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天河征税点正式对外办公的通告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穗国税发[2008]260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8.09.16

【实施日期】2008.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天河征税点正式对

外办公的通告

(穗国税发[2008]260号2008年9月16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网点布局,我局决定增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天河征税点,并于2008年9月26日起正式对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