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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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砚九年制学校关于维稳期间和正常上班期间禁止教职工饮酒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关于近期维稳期间禁止维稳岗位干部职工饮酒的通知》〔卓尼办发(2012)160〕文件精神,根据我学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禁酒事宜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饮酒。全体教职工,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的要求及工作形势的需求,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维稳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第一在维稳期间的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维稳结束后在星期日至星期五下午放学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肃追究责任。第一在维稳期间违反规定饮酒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一切责任自负。第二维稳结束后,正常上班期间如果饮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处理办法。为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我校对在正常上班期间饮酒的教职工处罚办法如下:

1、在维稳期间饮酒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2、在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五下午学生放学前禁止饮酒,如果校领导饮酒一次每人罚款200元,其他教职工饮酒一次罚款100元,为喝酒者提供场所者罚款300元。

3、本办法从2012年11月1日执行。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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