕产妇死亡时间、地点和评审结果:26例孕产妇死亡中,孕期死亡4例,占15.3%;产时及产后24小时以内死亡9例,占34.6%;产后24小时后至42天内死亡13例,占50%。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亡6例,占23%;乡镇卫生院死亡4例,占15.3%,家中及转送途中死亡16例,占61.5%。

评审结果显示,可避免死亡20例,占76.9%,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例,占7.6%;不可避免死亡4例,占15.3%。

3 讨论
3.1 孕产妇死亡原因导致我县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相关因素有: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孕产妇文化程度低、未进行产前检查、孕产妇抢救条件有限等,这与我县经济文化水平低,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密不可分。

因此积极提高产前系统保健质量,积极防治妊娠期的各种合并症和并发症,正确处理病理产科,尽早消除高危因素,确保孕产妇安全妊娠和分娩,是减少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

3.2 死亡病例评审结果从临床来说可避免死亡20例,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例,不可避免死亡4例。

从保健的角度来说如果孕妇能够早期发现和积极治疗内科疾病,一旦确诊有限制生育的疾病或者不宜继续妊娠者尽早终止妊娠,则死亡孕产妇死亡可大大降低。

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应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3.2.1 加强基层孕产妇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点在农村,特别是乡村一级,孕妇在孕期未作定期产检,因此,要加强乡
村两级保健人员对孕妇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

3.2.2 加强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在26例孕产妇死亡中有11例为高危孕产妇,因此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早发现、早管理,有效随访和及时转诊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

3.2.3 重视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26例孕产妇死亡中有16例从未作过产前检查。

因此,只有加强孕期保健宣传,让孕妇从“要我保健”逐步转变为“我要保健”,这样才能确保孕期健康、安全分娩,从而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2.4 26例死亡孕产妇中2例在转诊过程中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因此确保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效畅通,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过程中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李丽霞,韦辉,陈川碧et al.三亚市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分析[j]。

中国妇幼保健,2009,24(26):3657
[2] 王苏.长春市2004-2008年孕产妇死亡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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