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之四: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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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原新(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为老年人创造积极参与社会的平台和机会,延长老年人的社会贡献周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国际社会对老年人的态度从赡养改变为参与,体现积极老龄化理念。1982年《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提出:制定及执行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政策时,要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并让他们在和平、健康和有保障的情况下身心都充分、自由地安享晚年。体现了被动养老的消极观念。1991年《联合国老年人原则》提出:赞赏老年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提出独立、照顾、自我实现、尊严四项原则。要让老年人体现人生价值,有尊严生活。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提出:使老年人能够通过赚取收入的工作和志愿工作,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其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通过诸如终生学习的机会和参与社区生活,为整个一生和晚年的个人发展、自我实现和幸福提供各种机会。2010年联合国《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的后续行动:全面综述》进一步明确: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和发展的前提是,老年人有机会继续对
社会作出贡献。老年人的贡献不仅限于他们的经济活动,他们在家庭和社区中也发挥着作用;要端正对老年人的看法,加强代际关怀和互助。国际社会对老年人的态度从消极养老发展为积极参与,充分体现了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积极老龄化思想。在老龄化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老年人的参与,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是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的根本需求,更加贴近社会发展现实。
树立积极的助老观念,为老年人提供经济社会参与的机会,是积极老龄化的行动。我国81.7%老年人生活完全可以自理,通常他们无需被养,只是在生活遇到困难时需要帮助。55.0%的老年人正在提供一项或以上的家庭照护,他们不是单纯的被抚养者,而是社会和家庭的继续贡献者。在现实生活中,“养老”的概念突出“赡养”,更多的是把老年人作为被抚养者看待,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是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助老”体现的是社会和家庭对老年人的积极态度,助老服务的主要对象是那些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或基本自理的老人。转变传统消极的养老观念为现代积极的助老观念,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所需。
助老概念,首先把老年人看成是社会宝贵的财富,老年人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经验,有毕生积累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沉淀了对人生价值和社会发展的真知灼见,他们的人生价值并不因为年老而丧失,只要有条件,他们的人生价值就会转
化为有用的社会价值。开发老年人的价值本质上就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就是通过社会和家庭的帮助把这些老年财富充分开发和调动起来,创造条件,提供渠道,打造平台,促使老年人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和机会,这是做好助老服务工作的最大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助老也是相当多数的老年人的内心愿望,渴望能有条件实现他们的能力和价值,把所谓的“包袱”转变为财富,把所谓的“负担”转变为贡献。助老的切入点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本质是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家庭参与,目标是帮助他们实现活力老龄、积极老龄的愿望,这是老年人与社会和家庭的互利互惠,既能引发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新风尚,又有助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助老符合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核心价值观;助老体现了“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而不是包袱”、“生命在于运动的活力老龄”的核心理念;助老是联合国积极老龄化、活力老龄化在中国的本土化,需要政府、市场、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