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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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

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是凝聚了生活美、社会美、环境美、时代美、百姓美的生态和谐之美,而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在农村的体现和实施就是美丽乡村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响应“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省整治1000 个以上村庄,打造100 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求按照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在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要通道、重要流域沿线,重点区域、风景名胜周边以及有代表性的美丽村庄建设。

由于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投资较大、涉及面广的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加之全省各地差异化较大,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科学规划,因地施策,克难攻坚,加快推进。

一、现状和问题
(一)各地普遍缺乏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
虽然前些年我省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上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不少村庄规划编制存在不切合实际的“批量生产”现象,规划成果难以落实。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与当地生态、文化、产业相结合,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突出特色。

在今年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中,大部分村庄原有的规划在挖掘村庄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方面不到位,没有突出鲜明特色的村庄文化,规划缺乏可实施性;还有的村没有规划,原有规划的低标准或缺失,造成的后果是为完成今年考核任务而边建边规划,或把规划舍弃,直接做村庄节点整治设计,这样结果势必造成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实施,村庄整体风貌不完整,可能导致建成的项目推倒重来或需要加以改建,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美丽乡村建设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不适应建设需要的规划,要修改完善后依法报批”。

然而,各地在执行中,限于经费及时间,不注重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长期行动计划的科学制订,短期行为多、长远设计少,视野狭隘,缺乏全域一体的建设理念。

(二)组织领导职责不明,参与各方认识不同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参与,组织协调难度较大。

为此,省政府成立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苏树林省长任总指挥,要求各市、县、区主要领
导亲自抓,相应成立指挥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相对于省里的高度重视,各市县的重视程度略显不足。

省里年初下任务,但在督查中发现各个美丽乡村建设点大都在第二季度才进入设计委托阶段,一些市县到第三季度还未完成整治方案。

若按照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年初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在剩下的三个月内突击完成,建设质量将可想而知。

分析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在于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职能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意义和目标认识不清,在具体实施或参与建设时职责不明,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行动力必然不同,难以形成建设合力,导致工作迟迟难以开展。

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一些基层领导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搞搞清洁卫生,改善农村环境”的低层次认识上,甚至更错误地认为它只是给农村“涂脂抹粉”、“穿衣戴帽”展示给外人看。

(三)项目设计标准缺失,设计同质化现象明显
省委省政府在推出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时,未能及时颁发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考评制度,导致各地在项目设计中虽然以“生态、乡土”等为主题,但通常都是建立在非本土文化的所谓“因地制宜”理念之上,忽视地域文化和自然条件,一些地方更是出于急功近利的目的,盲目跟风攀比,从而导致美丽乡村设计在相互模仿中同质化发展。

设计人员缺少对乡村文化和现代农民生活习俗的研究,盲目套用理想化的城市景观设计模式,美丽乡村失去了质朴、自然亲切的乡村韵味。

如有的采用城市手法,未考虑当地实际,设计规模偏大,未采用乡土材料,投入较大,乡土气息不够。

南安市梅山镇鼎诚村部分河道两岸护坡硬砌,计划两岸堤面铺砖,既不生态,也不美丽。

(四)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福建省2014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考核抽查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闽宜居指办〔2014〕34号)提出,对列入“千村整治”工程的非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720个村庄,按照每个村庄基本补助90万元的标准,对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243个村庄,按照每个村庄基本补助110万元的标准,对于已获得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14个村庄进行差额补助。

对列入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创建名单的,且经年终考核验收达到优秀的村庄,再给予每个村庄30万元的资金奖励。

应该说省财政经费只是美丽乡村建设经费的补充,但地方政府尚未能有效引入社会资本,地方财政缺乏配套资金,导致在一些村庄建设仅靠这笔经费,建设项目只能围绕这点费用精打细算。

相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建设经费难以支撑,村干部及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规划编制的审查制度,加强规划科学合理性
前两年突击完成的“全覆盖”式村庄规划,超出了各地规划管理部门审查监督的能力,一天论证十几二十个村庄规划成果的现象较普遍,导致这轮全省村庄规划成果鱼龙混杂,质量普遍不高。

正因如此,规划“无用论”再次喧嚣,致使美丽乡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均不再重视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的重要性毋庸赘言,规划成果是否“有用”,关键在于政府应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审查和监督机制,促使编制单位要深入住户,充分了解村民对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建设、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需求,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编制有用的规划。

同时,更要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村民参与行动,编制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村民宣讲规划意图和规划内容,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后,让村民充分理解规划,取得的村民认可,最后规划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依然是龙头,只有在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引导下,才能真正达到“环境美、生活美、文化美、布局美、建设美”的“五美乡村”。

(二)完善组织制度,健全管理机制
本人认为相比于一把手亲自抓,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的制度建设更为重要。

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到规划、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

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切实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力度,推进部门工作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在政策上扶持美丽乡村建设,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相关规费。

当前我国城乡二元差异明显,农村大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历史欠账严重,美丽乡村建设任重道远,不能指望靠运动式的突击行动就能够达到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相关文件,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领导机制、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实施步骤、工作原则和考核办法进行框架设计;落实规划编制,提供资金保障,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直面现实的工作机制,把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农民群众自评、自治力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在具体工作指导中,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统一认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只有做到“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部门的服务和资金配套就跟到那里”,乡村才能真正“美丽”。

(三)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科学引导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主体是村民,但由于村民普遍缺乏乡村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正确指导理念,且受到城市居住标准、价值观、建筑形式等影响,求新求变,盲
目追求城市化景观形象,忽视了乡村景观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加之一些地方急于求成,不考虑自身特点,照葫芦画瓢,把乡村包装成为了“新城市”,最终使“美丽乡村”却不再是乡村景象。

应该认识到,本次美丽乡村建设有别于单纯完成任务式的“穿衣戴帽”工程,真正从村民日常生活入手,利用现有条件,在最大限度节约成本的同时,利用自然要素来打造艺术、生态、和谐的生活环境。

通过建筑立面的美化、绿化景观的增设、文化小品及场地设施的布置,为村民带来真正实惠且舒适的生活。

乡村特色景观是美丽乡村最直接的外部表现,在规划整治中应从自然和人文景观两个方面提取乡村景观特质,在设计上充分利用乡村特有的要素,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乡土景观,有针对性的地进行乡村景观设计的引导,形成地域性较强的景观空间,更好地演绎乡村景观特色,抵御美丽乡村建设景观同质化。

如在平潭白青乡,滨海石头厝是其最具特色的乡村景观,因此在整治中,要充分利用废弃石厝、沿海漂流木等当地特有的材料来搭建公园、营造景观。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进社会资本和引导村民参与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民群众的幸福安居。

如果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再好的政策,再多的扶持,再大的投入,也难以发挥长久有效地作用。

紧邻我省的广东和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已开展多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政府应组织引导我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村民代表前往学习取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村民只有看到实实在在的案例,才能增强建设美丽乡村的信心。

通过村民的口口相传,通过政府的宣传教育,让建设美丽乡村的理念根植人心,将美化环境化成村民的自觉行动,人人动手种花草,户户整洁护环境。

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建设。

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各类民间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持久的动力,增强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合力。

三、结语
美丽乡村建设是各级政府应对经济社会背景下村庄困局,提升村庄发展条件的重要行动,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组织和村民自下而上的配合,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同时引进市场,发挥政府、农民、市场三方的协调互动;美丽乡村建设任重道远,不能一蹴而就,是长久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分阶段实施建设,我省应在认真总结“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基础上,抓好顶层的制度建设,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忌运动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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