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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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车辆和设备等房产以外的其他政府资产预算费用 都体现在各使用部门的预算中,经联邦财政部审查 后报国会批准。车辆由政府资产管理局下设的车辆 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负责车辆的统一购买、一般维 修保养和处置,消防车和警车等特种车辆也由中心 集中管理。车辆管理中心还负责决定公务员车辆的 配置标准,公务车行使达到一定里程数之后由中心 决定报废和其他处置事项。
4.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政府资产管理在联邦政府中主要由政府财 政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局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 向财政管理部申报预算,经国会讨论通过获得财政 资金后,可向资产管理局申请办公用房的使用,并 向其支付使用租金,或在市场上向私人公司租赁。 车辆统一购买的预算也体现在联邦政府的车队预算 里,各部门使用也要支付租金,澳大利亚完全采用 市场化的方式管理政府资产。
三、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明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层次 结构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事业主管部门监管
(三)明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3.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 美国和加拿大联邦资产包括政府财产和 遗产财产。 政府财产的界定比较简单,仅包括政府 办公大楼等房地产和车辆。 遗产财产包括收藏类遗产(如图书馆、档 案馆、博物馆等),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如 山川、河流、野生动植物等)。
3. 德国政府资产又称为公共资产,泛指由政 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包括政府办公大楼、车辆、 办公设备、土地等政府公共资产及其他建筑物和 公路、森林、土地等公共资源。 4. 澳大利亚又是另外一种界定方法,政府资 产包括政府运作资产、政府资源、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设施等。政府运作资产包括政府办公楼、 公务员宿舍等,政府资源包括森林、土地、河流 等,基础设施包括公园、道路、水电气等,公共 服务设施包括学校、警察局、医院等。
(四)各国财政部门主管行政性 资产的差别
• 一是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的职责 范围有所差异。在政府干预较多的市场经 济国家,财政的职能发挥较强,如日韩模 式中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直接由财政部门 负责,而在政府干预较少的市场经济国家, 财政的影响力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如美加 模式中,财政部门仅负责行政性资产管理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预算管理。但无论是哪 种模式,行政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都没有脱 离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 • 二是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资产管理机构与 财政部门的关系不同。日韩模式中,资产
行政服务总局统一采购各部门需要租用的资产,以 保证资产购置环节资金使用的经济和有效。房产和 车辆的维修和处置由行政服务总局负责,处置时还 要对资产的整个生命期间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达到 预期并分析原因。房产通常是与地方政府交换,而 车辆是定期更新,到期的车辆由行政服务总局委托 商业拍卖行卖出,所得收入要上交国库。
房产和车辆的维修则商业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委 托私营公司管理物业和车辆。政府每部车配有统一 的信用卡,使用者用其加油和日常维修,维修经费 也有金额权限,超过限额(200加元)的就要按程序 审批。对于需要处置的车辆,政府也将其出包给私 营公司处理,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加拿大对资产 实行跟踪记录,同时建立数据库,实行系统化管理, 各个部门定期向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报告 情况,因而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得以掌握着整个 联邦政府各部门资产状况。
(三)三种模式比较 1.日韩模式。日、韩两国的行政资产管理模式可 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由财政 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2.德澳模式。德、澳两国的行政资产管理模式可 以概括为“财政部——直属局”模式,即联邦政府 资产由财政部门直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设立分 支机构管理散布在全国的联邦资产。
资产管理局还负责房产、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与其 他国家不同的是,澳大利亚财政管理部下设资产采 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采 购、管理、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 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与出售局必须向财 政管理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财 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报资产的管理情况,必要 时对政府资产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
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总统令制定其主管的国有 资产管理处置计划和预算,报财政经济部,由财政 经济部汇总制定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和预算, 报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总统审批。处置国有资产 时,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政经济部制订处置计 划,由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经国会批准。国有资产 处置后,回收的费用归中央财政。
5. 美国
美国财政部及总统预算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预算 管理,财政部负责政府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1949 年成立的联邦行政服务总局,是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 构,具体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管理事务。 美国联邦行政服务总局负责向财政部和总统预算办公室申请 办公用房新建、修缮、日常管理等预算费用,所有的房产及 其维修都归行政服务总局管理。各使用部门向财政部和总统 预算办公室申请预算,获得财政资金,需要使用房产时,可 以在市场上租赁,也可与行政服务总局签订用房协议,确定 使用年限及租金,按时向联邦行政服务总局支付租金,租金 包含了使用费和维修管理费。而房产以外的其他行政资产如 汽车和计算机等,预算则体现在使用部门的预算当中,由各 部门分别申请。上述预算经国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第一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第二节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内涵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一般指的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所占有、使用、管理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 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 主要存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教文卫、体育、军 队、警察等公共部门
联邦政府资产管理局统一提供联邦政府用房,并负 责维修,由其向财政部和国会申请房产购置、维修 等费用的预算,而需要使用房产的各部门向财政部 和国会申请使用房产的预算。政府资产管理局与使 用房产的部门签订用房协议,确定使用年限和租金。 各部门按照实际使用的面积向联邦资产管理局交租 金,租金今年规定不再低于市场价格而是接近市场 价格。对于实际租金支出节约的部门,给予节约租 金一定比例(50%)的奖励,留于部门自用。
根据法律规定,财政经济部,为委托中央政府主管 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第一负责人管理的财产支付资产 评估价格的20%—30%的管理费用。财政经济部 对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第一负责人管理的国有财产 进行监督,发现管理不善的可处以降低资产管理费 用或收回管理权的处罚,收回管理权的国有财产通 过招标重新选择主管部门。
3. 德国 德国联邦政府各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编制通 知上报预算草案,联邦财政部连同联邦议院对于预 算草案进行审议。联邦财政部负责管理所有属于联 邦政府的资产,将全国16个州划分为9个管理大区, 每区设立隶属于财政部的联邦资产管理局,管理分 布在全国的联邦资产,9个局又分设管理分局,管 理大区内的联邦资产。
2. 韩国 韩国财政经济部是统筹和管理全国国有财产的部 门,财政经济部长官(部长)负总责。 韩国国有财产实行“多级负责、分类管理”,国 有资产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多级负责,中央政府 各部门和团体分别管理所属部门和团体的国有财产, 地方的国有财产经财政经济部委托,由直辖市、道、 自治团体总管,并通过直辖市、道、自治政府将管 理责任下放到各市、郡管理。韩国实施分类垂直管 理,文物、旅游财产归文化观光部管,驻外使领馆 财产由外交通商部管,学校校舍由教育部管,其他 的财产由财政经济部主管。分布在地方上的国有资 产,就由地方政府的相应部门管理,由市、郡财务 会计科分管。
在我国财政学界,目前一般认为, 行政资产是指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行政 单位占有使用的、借以保障行使职能、提 供公共服务,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 源的总和。 • 对应于我国的行政资产概念,美国、 加拿大主要指政府财产,德国主要指政府 公共资产,澳大利亚主要指政府运作资产, 日、韩主要指公用财产。 •
(二)各国现状
1. 日本 日本财务省的财务局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综合 协调及相关制度的制定,是日本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 各个省、厅是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日本对国有行政 资产实行委托管理,即财务省委托中央各个部委和地 方政府部门管理国有行政资产,政府各行政部门最高 官员负责具体管理。
行政资产形成的管理非常严格,《国有资产法 》授权财务省大臣行使行政资产管理的统一审批权。 政府国有资产形成或者进行大的修缮和改良之前, 各省厅需向财务省申请预算,详细报明经费支出, 财务省对行政资产取得申请进行审查、批复,之后 财政拨款形成行政资产。对于新建建筑物,由国土 交通省负责招标。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每隔5年对所 有财产的价值重新评估,其价值在评估之后重新登 记。各部门大臣还必须在每年7月底之前,将上个 年度所管的国有资产增减变动编制成报告书,向财 政大臣报告。各政府部门必须向财政大臣提交国有 资产的详细资料和数据,各部门在变更国有资产用 途时必须提出报告,财政大臣对此提出意见和要求。
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 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 (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 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 (三)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理顺收入分配关 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环节 (四)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降低事业运行成 本,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四、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与经验
(一)各国政府资产概念的外延与内涵
1.日、韩两国把国有财产主要划分为行政财产 和其他财产,其中行政财产包括公用财产、公共财 产、企业财产,立宪制的日本行政资产还包括皇室 资产。公用财产主要是政府办公大楼、国立学校、 国立医院、公务员宿舍以及附带设施和土地。公共 财产是用于公共目的的财产,包括公园、公路等公 共设施和森林、河流等公共资源。企业财产主要是 国有企业的生产设备、厂房、职工宿舍等。
3.美加模式。美、加两国行政资产的管理模 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管理局”模式,即 由财政部负责行政资产预算管理,并负责制定 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而专门的资产管理机 构负责行政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 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行政资产管理模式, 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财政部门为主导管理政府 行政性国有资产,不仅在预算上实施管理,而 且行政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也无一例外地由财 政部门制定。
6. 加拿大
加拿大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负责政府资产预算,财政部同时 负责制定政府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联邦政府的公共工程和政 府服务部为政府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 勤服务。 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向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房产购置 预算,统一提供政府部门所需的房产,按统一标准配置各部 门的办公用房。与美国联邦政府相同,房产的预算也是体现 在资产管理机构的预算之中,需要使用房产的各部门向财政 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使用房产的预算。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 部与使用房产的部门签订用房协议,确定使用年限和租金, 政府各部门使用时交纳租金。车辆和计算机等其他行政资产 预算是在各使用部门预算中,但也必须由公共工程和政府服 务部统一购买。
(五)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经验
1.政府集中采购资产。
从各国资产管理体制的介绍当中可以看出,资 产形成环节上,政府资产统一采购能以低于市场价 购得资产,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国 的资产管理机构都负责资产的统一采购,理论界公 认政府集中采购是合理有效的,并且是各国资产购 置制度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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