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 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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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墙基础体积=外墙中心线长度×基础断面积
2) 内墙基础体积=内墙净长线长度×基础断面积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5) 细节问题 扣除项目:地圈梁、构造柱、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 增加项目: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即V=S×L。 不扣除项目: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 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 0.3m2以内 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不增加项目:靠墙暖气沟的挑砖。
全柱高度:指包括基础高度在内的全柱总高度,
柱断面积:等于柱断面长度乘以宽度,
折加高度:等于柱大放脚体积除以砖柱断面积, 柱断面积和折加高度,可查表计算。(见P99)
7.3 【示例】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某砖柱断面尺寸为490×365mm,砖柱全高3.25m, 基础为五层大放脚砖基础:当分别采用等高和不等高 两种大放脚砌筑法时,试求相应砖柱体积。 解:由表查得,砖柱断面积为0.1789m2,若五层 等高大放脚时,折加高度为1.7348m,五层不等高大放 脚时,折加高度为1.3989m,由此便得: 等高大放脚砖柱体积为: 0.1789×(3.25+1.7348)=0.1789×4.9848=0.892(m3) 不等高大放脚砖柱体积为: 0.1789×(3.25+1.3989)=0.1789×4.6489=0.832(m3)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b. 空心砖、多孔砖墙,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其中实
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c. 加气砼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 ,按设计 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己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计算。 d. 框架间砌体,分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 e. 石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单个 0.3m2以 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注:女儿墙体积分别以不同墙厚并入外墙内计算,女儿墙高 度自外墙顶面算至女儿墙压顶的下皮。
9.砌体内加固钢筋
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
作业:P166: 2,3,4,6
工程估价
【例】该工程层高为3m,室内地面以 下砖砌体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其他 墙体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墙厚 240mm,M1:1000×2100, M2:900×2100, C1:1500×1500, C2:900×1500,过梁 截面为240×120,圈梁为240×240, 散水宽度为800mm,台阶及地面为花岗 岩,地面垫层厚度为80mm。求砖墙的 工程量
615
740
2)砂浆 墙体砌筑砂浆为M5混合砂浆,如设计要求不同时,砂浆 项允许换算。如设计要求为M2.5砂浆时,除允许换算外, 每10m3另行增加水泥用量11kg.(浙江定额)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三、砖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基础 1)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基础高度)
a.基础与墙(柱)身采用同种材料 以±0.000为界。下为基础,上为墙(柱)身。 注: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b.基础与墙(柱)身采用不同材料 当交界面位于正负零300以内时,以交界面为界;交界面位 于正负零300以外时,以±0.000为界。 c.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 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 地坪为界。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7. 零星构件工程量计算 1)范围界定 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 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 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孔洞填塞等。 2)计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其他砌体 1)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料石 砌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石勒脚
-0.450
列项: 砖基础 砖 墙
基础与勒脚以设 计室外地坪为界, 勒脚与墙身以设 计室内地坪为界。
石基础
7.3
2)基础长度
砌筑工程计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工程估价
外墙基长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长按内墙基净长计 算。
3)基础厚度 为基础主墙身的厚度
4)基础断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砖基础受刚性角的限制,需在基础底部做成逐步放阶的形式, 俗称放大脚。其断面形式有等高和不等高两种。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① 外墙墙高 a.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浙江定额
b.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100mm;
c. 无悬吊式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
d. 砖砌出檐宽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e.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 内墙墙高 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 加100 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双面有天棚不砌 到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 梁底。(浙江定额)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ⅰ 采用折加高度计算法 基础断面积=基础宽度× (基础高度+折加高度)
式中:折加高度=大放脚断面之和/基础宽度
ⅱ 采用增加断面积计算法 基础断面积=基础宽度×基础高度+大放脚断面积 上述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和大放脚断面积可查表得到。
工程估价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例】 某带形大放脚砖基础,采用等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在内墙与外墙(或内墙)基础的T形相交处:
如果两个基础大放脚重叠一个台阶时,内墙净长线由
外墙内边沿算起,这时两个基础大放脚处重叠部分的工程 量,已由定额项目综合考虑,如图所示 。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2. 砖墙工程量计算 1)一般砖墙 包括砖内墙、外墙和砖砌框架间隔墙。工程量按体 积立方米(m3)为单位计算。 2)计算方法: 应区分不同墙厚和砌筑砂浆种类以立方米m3计算。 3)计算公式: 墙体体积=(墙体长度×墙体高度-门窗洞口面积)× 墙厚-嵌入墙体内的钢筋砼柱、圈梁、过梁体积+砖垛、 女儿墙等体积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4.砌块砌体墙
加气砼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煤渣空心墙 等,按m3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 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垃圾道、烟道、通风道、附墙烟囱
按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 孔洞内抹灰的工程量也不增加。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③ 女儿墙高度 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
顶下表面)。
④ 内外山墙高度 按平均高度计算。
H2
内外山墙 平均高度=H1+H2/2
H1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 凝土板底
砖砌出檐宽超过600mm 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7.3
砌筑工程计量
(4.24-0.4×2)×(3-0.5) ×0.24
②轴: (4-0.24)×(3-0.4)×0.24-0.9×2.1 ×0.241.9×0.24×0.12
7.4 脚手架工程
一、脚手架的种类
工程估价
为高空施工操作,堆放和运送材料而设置的架设工具或 操作平台。砌砖高度在1.35m以上、砌石高度在1m以上时, 就可以搭设脚手架。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一、工作内容 砖石基础、墙体、零星砌体、砖烟囱等。 二、一般规定 1.主要材料: 1)砌体:计算墙体工程量时,标准砖以240×115×53(mm) 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为: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
53
115
180
240
365
490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解:A轴:
(6.24-0.4×2)×(3-0.6)×0.24-(2.1×1.0+0.9×1.5) ×0.24-(2.0+1.9)×0.24×0.12 B轴: (6.24-0.4×2)×(3-0.6)×0.24-1.5×1.5 ×0.242.5×0.24×0.12 ①、③轴:
木脚手架 单排脚手架 单项脚手架
材料
竹脚手架
钢脚手架
搭设 形式
双排脚手架
定额
综合脚手架
浙江定额规定:不分搭设材料及搭设方法,均执行同一定额
7.4 脚手架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综合脚手架[介绍浙江定额(下册:P248)]
工程估价
一个单位工程在全部施工工程中常用的各种脚手架的总体。 1)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工程及地下室脚手架,不适用于房 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组成: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抹灰脚手架,檐高 20m内 的斜道和上料平台。 未包括高度在3.6m以上的天棚抹灰或安装脚手架、基 础深度超过2m的砼运输脚手架、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等,发 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高(双层开始)十层砌筑法,每层高
为126mm,基础高为1.26m,基础宽 为0.49m,试求该基础断面积。
解:表查得,折加高度1.768m,
则: 基础断面积=0.49×(1.26+1.768) = l.484(m2) 十层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4)砖基础计算规则 砖基础不分墙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的中心线L中计算; 内墙墙基按内墙的净长线L内计算。 砖石基础工程量,通常按下面两个公式计算:
7.4 脚手架工程
3)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浙江定额)
工程估价
定额按房屋层高6m为准,层高超过6m,另按每增加 1m以内定额计算;檐高30m以上的房屋,层高超过6m时, 按檐高30m以内每增加1m以内定额执行。 工程量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时,地下室 与上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半地下室并 入上部建筑物计算。 另外,层高2.2m以下的技术层、住宅楼下储藏间 (车库)按外墙外围面积的1/2计算。层高2.2m以下深 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的,按外墙外围面积的 1/2计算。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3. 围墙的工程量计算 1)计算规则:以设计长度乘高度乘墙厚以计算其m3; 2)围墙高度:设计室外地坪至砖顶面,其砖顶面为: a. 有砖压顶者,算至压顶顶面; b. 无压顶者,算至围墙顶面;
c. 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d. 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砖柱、砖压顶、砖拱等因素, 不另计算。
工程估价
100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 至屋架下弦底另加1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 下弦底另加300mm
内墙:双面有天棚不砌到 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cm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4)细节问题 a. 扣除、不扣除、增加、不增加项目 扣除项目: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 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 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项目: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 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 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洞口上的砖平璇亦不 另计算。 增加项目: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不增加项目: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线、窗台线、 虎头砖、门窗套、山墙泛水,烟囱根,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 挑檐等体积。
7.3
砌筑工程计量
浙江定额
工程估价
6.砖柱 按实砌体积以m3计算,柱基础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柱基和柱身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砖砌 四边大放脚的砖柱基础形式有:等高和不等高两种,如 图所示。砖柱及基础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砖柱体积=柱断面积× (全柱高度+折加高度)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之一
工程估价
基 础 与 墙 身 使 用 同 种 材 料
墙 身
±0.000
-0.450


列项: 砖基础 砖 墙
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之二
工程估价
基 础 与 墙 身 使 用 不 同 材 料
墙身
墙身
>300 基础
≤300
基础
±0.000
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的划分
工程估价
石墙身
±0.000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3.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按砌石踏步板, 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基础、墙体洞口上的砖平璇、钢筋砖过梁若另行计算 时,应扣除相应砖砌体的体积。 砖平璇、钢筋砖过梁、砖拱璇,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 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 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 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 钢筋砖过梁按 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7.3
砌筑工程计量
工程估价
a.墙长 外墙长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b.墙厚
ⅰ 标准砖墙厚:按计算厚度计算。
ⅱ 非标准砖墙厚: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c.墙高 区分外墙、内墙、女儿墙、内处山墙的不同,分别按以下 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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