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人员资格“挂证”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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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填报区县:(单位印章)填表时间:
附件2
不认定为“挂证”人员汇总表填报区县:(单位印章)
填表说明:不作为“挂证”理由应填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第一条所列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6类情形
附件3
不认定为“挂证”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4
社保数据异议核实汇总表填报区县:(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将核实结果在数据有误或无法核实栏打√,并按照文件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上报。
附件5
注册状态异常标记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注册人员个人申请
1、《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样式见附件1,申请人签名及捺印需现场完成);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二)注册单位申请
1、《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样式见附件2,单位经办人签名及捺印需现场完成);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
2.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提交至注册单位工商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1.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个人申请);
2.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单位申请)。
附件1
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
(个人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单位为:,注册类别:,注册证书编号:。
本人已与注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争议仲裁书、民事判决书等证明资料,现按照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申请将本人注册信息标记为注册状态异常,请予批准。
本人承诺,本人陈述的信息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捺印):
年月日
附件2
注册状态异常标记申请
(单位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在我公司注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类别:,注册证书编号:。
因我公司与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争议仲裁书、民事判决书等证明资料。
现按照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申请将的注册信息标记为注册状态异常,请予批准。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陈述的信息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经办人(捺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