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优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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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本刑事诉讼目的论
三足鼎立 (1)实体真实论:强调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
查明实体真实,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 (2)实体真实、正当程序并重论; (3)正当程序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只有
一个,即确保刑事诉讼法得到公正的实施, 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得到保 障。
5
宋英辉:《刑事诉讼法目的论》
“人们通常(将价值)区分为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即作为方法的善和作 为目的的善。”
——《不列颠百科全书》 善(the good):“意指一种高尚的、至少是令人满意的品质的存在,它们 或者本身是值得羡慕的,或者对于某种目的来说是有用的。”
——《牛津英语辞典》
★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外在价值(工具价值)。如果某一事物是达到或实
B严格限制侦查、起诉权力:侦查程序进一步法治化,严格强制 性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实行令状主义;加强对侦查权力的 检察监督和公众监督;设立证据开示制度;废除检察院对审判 活动的监督权。
C通过司法改革,建立现代法院制度,确保法院的公正性、独立 性、中立性和权威性,并使之拥有阻止政府干预司法、以司法 权制约侦查权和起诉权的足够条件和能力,确保个人权利在受 到非法的和无根据的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哲学基础:功利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义
“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 福”,“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
——边沁《司法程序的原理》
评价:
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 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惩罚犯 罪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不宜 确立某一方面的绝对优越地位 ,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应 当适当强调加强人权保障。
6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实现
惩罚犯罪:机构、权力、规则 保障人权:
含义:第一,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无根据或者非法的刑事追 究;第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受到公正的 待遇;第三,保障被依法认定为有罪的被告人受到人道的 处罚,禁止酷刑。
原因:对犯罪的重新认识以及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 重新界定。
3
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 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
美国学者帕卡(Parker)根据刑事程序的目的不同,将刑事 诉讼分为两种模式: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 和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 犯罪控制模式:以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及社会治安为本 位,刑事程序往往以惩罚犯罪为目的,追求打击的效率而忽 视保障; 正当程序模式:以被告人的人权为本位,刑事程序则追求对 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而对国家官员的权力多加限制
第二讲: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刑事诉讼目的 二、刑事诉讼价值 三、刑事诉讼结构
1
一、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 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 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对刑事诉 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 讼结果的理想模式。它可以分为根本目的 和直接目的两个方面。
忽视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片面强调惩罚 犯罪,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片面强调保障人权,对犯罪打 击不力,人权最终得不到保障。
对立:原因――特定时空条件下政府与个人在刑事诉讼
中所追求的利益的冲突。 政府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人力、物力的有限性,侦查、 起诉、审判人员素质和技术手段的有限性,犯罪的复杂化、 新型化等等
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自身是 否公正、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
12
(二)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13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 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
现某一目的的必要或充分的手段,那么它就有价值。
第二个层面:内在价值(目的价值)。某一事物自身所拥有的独
立的内在优秀品质。
11
刑事诉讼的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既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又是 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刑事诉讼程序自身是 否正当、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
刑事诉讼外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的实施 在形成公正的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和有 效的价值标准。
9
二、刑事诉讼的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概论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 刑事诉讼内在价值——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外在价值——结果公正 刑事诉讼次级价值——程序的经济性 刑事诉讼诸价值之冲突与协调
10
(一)刑事诉讼价值概论
什么是价值?
经济学: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 哲学、社会学:价值即为“善”:值得人们向往和追求的。
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实现方式: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
以及享有各种程序性权利;第二;对侦查、起诉等各种强 制权加以合法的限制;第三,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 等原则限制审判权的启动,确立审判中心主义。
7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统一:惩罚犯罪是保障社会成员之安全的需要,不能
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宪政和秩序。 直接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惩罚犯罪;二
是保障人权。
2
刑事诉讼目的的历史演进
原始社会:以补偿被害人为惟一目的
原因:对犯罪的认识停留在原始阶段,将犯罪仅仅 视为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封建社会:维护专制皇权
原因:将犯罪视为对封建君主统治的直接威胁。
近现代社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处理:保持动态的平衡
8
我国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1、打击犯罪为首要任务,保障人权并未取得与之并列的地位。 保障人权停留在防止错案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上。
2、关键:提高对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政府权力的 正当根据在于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
3、内容:A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使其成为真 正的诉讼主体:废除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提 问的规定,全面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彻底推行无罪 推定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扩大律师对侦查程序的参与程度,保 障律师为履行辩护职责所必要的条件和权利。
日本刑事诉讼目的论
三足鼎立 (1)实体真实论:强调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
查明实体真实,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 (2)实体真实、正当程序并重论; (3)正当程序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只有
一个,即确保刑事诉讼法得到公正的实施, 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得到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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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辉:《刑事诉讼法目的论》
“人们通常(将价值)区分为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即作为方法的善和作 为目的的善。”
——《不列颠百科全书》 善(the good):“意指一种高尚的、至少是令人满意的品质的存在,它们 或者本身是值得羡慕的,或者对于某种目的来说是有用的。”
——《牛津英语辞典》
★价值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外在价值(工具价值)。如果某一事物是达到或实
B严格限制侦查、起诉权力:侦查程序进一步法治化,严格强制 性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实行令状主义;加强对侦查权力的 检察监督和公众监督;设立证据开示制度;废除检察院对审判 活动的监督权。
C通过司法改革,建立现代法院制度,确保法院的公正性、独立 性、中立性和权威性,并使之拥有阻止政府干预司法、以司法 权制约侦查权和起诉权的足够条件和能力,确保个人权利在受 到非法的和无根据的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哲学基础:功利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义
“实体法的惟一正当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 福”,“程序法的惟一正当目的,则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法”。
——边沁《司法程序的原理》
评价:
正面:发现了刑事诉讼程序在实现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为 人们正确评价刑事审判程序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价值标准。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惩罚犯 罪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不宜 确立某一方面的绝对优越地位 ,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应 当适当强调加强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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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实现
惩罚犯罪:机构、权力、规则 保障人权:
含义:第一,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无根据或者非法的刑事追 究;第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受到公正的 待遇;第三,保障被依法认定为有罪的被告人受到人道的 处罚,禁止酷刑。
原因:对犯罪的重新认识以及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 重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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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 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
美国学者帕卡(Parker)根据刑事程序的目的不同,将刑事 诉讼分为两种模式: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 和正当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 犯罪控制模式:以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及社会治安为本 位,刑事程序往往以惩罚犯罪为目的,追求打击的效率而忽 视保障; 正当程序模式:以被告人的人权为本位,刑事程序则追求对 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而对国家官员的权力多加限制
第二讲: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刑事诉讼目的 二、刑事诉讼价值 三、刑事诉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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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 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 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对刑事诉 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 讼结果的理想模式。它可以分为根本目的 和直接目的两个方面。
忽视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片面强调惩罚 犯罪,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片面强调保障人权,对犯罪打 击不力,人权最终得不到保障。
对立:原因――特定时空条件下政府与个人在刑事诉讼
中所追求的利益的冲突。 政府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人力、物力的有限性,侦查、 起诉、审判人员素质和技术手段的有限性,犯罪的复杂化、 新型化等等
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自身是 否公正、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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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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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核心观点:刑事诉讼程序只是用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 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
现某一目的的必要或充分的手段,那么它就有价值。
第二个层面:内在价值(目的价值)。某一事物自身所拥有的独
立的内在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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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既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又是 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刑事诉讼程序自身是 否正当、是否合理的价值标准。
刑事诉讼外在价值:判断诉讼程序的实施 在形成公正的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和有 效的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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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诉讼的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概论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主要学说 刑事诉讼内在价值——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外在价值——结果公正 刑事诉讼次级价值——程序的经济性 刑事诉讼诸价值之冲突与协调
10
(一)刑事诉讼价值概论
什么是价值?
经济学: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 哲学、社会学:价值即为“善”:值得人们向往和追求的。
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实现方式: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
以及享有各种程序性权利;第二;对侦查、起诉等各种强 制权加以合法的限制;第三,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 等原则限制审判权的启动,确立审判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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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统一:惩罚犯罪是保障社会成员之安全的需要,不能
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宪政和秩序。 直接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惩罚犯罪;二
是保障人权。
2
刑事诉讼目的的历史演进
原始社会:以补偿被害人为惟一目的
原因:对犯罪的认识停留在原始阶段,将犯罪仅仅 视为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封建社会:维护专制皇权
原因:将犯罪视为对封建君主统治的直接威胁。
近现代社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处理:保持动态的平衡
8
我国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1、打击犯罪为首要任务,保障人权并未取得与之并列的地位。 保障人权停留在防止错案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上。
2、关键:提高对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政府权力的 正当根据在于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
3、内容:A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使其成为真 正的诉讼主体:废除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提 问的规定,全面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彻底推行无罪 推定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扩大律师对侦查程序的参与程度,保 障律师为履行辩护职责所必要的条件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