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抚顺市盘活存量资产和存量土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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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抚顺市盘活存量资产和存量土地工作的

实施方案

盘活存量资产和存量

土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存量资产、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和“三类”项目(建成未投产、在建停工或进展缓慢及已获得土地未开工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盘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优化发展空间,促进项目向园区集中;引进新项目盘活存量土地、厂房等资源;通过企业转产转型、积极挖潜、盘活“三类”项目,通过项目盘活存量,促进发展。

二、重点工作

清理和整顿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加快 35个“三类”项目及34个僵尸企业盘活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以促进存量土地、其他闲置资产的重新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对存量土地、闲置厂房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对存量土地中的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闲置厂房等开展盘活、处置工作,通过高效服务,做好闲置资产、“三类”项目和僵尸企业的盘活、利用。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存量土地利用工作。

1.加快已批未供土地的供地。

对已办理农转用手续的项目,各县区(含“开发区”,下同)应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尽快实施供地。

2.加强闲置土地的处置。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对已取得使用权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超过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开发日期,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税务部门要强化闲置土地税收征管,落实“已地控税、以税节地、以房管税”征管措施,对应缴未纳和长期拖欠税收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对投资强度、容积率未达到标准的,各县区应督促项目用地者按原批准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在限定时间内增加投入,尽快达到标准。

3.鼓励低效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

因城市建设需要,鼓励工业、仓储等利用程度较低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条件下调整规划用途,做到有地优用。

(二)做好盘活存量厂房工作。

1.鼓励现有工业项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规划批准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2.鼓励企业出租闲置厂房。企业建成未用的标准厂房、闲置厂房可自主经营,也可以依法进行出租。

3.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等方式取得存量厂房、存量土地。凡新上工业项目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等方式取得存量厂房、存量土地(出让)的,其土地增值部分政府全部让利给原企业,对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在权属变更过程中,给予税费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做好土地集约利用工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提升我市产业水平和急需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依法优先供应。严格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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